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中午,東莞長安烏沙環南路發生一起突發案件,一名男子死於一輛運鈔車旁。有街坊就話,男子被運鈔車安保人員開槍打死的。究竟真相系咪咁阿?
這是今天中午十二點多發生在長安鎮環南路上的一幕。躺在地上的是一名僅有二十多歲的男子,經證實已不治身亡。當時在男子身邊還停著一輛長安鎮的運鈔車,現場被警戒線層層封鎖。而這起事件,還和以下這段目擊者拍攝的視頻有關。
據沿路商鋪的目擊者說,中午十二點,大家最先都是聽到一陣響聲。被砸的,正是視頻中的那輛白色運鈔車。在目擊者口中,當時剛好是紅燈,雙方處於十字路口處蔡屋工業區的牌匾底下。後來轉了燈,男子卻仍「不依不撓」。
據目擊者描述,男子追砸運鈔車一直追了七八百米左右,就在大家以為車輛會越開越遠的時候,突然間,一聲槍聲響起,隨後就發生了我們在片頭看到的那一幕。
事件結局令人詫異,事件起因也令人疑惑,男子最初是因為什麼事,才要一直「緊咬著」運鈔車不放?有市民議論懷疑事件因「搶劫」而起,不過在周邊一群目擊者的口中,卻有著另一種說法:原來在男子開始砸車的紅燈位之前,運鈔車和當時騎著電動車的男子發生了碰撞。
事後大批警力趕到並封鎖現場,直至記者採訪結束離開,運鈔車依然停在涉事路段,而車上的人員則不見蹤影。受事件影響,環南路一帶被臨時實行交通管制而導致部分路段塞車。而據當地政府下午發出的通報稱,10月27日12時06分許,110接報警稱:在長安鎮烏沙社區一輛押款車被一名男子用石頭、水泥塊等物砸壞玻璃。接報後,烏沙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場處置。 據了解,一押款車執行押運任務路經烏沙興三路路口附近時,被一名男子黃某(江西人)用石頭、水泥塊等物追砸車輛,導致車輛玻璃破損。車內押運員多次勸阻無效後,開槍射擊導致其受傷倒地。黃某經120到場救治無效死亡。目前,警方已經派出刑偵人員到場處理。事件起因及經過還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相關報導出來後
引起了網友的爭議
運鈔車押運員有權開槍嗎?
1、《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第五條規定,國家重要的軍工、金融、倉儲、科研等單位的專職守護、押運人員在執行守護、押運任務時確有必要使用槍枝的,可以配備公務用槍。
2、《銀行關於銀行系統守衛、押運專用槍枝配置辦法的通知》規定,銀行系統配置的槍枝,是守衛金庫、押運金銀、鈔票和有價證券的專用武器,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辦法》和當地公安機關的具體管理規定,實行嚴格管理。
按照上述規定,銀行押運員可按規定使用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