議論文是以議論為主要表達方式,對某個問題或某件事進行分析、評論,表明自己的觀點、立場、態度、看法和主張的一種文體。論點、論據和論證是議論文缺一不可的要素。
論點是作者對所議論問題持有的看法或主張,其基本要求是:觀點正確,認真概括,有實際意義。論據是用來證明論點的事實和道理,其基本要求是:真實可靠,充分典型。論證是用論據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擺事實、講道理、辨是非要符合邏輯。
要想寫好議論文,總的要求是立場正確,觀點鮮明,論證嚴密,事例確鑿。
一、論點正確、鮮明
要開門見山提出論點,使人一目了然。
二、足夠的論據
論據一定要充分、確切,使人信服,可以列舉生活的實例。
三、論證嚴密,結構完整,條理清楚
議論時可以採用不同的方法。如可以擺出正反兩方面觀點進行對比;也可引經據典論證自己觀點的正確性,從而使讀者接受自己的觀點;還可以先提出一種錯誤的觀點,然後論證其錯誤,最終提出正確的觀點。
四、正確使用連接詞和過渡詞等詞語
常用的連接詞和過渡詞包括:first, econd, third, finally, since, beside, more importantly, to sum up, now that, because, therefore, in that case, what was worse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