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將於今天(1月9日)下午2點,由陳麗玲律師陪同親赴臺北地方法院,對周玉蔻女士之不實指控,提出刑事洩密罪及加重誹謗罪自訴,以及民事損害名譽求償,並發表宣言如下:
-為臺灣被汙染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汙!
-為所有可敬的新聞工作者爭回尊嚴!
-為我個人及全家人的清白討回公道!
所謂「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周女士,早已不是記者多年,卻沉迷不實爆料不思悔改,一旦被告就以採訪自由推託責任,不僅信口雌黃傷害他人,更敗壞全體新聞工作者名聲,踐踏臺灣媒體人尊嚴。
周玉蔻周女士,是中華民國法院認證的誹謗慣犯。從郭臺銘先生的「三億男案」,到馬總統新臺灣人基金會遭受到的不實指控,法院都已判決周女士敗訴賠償,公開道歉。周女士污衊馬總統收受頂新二億元案,更經法院判決定讞,誹謗有罪,周女士沒有以坐牢自證清白的氣魄,低調易科罰金,飛奔英國,閃避媒體。
法官說,希望她爾後記取教訓,謹慎處理,本於專業給予民眾正確的事實認知,量刑不必從重。很遺憾的,周女士顯然仍無悔意,更不願改頭換面、重新做人,直到今天,依然如馬總統所言,「口沒遮攔、恣意污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故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並準許本人之具體求償新臺幣1487,000元,作為本人家人之精神撫慰,以及捐助公益回饋社會,購買弱勢團體產品與大眾分享。
周女士總以對方是財團或總統為由,塑造自己被打壓形象,但本人在她面前絕對是小人物,因為早在我還在讀小學時,周女士就已是驚動社會的話題人物,掌握媒體顛倒眾生。身為大人物的周女士,有資格可憐我這個小小政黨工作者,但我不敢可憐周女士,只敢努力透過我的提告,為所有可敬的新聞工作者爭回尊嚴,為臺灣被汙染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汙,為我個人及全家人的清白討回公道!
王炳忠
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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