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關係證明表、死亡情況證明表

2021-02-20 原平公證

申辦法定繼承所需的親屬關係證明

被繼承人(死者)姓名

性  別

出生年月

死亡日期

死亡地點

死亡原因

備  注








被繼承人(死者)生前住址:

繼承人情況(繼承人死亡的,註明該繼承人的死亡時間、原因、地點):

稱    謂

姓  名

出生年月日

性  別

工作單位

家庭住址

備  注

(死者的)父親







(死者的)母親







(死者的)配偶







(死者的)子女































申請辦理公證的繼承人共同聲明

    我們是被繼承人(死者)的合法繼承人,所有繼承人均已經列明在本證明表格上,並無遺漏,被繼承人(死者)生前無遺囑,也未與他人籤訂過遺贈扶養協議,以上情況屬實,如有虛假,我們願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申請人籤字:

                                                            年   月   日

所在居委會(村委會)

或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經辦人籤名:

           經辦人電話:


                                                            年   月   日

      特別提示:1、證明必須用黑色鋼筆、碳素筆填寫,不得用原子筆、鉛筆填寫。

                2、《繼承法》第九條規定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規定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死亡情況證明表

 

茲證明我轄區(單位)居民                (男/女),於      年    月    日出生,於       年    月    日在     因     死亡。其 父      於      年   月   日死亡,其母      於       年   月   日死亡。

上述證明所有內容準確無誤,如有不實,願承擔其法律責任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蓋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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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你收到「親屬」添加微信好友,請一定警惕!
    微信「親屬卡」是微信的代付功能,微信用戶可在微信裡贈送「親屬卡」給父母、子女作消費使用,代付方通過設置「親屬卡」的每月消費額度上限,將額度控制在0.01元到3000元之間,每月自動延續,當父母、子女使用「親屬卡」消費時,消費資金將自動從代付方的支付帳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