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湖南懷化市從教師工資中扣取促進消費款」的消息在網上流傳,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表示質疑,強制扣除工資指定消費真的合法嗎?
通知重點強調,這是全區行為,且要求教師在5月5日之前,將所有消費券消費完畢,過期後果未知。另外,扣除標準與績效工資掛鈎。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消費券並不是全領域適用,例如水電燃氣物業費,是無法使用消費券充值的。
為了激發居民消費熱情,幫助相關行業加速恢復經營。全國40多個地區都推出了消費券政策,希望多挽回一些因疫情原因導致的經濟損失。客觀來講,這本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但若政策的落實方式不合理,則會惹民眾反感。
比如懷化市這次的做法,就引發了很多爭議。強行扣除工資的做法實在讓人難以忍受,自己的錢自己為何做不了主?無論是疫情防控還是促進消費,困難再多也要依法行事。
站在「化危為機」的角度看,促進消費可謂是用心良苦。不少地方也都發了紅頭文件,鼓勵機關幹部和公務人員及其家屬帶頭消費,有些領導還親自下館子來做表率作用。
大體上看,這些舉措都有著「鼓勵」 「建議」或「倡議」的性質,屬於在背後「輕推一把」。反觀懷化出臺的這個文件,直接從教師績效工資中扣取促進消費款,伸手過長,把手都伸到了教師們的腰包了。
教師的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都是由當地教育管理部門制定的。制定績效工資管理辦法,基本原則就是按勞分配、優績優酬,初衷是鼓勵教師推出更高質量的教學,和促進消費沒有一分錢關係。
如果教師違反了相關規定,績效工資被扣除一部分,那是按章辦事,也沒人置喙。但如果是以促進消費名義來做績效工資的加減法,作為教師的當事人,恐怕是「有話要說」。
教師是一個崇高的職業,在三尺講臺上做好本職工作,就是他們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最大貢獻。尤其是現在多省市學生陸續開學,校園安全防控的壓力陡然增加,需要老師們扛起校園聯防聯控的直接責任。
現在,卻有人打起了教師績效工資的主意,平添了大家的不滿情緒。這樣的「自亂陣腳」,可不是疫情防控想要的結果。
新聞中提到的懷化,屬於四線城市,500至2000元的績效工資扣除,對於當地教師生活水平,不是一筆小數,確實會打亂不少當地教師的日常生活安排。因此,當地在制定促進消費政策的時候,還需要慎之又慎,避免好經被唱到歪處。
今留言話題:說說作為老師的你,被哪些名義扣過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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