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安辦 德宏州食藥監局
關於預防食用火燒豬肉等生肉中毒
預警公告
德食安辦公告〔2017〕1號
火燒豬肉、撒苤、過手米線等德宏民族特色食品,歷來深受廣大群眾的青睞和喜好,由於所食用的這些食品多數是帶有血色的半生肉或生肉,存在極大安全隱患。為有效遏制和防範誤食帶病帶毒生肉給人體健康帶來影響,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德宏州人民政府食安辦、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特發布《預防食用火燒豬肉等生肉中毒》預警公告,提醒廣大消費者注意飲食安全:
一、消費者應加強自身安全意識,不吃生肉或未經徹底煮熟的肉。廚房的砧板要生熟分開,尤其是加工生鮮水產品和生肉類食品後,務必將砧板洗淨晾乾,以免汙染其它食物。
二、嚴禁學校食堂、集體食堂、婚喪宴請、大型會議、建築工地等群體用餐單位及農村家庭自辦宴席加工食用火燒豬肉、撒苤、過手米線等生肉食品,避免發生因食用火燒豬肉、撒苤、過手米線等生肉食品引起的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廣大消費者應謹慎採購火燒豬肉、撒苤、過手米線等食品,不隨意購買食用未經檢疫合格或未燒熟燒透的火燒豬肉、撒苤、過手米線等食品。餐飲經營單位要嚴把火燒豬肉、撒苤、過手米線等食品的採購關,生肉、未經煮熟的不能吃,嚴格加工,留樣備查,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消費者到餐館食用火燒豬肉、撒苤、過手米線等食品,應選擇有經營資質的餐飲店,不吃生肉或未經煮熟的肉。
四、食用經檢疫合格的火燒豬肉、撒苤、過手米線等食品,要注意即做即食,不要食用放置時間超過2小時的火燒豬肉、撒苤、過手米線等食品,避免因擺放時間過長造成菌落總數超標,發生中毒。
五、食用火燒豬肉、撒苤、過手米線等食品後10分鐘到48小時內,如出現頭昏、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狀,應及時到醫院就診,避免耽誤最佳治療時間。
六、各縣市食品監管部門應加強對餐飲經營單位、學校、工地食堂等各種集中供餐單位的監管,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嚴肅查處。同時,要廣泛向社會特別是廣大農村群眾宣傳食用未經檢疫合格或未燒熟燒透的火燒豬肉、撒苤、過手米線等生肉食品的危害性知識,提高廣大群眾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七、認真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要求,加強應急防範措施,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控制,及時報告和互通信息,加強協作,提高防範處置能力,確保人民群眾飲食安全。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