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不成反遭罪。阿蓉認為,「李菲」所服務的這家化妝品公司應該對此負責。
阿蓉說,她在醫院治療的醫藥費,涉事方已支付了10多萬元,不過目前還拖欠醫院數千元。除了要支付拖欠的醫藥費,對方還應該賠付她誤工費、精神賠償金等,共計10多萬元。
12月14日,記者陪同阿蓉來到涉事的化妝品貿易公司。
自稱該公司總經理的鄭某稱,他公司確實有一名叫「李菲」的員工,是一名美容導師,但幾個月前已經辭職了。
至於「李菲」給阿蓉做「埋線減肥」一事,鄭某表示,他們公司並沒有與阿蓉籤訂任何協議,也沒有收到阿蓉關於做「埋線減肥」項目的費用。「沒籤協議,錢也沒打入我們公司帳戶,我們怎麼負責?沒證據,我們沒法處理。」他這樣說。
對此,阿蓉坦言,她與「李菲」確實沒籤協議,做「埋線減肥」的費用也是通過微信轉給「李菲」的。
「李菲」給阿蓉做「埋線減肥」,屬公司行為,還是「李菲」個人行為?鄭某說,他還不知道這件事的來龍去脈,這不好說。
「既然不好說,為何要對阿蓉的10多萬元醫藥費負責?」
鄭某解釋,醫藥費是「李菲」所在部門「領導」以個人名義墊付的,此事由其出面處理。
記者詢問「李菲」是否有注射減肥針的資質,對此鄭某沒有正面回應。
根據阿蓉提供的手機號碼,記者聯繫「李菲」,但手機處於關機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