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7日,中國首例代孕龍鳳胎監護權案終審落槌,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譚芳律師及其團隊代理母親一方勝訴,代理意見幾乎全部被二審法院採納——孩子終於有了母親!當事人喜極而泣,感謝律師「是你們讓孩子終於有了媽媽!」
上海女子陳蕾女士(化名)與羅永先生(化名)再婚。因陳蕾患有不孕不育疾病,兩人購買卵子後由羅永提供精子,並委託另一女性代孕,於2011年獲得了一對龍鳳雙胞胎。2014年2月,羅永因病去世,羅永的父母將兒媳陳蕾訴至法院,要求取得兩個孩子的監護權,一審法院判定羅永父母獲得監護權。陳蕾不服該判決,委託譚芳律師團隊提起上訴。二審法院推翻了一審判決,母親陳蕾最終獲得孩子的監護權。
譚芳律師在宣判當日第一時間接受CCTV《今日說法》的採訪,為孩子終於有了母親感到欣慰,因為代理意見幾乎全部被二審法院採納,尤其是所主張的兒童最大利益原則被法院直接引用感到興奮,認為終審判決既能彰顯法律精神,又能體現人性溫情,是一份有溫度的判決書。
律新社第一時間聯繫了譚芳律師,她說此案在家事法律圈內仍有各種爭議,但是此次判決給了大家很多啟發。律新社也向譚芳律師申請發布這份代理詞,經授權並處理後,現全文發布。
▲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譚芳律師接受CCTV《今日說法》的採訪
同時,律新社也邀請了長期關注此案、華政家事法與婦女權益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李霞教授為代理詞做了點評。跟專家一起來看看這起備受關注的代孕案代理詞以及判決書吧:
▲華東政法大學家事法與婦女權益保護法研究中心主任李霞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