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障食品安全,同安區市場監管局啟動了食雜店食品安全環境治理行動,重點檢查了食雜店的進貨、貯存是否規範等。
同安區新民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
在同安區禹州大學城的
功夫麥坊麵包店檢查時發現
該麵包店正在銷售的麵包包裝不一
有未標廠名、廠址的「三無麵包」,也有虛構生產廠家、無營養成分表的「高仿麵包」。
執法人員當即要求該麵包店負責人出具麵包進貨票據和供應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該負責人無法出具相關資料。
執法人員當即向包裝上標註的廠家電話進行諮詢,廠家表示,由於疫情導致訂單減少的原因,目前已停止該麵包的生產,但之前沒有向這家麵包店供貨過,也沒有食品標籤外流。
由於正規的食品需要預先包裝,並標註食品生產企業名稱、廠址、SC證號、營養成分表等。為了方便,該麵包店自己購進一臺標籤印表機來列印麵包標籤,並冒用海滄區一家糕點廠的企業信息,標籤上標註了廠家的廠名、廠址、SC號、配料,堂而皇之地在麵包店銷售。
無獨有偶
執法人員在黃田糧油食雜店檢查時
也發現了類似的問題
這款麵包在包裝上標註了廠址、營養成分表等信息,看起來好像沒問題。但是...仔細看看就有大問題了!
這個麵包的,存在虛構廠家、條形碼數字不足13位,產品執行標準錯誤、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識方式錯誤等問題。更讓人想不到的是,竟然把營養成分表寫成營養層分表,能量的千焦寫成千克!(每100克麵包裡竟然有能量1668公斤!)
根據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籤通則》規定
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的預包裝食品標籤應當標示食品名稱、配料表、淨含量和規格、生產者和(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繫方式、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及其他需要標示的內容(除生鮮食品、部分酒類、包裝飲用水、味精、糖、醋等外,需要標示營養成分表或文字格式的營養標籤),標示內容應當真實、準確。
這兩家麵包店銷售的麵包已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監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結合涉案貨值進行處罰。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並沒收違法的食品。
稿件來源:同安區市場監管局
部分綜合:中國檢科院
編輯:廈門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轉載請註明來源:食安廈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