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生態運動公園機動車停放管理,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鄂價工服規〔2013〕83號)和市物價局《關於荊門城區經營性停車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荊價發〔2014〕39號)文件規定,定於2015年5月1日起,對生態運動公園停車場實行停車收費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定價形式:ZF指導價。
二、收費對象:入園的一般社會機動車輛。
三、收費方式:計時收費。
四、收費標準:
摩託車每泊位1元/小時,每日每車累計最高收費3元;
中小型車每泊位2元/小時,每日每車累計最高收費9元;
大型車每泊位3元/小時,每日每車累計最高收費11元。
機動車進入停車場停車時間不足15分鐘的,免收停放服務費。
五、免收停車費車輛:軍車(含武警車輛)、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和執法車(帶有明顯標識的)等。
特此公告。
荊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