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田一名男子因為在小區群裡用侮辱性詞彙罵物業管理人員,被法院判決公開道歉,並賠償傷害撫慰金1500元。
事情要從小區電梯故障說起。今年7月6日下午,該小區裡一臺電梯出現故障停止運行。物業管理人員周女士得知後,立即聯繫了電梯公司人員過來維修,電梯很快就恢復使用。
(陳某6連「口吐芬芳」)
原本就是一件小事,可當天半夜,業主陳某卻覺得電梯故障是物業管理人員沒做好,便在業主群裡發語音辱罵周女士,用侮辱性詞彙對其進行人身攻擊。
(其他業主紛紛勸阻)
因為話罵得很難聽,很多話語讓小區業主都覺得不堪入耳,紛紛勸阻陳某,但陳某還是繼續「口吐芬芳」。
「太傷人了,因為這通辱罵,我兩天沒吃下飯,整個人都要崩潰了。」
周女士要求,陳某在群裡道歉,可是陳某根本不理會。周女士忍無可忍,將陳某告上了法院。
青田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陳某在業主微信群內對原告周某進行惡意辱罵中傷,且使用了明顯帶有人身侮辱、貶損性質的詞彙,極易造成原告周某的社會評價降低,侵犯了周女士的名譽權,故依法判決陳某向周某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失費1500元。
「網絡社交活動不能為所欲為。」該案主審法官表示,公民的名譽權受法律保護,微信、微博等網絡社交平臺並非法外之地,公民在網絡空間開展社交活動時,同樣需要遵守法律法規,不能為所欲為、不加節制。
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網絡空間裡損毀他人名譽,構成侵權,同樣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陳某圖一時「爽口」,侵害了周女士的權益,
等待他的,自然是法律的懲罰!
在未掌握真實情況前,一定不可盲目散布、轉發謠言。對未經核實的信息,不要隨意轉發,更不要故意「杜撰改編」,否則,將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對故意傳播、散布謠言信息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懲。
如今,微信朋友圈就像是我們的「日記本」,記錄著我們生活中的點點滴滴,越來越多的人會在微信朋友圈上分享開心的事、吐槽不爽的事…….但如果你在微信朋友圈裡罵人,那可是會給自己惹來麻煩的。嚴重時,甚至構成違法行為。
很多人喜歡隨手拍照發朋友圈,但是,不少人沒意識到,這些行為會間接洩露了個人信息!如果被別有用心的人利用,很可能造成財產損失,甚至危害自己和家人人身安全。
很多人喜歡在朋友圈曬車票、護照、飛機票等,但這些票據上的二維碼或條形碼都含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藉助特殊軟體,便能輕易讀取。
外出時,日程安排、行蹤等信息不要洩露,不然容易讓他人鑽了家中無人的空子行竊。外出期間,能夠顯示姓名、身份證號的車票、護照、飛機票等,儘量不要「曬」。
微信上的「所在位置」功能,可以跟朋友分享你在哪兒,但如果你旅遊、出差了的話,也等於告訴別有用心者「這人不在家」,為他們創造了條件。
「陌生人叫出孩子名字搭訕」的新聞屢見不鮮,不法分子很可能是通過父母的朋友圈知道的。家長發布孩子照片、文字記錄時,無意間會洩露孩子的相貌和姓名。
家長曬孩子照片時需留個心眼,最好不要將孩子的姓名、固定行程、就讀幼兒園等信息發布在網上;或者限制一下分享範圍,以分組的形式只分享給親人看。
除了孩子的照片,全家福也儘量少發布在朋友圈上。一旦洩露家庭成員信息,容易給不法人員創造行騙、行竊的機會。尤其是老人、小孩的信息,更要注意保護。
安全小貼士在這裡,小編再告訴你一些小方法,營造一個安全的「朋友圈」:
1、關閉「附近的人」的功能,讓別人難以定位你的位置信息;
2、關閉「通過QQ號、手機號搜索到我」的功能,慎加陌生人,加好友時最好面對面;
3、關閉「隱私」中的「允許陌生人查看十張照片」功能,不給陌生人偷窺自己信息的機會。
尋求幫助,發布消息等等,請加小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