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賣假貨被處罰卻拒不履行!青浦法院:準予強制執行

2021-03-01 青浦論壇

你的朋友圈也存在這樣的微商嗎?

微信平臺上銷售「PRADA」、「HERMES」、「GUCCI」等名牌商品,後被發現銷售的均為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監局)對賣家侵犯註冊商品專用權的行為進行了處罰,賣家卻拒不履行罰款,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青浦法院)審查後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網絡配圖

自2014年1月起,小麗通過其他微商以二百元至幾千元不等的價格先後購進標註為「PRADA」、「HERMES」、「LOEWE」等品牌的包和圍巾等商品,並放置在自己開的小服裝店內和微信朋友圈,加價對外銷售。這些品牌的商品很受歡迎,小麗通過這樣的方式生意做得紅紅火火。讓小麗沒想到的是,等待她的是行政機關的處罰。

2014年8月12日,轄區派出所民警在她的店內查獲了「PRADA」、「HERMES」、「LOEWE」等品牌的衣服、鞋包、飾品等商品共計104件。其中29件商品,經「PRADA」、「HERMES」、「LOEWE」等註冊商標的權利人鑑定為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因小麗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遂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至轄區內的市監局。

市監局經立案調查查實,自2014年1月起,小麗在明知購進的標註為「PRADA」、「HERMES」、「LOEWE」等品牌的商品系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情況下,仍貼上標價對外銷售。至案發,小麗通過微信推銷和店內展示銷售的方式,已銷售了10件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貼有標籤標價的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待售商品15件。最終,市監局對其作出了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及罰款十萬元的處罰決定。

被處罰後小麗卻置之不理,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也不自覺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無奈,在期限屆滿後,市監局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青浦法院收到市監局的強制執行申請後依法進行了審查,經審查認為市監局的申請執行的行政行為合法有效,應予執行,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行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訴訟,又不履行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權的行政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做微商的可要注意咯~

