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外地職工留蘇
(一)鼓勵外地職工留蘇過年
◎各地要指導企業在做好春節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按照生產經營實際需要,採取發放「留崗紅包」、改善就餐條件、就近安排文娛活動等措施,以崗留工、以薪留工,將外地職工特別是原籍在中高風險地區的職工留蘇過春節。
◎面向外地留蘇職工開展系列迎春送溫暖活動,通過「蘇工惠」線上服務平臺發放1萬份新年禮包,向快遞員等群體贈送2000份「冬日暖心包」。
◎開展外地留蘇困難職工走訪慰問,對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補助。
◎工會場館適時向外地留蘇職工開設免費專場。
◎在春節期間,外地留蘇職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有關規定,可憑有效證件免費參觀國有景區和部分場館,免費乘坐公交、軌道交通等公共運輸工具。
◎鼓勵影院、戲院等文化場所推出面向外地留蘇職工的優惠活動。外地留蘇職工春節期間在蘇州工作的,凡申請參加2021年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含積分落戶、積分入醫、市區積分入學)給予加分,分值為15分。
◎開展年貨節等形式多樣的促消費活動,做好市場保供,讓外地留蘇職工感受濃厚的節日氛圍。
(二)實施「留蘇優技」項目制培訓
◎支持重點企業在2月份組織留蘇職工參加線上培訓,結合生產實際需求融入崗位技能、安全生產、職業道德和疫情防控等培訓內容。
◎對於在各級人社部門認可的「職業技能培訓網上平臺」學習不少於24課時並考核合格的,各地可根據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帳資金結餘情況,按照每人3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
◎鼓勵企業充分利用春節前後職工集中休息期間,加強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對企業組織開展崗前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的,各地要及時按規定發放培訓補貼,滿足企業高質量用工需求。
(三)激勵企業加大留人引人力度
◎發揮失業保險穩就業作用,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按規定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對春節期間重點企業安排外地職工留蘇過節的,各地可給予企業一定標準的補貼。
◎對2月份吸納首次來蘇就業人員,且與其籤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並連續參加社會保險3個月及以上的重點企業,各地可給予企業一定標準的來蘇就業補貼。
(四)全力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企業要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法律規定,對於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加班的職工,應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受疫情影響大,導致2021年度內企業生產任務不均衡的企業,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照規定程序可申請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