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的吳女士
前幾天去集士港一家汽車美容店洗車
因為地上溼滑不小心摔倒
iphone屏幕也摔壞了!
她要求店家賠償相關損失
但是遭到拒絕
於是向12315投訴舉報中心進行投訴
結果……
10月底,吳女士去集士港一家汽車美容店洗車,但是當洗車結束的時候,因為地上有水漬,所以她滑到了。
「傷得不重,只是胳膊上擦破了一點皮,有點淤青。但是我的蘋果手機屏幕摔碎了,我當時就要求店家進行賠償,也沒別的要求,只要對方把蘋果手機屏幕的維修費出了就好了。」吳女士說,店家就拒絕了,由於雙方協商不成,她就撥打了12315熱線進行了投訴。
記者隨後聯繫到了該汽車美容店,彭店長給出了另外一個說法。
彭店長告訴記者,當時他們洗車已經結束了。吳女士的孩子在車裡哭鬧,而她正在休息區,於是急忙往外跑,一不小心就摔倒了。當時的情況並不嚴重,但是吳女士要求他們賠償蘋果手機的屏幕維修費,他們是無法接受的。
記者注意到一個事實是:當時洗車的地方並沒有樹立相關的警示標識。這個獲得了吳女士和彭店長雙方的確定。
關於這個事情,浙江天冊(寧波)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麗紅表示:
這屬於民事侵權的範疇,責任的承擔還是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劃分洗車店和客人雙方各自的過錯情況,根據過錯比例決定損失的承擔。
對於洗車店來說,它自然有義務對來洗車客人的安全盡到保障責任,比如在明顯地方放置警示標誌或提示客人不要進入水多易滑區域等,但洗車店不同於商場銀行等一般的公共場所。
洗車店營業範圍的特殊性決定了其店內有水漬等也屬於正常,故客人進出這種區域自身也應有更高的警惕性,所以應結合具體情況看雙方過錯程度,以決定損失的承擔。
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周麗娟也認為:
首先經營者應當對消費者在其經營場所消費要盡到安全保障義務,(保括人身和財產)對可能危及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場所應當以顯著的方式設置警示標識。
同時消費者自身也要有防範意識。洗車場地地上肯定會有水漬,是自己疏於防範摔到的話自身也要承擔相應責任,因此該投訴應根據責任大小各自承擔責任。
對於這件事,你怎麼看?
歡迎在評論區留言
—END—
來源 寧波晚報 記者 毛雷君
編輯 陳穎芝 樂冬妍
寧波晚報生活號
微信號 dnsb8727000
廣告聯繫
13738862622/0574-87682242
版權合作
QQ 438987727
小編工資已與此贊掛鈎,一贊5毛錢!
求!打!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