來源:浦江天平

-End-

相關焦點

  • 環保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法院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環保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法院裁定:準予強制執行!
  • 平川法院審理首例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公訴案件
    近年來,當事人為了規避執行,在沒有進入訴訟程序之前或審判期間,往往以民事自治權和各種理由變更登記、轉移隱匿財產,以此來阻撓法院開展執行工作。10月14日上午9點,平川區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首例涉嫌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公訴案件。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公、檢、法、司等近20餘人觀摩了此次庭審。
  • 青年拒服兵役被罰11萬並被拘15日,後果為何這麼嚴重?
    服兵役本是公民應盡義務,但家住江蘇省啟東市東海鎮的陸某因為自身原因拒服兵役。在被啟東市政府處罰後,陸某又拒不履行。記者近日從啟東法院獲悉,陸某因拒不交納兵役處罰款被法院處以司法拘留十五日。在啟東市2017年度徵兵工作中,陸某被依法確定為2017年度應徵對象,經體檢、政審合格後,被批准服現役,同年9月12日,陸某向武警上海某部報到入伍。
  • 【重磅】邯鄲13名老賴獲刑,同時公布10起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件!
    邯鄲中院公布了我市依法懲治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罪專項活動的典型案例:刑法第313條規定:「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 濱州一「釘子戶」被強制執行!
    ,對位於濱城區濱北辦事處的1處土地和4幢房屋進行了強制騰空並交付申請人。本次行動出動幹警20餘名,法警大隊協助執行,並邀請人大代表全程監督,前後歷時9小時,一件五年未了的糾紛終於塵埃落定,進一步優化了法治營商環境。2016年7月,濱城法院立案審理了某倉儲公司訴某車業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倉儲公司請求法院判令車業公司將位於濱州市濱城區濱北街道辦事處四處房產及土地返還倉儲公司。
  • 【關注】「只生不養」,拖欠撫養費 ,這位父親被強制執行!
    民政部等12部門10日公布了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其中明確對有能力履行撫養義務而拒不撫養的父母,民政部門可依法追索撫養費
  • 胡某被上高法院從高安強制帶走!出啥事了?
    胡某在高安開文具店,從2016年8月9日開始在上高縣黃處購買列印紙,用於其店內經營銷售,從2016年8月9日起到2016年11月19日止,共分四次在原告處購買列印紙,累計金額為22220元,該貨款一直未付,後黃某起訴至上高法院,經法院判決胡某需支付黃某貨款22020元。2019年1月31日黃某向上高法院申請執行。
  • 【沭陽城事】沭陽被執行人伍緒翠裝病規避執行, 拒不履行義務被司法拘留15日(有視頻)
    >被執行人伍緒翠裝病規避執行拒不履行義務被司法拘留15日  伍緒翠,女,1956年出生,沭陽縣吳集鎮吳西村人,系(2017)蘇1322執5723號身體權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執行依據(2017)蘇1322民初5666號民事判決書。
  • 危險駕駛還不繳罰金?強制執行沒商量!
    按理說法院判了罰金,就應當及時繳納,但是陳某在社區矯正期間一直怠於履行財產刑,緩刑考驗期結束後,更是將繳納罰金的事拋諸腦後,一分也沒有交。假裝沒有罰金這回事?牟定縣人民法院可記得呢!最終,陳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願意積極籌款繳納罰金,經過多方籌措,先繳納了1000元,之後,又將在執行法官協助下到公安局退回的保證金1000元交到法院,最終將財產刑履行完畢。執行法官語重心長地告誡陳某,千萬要記住此次教訓,切勿酒後駕車,遵紀守法,珍愛生命!至此,該罰金執行案件圓滿執結。
  • 高安這位胡某被上高法院從高安強制帶走了!因為...
    「我不還錢,有本事你來高安找我,想怎麼樣隨便」這是上高法院執行幹警跟被執行人胡某通話時胡某的囂張回話。隔了幾天當胡某在自家文具店看到執行法官拿著拘傳票站在自己面前時傻眼了。2019年1月31日黃某向上高法院申請執行。上高法院執行法官接手該件案子之後,立即聯繫胡某,告知其立案情況,並通知限期到上高法院,胡某並未理睬。後面執行法院多次電話聯繫胡某告知其不履行的法律後果和法院將採取的強制措施,但胡某一直態度囂張。執行法官當即決定對胡某進行拘傳。執行法官通過申請人提供線索找到了胡某在高安所開的文具店,隨後把胡某強制傳喚到上高法院。
  • 天未亮,浦江法院又開始執行大行動了,這次強制傳喚......
    上一次大行動執行幹警巧用「回馬槍」,成功將被執行人傳喚回法院。這一次,執行幹警的「經驗之談」依舊奏效。陳法官此次大行動的第一個目的地選擇被執行人李某的家。「我們出發時天都沒亮,只要昨天他回家了,現在肯定還沒出門。」結果正如陳法官所料,李某還沒起床,隨後將其傳回至法院。最終,鑑於李某不履行還款義務被司法拘留15天。
  • 石門縣法院公布:第七輪失信被執行人……
    持續發布,第七輪失信被執行人來了為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營造懲戒失信、褒獎誠信的社會氛圍,創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石門法院會相繼發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本次為第七輪曝光的失信被執行人,旨在加強對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威懾和懲戒。
  • 朔州法院:出動51臺警車300餘名警力強制執行案件12件!
    此次「亮劍金秋」執行攻堅大行動,正式吹響了朔州兩級法院執行大會戰的集結號,是貫徹落實中央、最高院、省高院決策部署的具體體現,也是向人民群眾作出如期兌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的莊嚴承諾,最大限度地實現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 法院「雙封」措施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
    法院「雙封」措施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 2020-04-24 15:58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重磅】上饒法院公布拒執罪案例(四):隱匿行蹤轉移財產 被判刑七個月
    蔣某、饒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在法院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蔣某、饒某夫婦長期隱匿在外,有收入來源和財產而拒不申報財產,轉移財產,逃避執行,構成拒執罪,一審判處蔣某有期徒刑7個月,判處饒某有期徒刑7個月。基本案情:2015年3月13日,王某與蔣某、饒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萬年法院審理後,判決由蔣某、饒某夫婦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共同償還王某欠款400000元及相應利息,後蔣某、饒某夫婦未按期履行,王某於2015年5月12日向萬年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萬年法院執行期間,蔣某、饒某夫婦於2015年6月30日將名下兩輛小轎車售出,得款76000元。
  • 榆林:法院判賠「攔羊老漢」拒不執行
    「攔羊老漢」拒不執行近期,神木法院執行局快執二團隊成功執結一起因鄰裡糾紛引起的健康權糾紛案件。申請人武某與被執行人張某是鄰居,因村中瑣事發生爭吵從而發生纏鬥,導致武某入院治療。武某訴至法院經判決張某向武某賠償醫療費用、護理費、營養費等共計12828.5元。在法院判決生效後,被執行人張某拒絕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勸說多次仍拖欠案款。喬法官組織幾名幹警開車前往二人居住的萬鎮鎮,由於道路崎嶇難行,車輛中途爆胎,大家齊心協力克服困難,幾經曲折,最終成功到達。經詢問鄰居得知,被執行人張某在山上放羊,法官與申請人武某爬山找到張某,就地進行調解。
  • 因拒絕環保處罰 永嘉一電鍍噴漆業主被司法拘留
    因拒不執行環保行政處罰決定,浙江省溫州市永嘉縣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對一企業主實施15天司法拘留。永嘉縣環保局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十六條、第二十八條規定,予以立案查處,並作出責令停止生產、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然而,業主鄧四財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既未申請行政複議,也未向法院提起訴訟,又未履行停止生產的處罰決定,依然置若罔聞地繼續生產。1月18日,永嘉縣環保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相關規定,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 解讀:法院強制執行費用是多少?老賴跑不了這些錢
    在實踐中,法院強制執行費用是多少呢?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閱讀完以下內容,一定會對您有所幫助的。  一、法院強制執行費用是多少  1、沒有執行數目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  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  3、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超過¥1000萬元標準的部分
  • 【宣宣普法】法院判決想抵賴?看「它」答不答應!
    近日,南雄法院審結該案,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吳某雲、何某梅有期徒刑8個月。法院審理查明,原告胡某運與被告吳某雲、何某梅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南雄法院經審理後依法作出判決,限被告吳某雲、何某梅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償還借款360餘萬元及逾期利息給原告胡某運,上述民事判決書於2015年7月生效。
  • 被執行人伍緒翠裝病規避執行, 拒不履行義務被司法拘留15日(有視頻)
    伍緒翠,女,1956年出生,沭陽縣吳集鎮吳西村人,系(2017)蘇1322執5723號身體權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執行依據(2017)蘇1322民初5666號民事判決書。  2015年11月22日,伍緒翠駕駛電動三輪車將行人劉某某撞傷住院,經沭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處理認定,伍緒翠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劉某某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