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項稅額轉出方面,轉出額的計算是重點和難點,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若原外購項目全部成本按增值稅專用發票全額抵扣了進項稅額,則按照需要轉出進項稅額的外購貨物帳面成本×外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計算轉出。
(2)若原外購項目全部成本按支付價款乘以抵扣率抵扣了進項稅額,則按照需要轉出進項稅額的外購貨物的帳面成本÷(1-抵扣率)×抵扣率計算轉出。
(3)若原外購項目是根據多種憑證抵扣的進項稅額,為了最大限度地體現公平,可按照需要轉出進項稅額的外購貨物的帳面成本×綜合抵扣率計算結轉進項稅額轉出。其中,綜合抵扣率=本期外購貨物全部進項稅額÷本期外購貨物全部成本×100%。
(4)在產品、產成品發生非正常損失,可按以下辦法計算結轉進項稅額轉出。結轉進項稅額=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或產成品成本×(本期在產品、產成品當中外購貨物成本÷本期在產品、產成品全部成本)×外購貨物或應稅勞務綜合抵扣率。
(5)無法區分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處理。針對房地產企業而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兼有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免徵增值稅的房地產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應以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註明的「建設規模」為依據進行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