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處罰公告:
12月5日,銀保監會在網站發布了中國銀行「原油寶」事件的處罰通報,對中國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合計罰款5050萬元;對中國銀行全球市場部兩位總經理均給予警告並處罰款50萬元,對中國銀行全球市場部相關副總經理及資深交易員等兩人均給予警告並處罰款40萬元。
銀保監會認定的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風險事件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以下四項:
一是產品管理不規範,包括保證金相關合同條款不清晰、產品後評價工作不獨立、未對產品開展壓力測試相關工作等;
二是風險管理不審慎,包括市場風險限額設置存在缺陷、市場風險限額調整和超限操作不規範、交易系統功能存在缺陷未按要求及時整改等;
三是內控管理不健全,包括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不合理、消費者權益保護履職不足、全行內控合規檢查未涵蓋全球市場部對私產品銷售管理等;
四是銷售管理不合規,包括個別客戶年齡不滿足準入要求、部分宣傳銷售文本內容存在誇大或者片面宣傳、採取贈送實物等方式銷售產品等。
隨著銀保監會的最終蓋棺定論,名噪一時的中行「原油寶」事件,最終落下了帷幕。此次事件,直接導致了近315億巨額虧損,真可謂是扎紮實實的被美國芝商所割了一波韭菜。
原油寶事件始末:
近幾年,隨著投資理財市場不斷發展,銀行金融機構也參與其中,並且投資品種的類型多變,其中不乏有風險稍大的投資品種,中國銀行推出的「原油寶」就是其中一個。
今年伊始,受到突發新冠疫情的影響下,全球經濟陷入停滯階段。原油作為一種經濟商品,受創更甚。經濟持續低迷,使得市場對原油的需求大幅下降,從而導致國際原油期貨價格暴跌。
美國WTI原油期貨的價格,從2020年1月份開始,從60美元/桶的高位下跌至3月份的20美元/桶,此時原油價格的波動幅度非常大,且已經形成的恐慌式下跌。
4月20日晚間,美國WTI原油期貨5月合約上演史詩級崩盤,一夜暴跌超305%,收盤價格竟為-37.63美元/桶,成為歷史上第一次負價格,既2015年底「瑞郎事件」後的另一黑天鵝事件,刷新所有投資者的認知。
4月22日,中國銀行發布公告稱,20日WTI原油5月期貨合約CM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官方結算價為-37.63美元/桶(人民幣價格為-266.12元/桶)為有效價格。直接的後果是投資者帳戶出現了穿倉,投資者的本金全部虧完,並且還倒欠銀行錢。
下圖在網上流傳甚廣,客戶持有20000手05合約的多單,投資者持倉均價194.23元,本金388.46萬元,但是總體虧損超900萬元,本金沒了,還倒欠銀行530多萬元。
隨後,中國銀行發出通知,要求投資者補充這部分穿倉虧損,而後出現了中行強行將投資者帳戶餘額扣款等事件。這也意味著,銀行將本次風險全部嫁接給持有多單的客戶。經過幾個月的雙方協商後最終達成協議,穿倉的部分由銀行負責,虧損由客戶承擔。
原油寶事件原因
CME期貨交易所的WTI原油期貨本身屬於高風險品種,從品種的機制上看,是在理論上是存在價格為負的情況的。雖然這種「黑天鵝事件」發生的機率微乎其微。但主要的責任方應該還是屬於中行的風控交易部門未能及時的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風控能力不足。
第一,投資者對期貨的風險意識不足,交易規則不清晰
發生穿倉事件的直接因素在於期貨的交割制度。從期貨產品上看,期貨交割是一種非常正常的,而購買原油寶的客戶絕大部分的目的是為了賺錢差價,畢竟當時的原油價格「非常低」了,很適合某些交易者「抄底」的思維。所以,並不存在去期貨交易所提取原油現貨的情況發生。但期貨產品越是臨近交割期,價格波動的規律性越差,交易越不活躍,交易風險極高。
第二,中行產品設計和運營本身存在缺陷,特別是移倉日期的選擇
早在4月14日,中國建設銀行以及中國工商銀行的原油合約交割期前就已經完成了移倉。而中國銀行選擇在交割前一日才移倉,可能是基於降低移倉成本損失的考量,因為期貨合約報價越臨近交割日,則在理論上越貼近現貨價格,但卻未能考慮負油價等極端行情。
第三,紐交所臨時修改規則,中行警惕性不足
要知道,早在原油寶事件發生之前芝商所就有所「動作」。4月3日,芝商所修改IT系統代碼,首次允許負油價申報和成交,並於4月5日生效。4月15日CME清算所修改交易規則,新規適應新合約,並適用存量合約。其實從這兩次變化,投資機構就知道應該會有劇變出現,這也是工行和建行提前撤離的原因,只不過是中行以及其投資者沒有把這些規則變化太放在心上,最終出現被收割的行為。
第四,中行風控部門嚴重失職
作為風控部分,不管出現什麼樣的情況,都應該要有相對應的應對預案,並且20%的強平機制形同虛設。在原油寶交易界面明確的提示,當帳戶保證金低於50%之時給出相關的風險提示,當保證金低於20%之時,系統將按照單筆虧損比率從大到小順序的原則進行強制平倉。但是,不知是哪個環節出現的問題,中行風控部門並沒有執行強行平倉的指令。
原油寶事件反思:
對於普通投資者
在進行購買產品之前,應該充分的了解產品的特性,交易機制,特別是產品的風險程度。扭轉固有思維,時至今日並不是所有的銀行產品都具有「保本保息」的特性,在購買理財產品之前,應該向銀行諮詢相關風險評估報告。
對於銀行等金融機構
原油寶事件也暴露了中國銀行三個主要的問題,一是為了提高投資者的存量而誇大甚至錯誤的宣傳,並且沒有向投資者充分說明產品的風險;二是對期貨等高風險產品並沒有得到足夠的認識;三是相關部門的操作不規範,沒有應對極端行情的風控體系。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衰,經過此次事件,相信投資者以及銀行機構對金融產品有一個深度的認知,也衷心的希望我們的金融產業越來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