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紅星新聞曾發表報導《一樁蹊蹺的開心果盜竊案:遼寧兩兄弟被判無期出獄後仍喊冤,獄中疑遇真兇》,引發社會關注。日前,該案有了新進展。
2021年1月15日,紅星新聞記者從該案當事人的申訴代理律師陶寬處獲悉,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已指令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監二庭對此案重新審查。當日,遼寧高院審監二廳法官致電申訴人曹氏兄弟,通知其郵寄申訴材料和案件證據等至遼寧高院。
該案當事人曹波三告訴紅星新聞,1月15日中午11時許,他接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監二廳法官的電話,「意思是二巡(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指派他們重新查這個案子,讓我們把申訴書、證據等寄過去。這也讓我們兄弟倆看到了希望。」
▲曹氏兄弟在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門口
曹波三反映,當年疑似盜竊真兇最遲將於明年6月刑滿釋放,他和律師擔憂,一旦其刑滿釋放,回歸社會後,茫茫人海,不知再去哪裡找這個人。
陶寬告訴紅星新聞, 曹氏兄弟也已就該案審判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違紀違法行為,向紀檢監察部門進行了檢舉控告。
紅星新聞此前報導,22年前的1999年,瀋陽曹氏兄弟曾被認定盜竊338箱開心果和50箱大杏仁,雙雙被判無期徒刑。自被拘捕後接受訊問起,曹氏兄弟多次供述,所購貨品是從一位名叫 「小三子」的男子手中低於市場價購買的「頂期貨」,當時也與「小三子」籤訂了合同,而非盜竊。
▲被盜的美國產開心果和大杏仁的外包裝
在該案審查起訴階段,檢方也曾以「小三子」應到案為由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但警方卻一直未能找到其人。不久後,法院在未查到「小三子」其人,作案工具缺失的情況下做出判決。此後,兄弟二人雖提出上訴,但因臨近春節,辦案人員讓「過完年再提」而錯過上訴期。
戲劇性的是,在曹氏兄弟服刑期間,大哥曹慶三在獄中遇到了一名和自己記憶中「小三子」一模一樣的人,並從他攜帶進監獄的照片背面發現了自己當年寫給「小三子」去收尾款的自己大姐家的住址。
▲曹慶三展示在獄中獲得的「小三子」的照片。
▲「小三子」照片背面寫的曹慶三大姐家的地址
隨後,監獄曾就此事展開專門調查。多份訊問筆錄顯示,這位攜帶照片名叫蔡某濤的犯人承認自己就是「小三子」,並且對私配倉庫的鑰匙,盜竊開心果、大杏仁的行為供認不諱。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01年時,蔡某濤因故意殺人罪(未遂)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04年減為無期徒刑後又四次減刑。根據2019年1月22日遼寧省朝陽中院裁定,對罪犯蔡某濤準予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刑期從裁定之日起計算至2021年6月12日止。
自曹氏兄弟2000年入獄服刑起,便始終沒有停止鳴冤,但他們在獄中的申訴屢被駁回。2017年,曹氏兄弟相繼刑滿釋放後,繼續向位於瀋陽最高法第二巡迴法庭遞交申訴材料。他們每三個月去一次詢問進展,除了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響,從未間斷過。
「今天曹氏兄弟接到這個電話,意味著司法機關正在審查此案,申訴了21年的曹氏兄弟離真相,又近了一步!」曹氏兄弟申訴代理律師陶寬如是說。
紅星新聞記者 張炎良
編輯 陳怡西
(下載紅星新聞,報料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