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公安宣告「1.23」酒吧故意傷害致死案告破

2021-02-15 最美長樂

23日凌晨2時許,長樂永榮城市廣場M2酒吧門外,一名客人疑因酒醉吐到另一名客人身上,雙方從而引發口角,最後還大打出手,造成一死一傷。

  記者隨後聯繫上酒吧內的一名知情者。該知情者講述,昨日凌晨2時許,一名酒醉客人在洗手間內,不小心吐在另外一名客人身上。被吐到的客人很生氣,兩人爭執起來。酒醉客人叫來朋友,在酒吧門外,毆打被吐到的客人,用刀將其捅傷致死,並打傷其一名朋友。

  航城派出所接到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將兩人送至長樂市醫院,其中陳某已死亡,林某受傷,殺人者暫時潛逃。

23日15時許,長樂市警方經縝密偵查,先後在長樂市吳航街道、古槐鎮、福州火車南站和閩候等成功抓獲黃某(男,18歲,四川人)、羅某(男,27歲,雲南人)、王某(男,21歲,四川人)、劉某(男,30歲,四川人)、歐某(男,28歲,四川人)等五名犯罪嫌疑人,至此,發生在長樂市航城街道某酒吧門口的「1.23」故意傷害致死案,在案發後不到24小時內得以快速破獲。

經審,犯罪嫌疑人黃某、羅某、王某、劉某、歐某供認於1月23日凌晨2時許在航城街道某酒吧門口,因口角糾紛對陳某等人進行毆打,並造成一死一傷的後果。目前,上述五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長樂警方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記者 陳瑞衡 通訊員 長樂公安

新媒體編輯 曉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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