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223—263年),字叔夜,譙國銍縣(今安徽宿縣)人,三國時期曹魏著名文學家、音樂家、思想家,「竹林七賢」之一。
嵇康「少有俊才,曠邁不群,高亮任性,不修名譽,寬簡有大量。學不師授,博洽多聞,長而好老莊之業,恬靜無欲。性好服食,嘗採御上藥。善屬文論,彈琴詠詩,自足於懷抱之中」(《三國志·魏書·嵇康傳》裴松之注)。
由於一個偶然的機遇,他娶了曹操曾孫女長樂亭主為妻,進入上流階層,並曾擔任中散大夫。
但也因為如此,使他在政治立場上與篡權的司馬氏集團相敵對,對司馬氏採取不合作態度,頗招忌恨。最後在司馬昭的心腹鍾會的陷害下,死於司馬氏之手。
嵇康的作品以詩歌和散文為主,其中比較集中反映他的哲學思想的有《聲無哀樂論》《養生論》《釋私論》《難自然好學論》和《與山巨源絕交書》等。
他的作品被收錄在後人整理的《嵇中散集》或《嵇康集》中。
1.「名教」與「自然」
「名教」與「自然」的關係是嵇康哲學的核心主題。
「名教」指的是社會的等級名分、倫理儀則、道德法規、制度典範等等的統稱;
「自然」則是指人的本初狀態或自然本性,同時也指天地萬物的自然狀態。
魏晉玄學家對「名教」與「自然」的關係格外重視。
王弼從道家的自然哲學的立場出發調和二者,主張「名教本於自然」,以「自然」為「無」、為本;以「名教」為末、為用,強調名教應該順應人的自然本性。
阮籍則以「大人先生」的形象喻示了自然對名教的突破。但是,直到嵇康這裡,才明確地把名教與自然的關係作為哲學的主題,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思想主張。
在嵇康生活的時代,儒家名教思想及其所宣揚的忠、孝、節、義等規範已經逐漸被篡權的司馬氏集團所利用,成為他們維護統治、鉗制人心的有效工具。
嵇康對這種現象深惡痛絕,決心從根子上動搖司馬氏的說教。同時,由於深受道家思想影響、追求精神自由獨立,嵇康從思想上也不願意接受名教的規範。
所以,他將名教和自然對立起來,認為名教是違背自然本性的,是對大道的凌遲:
及至人不存,大道凌遲,乃始作文墨,以傳其意,區別群物,使有類族;造立仁義,以嬰其心;制其名分,以檢其外;勸學講文,以神其教。故六經紛錯,百家繁熾,開榮利之塗,故奔騖而不覺。(《難自然好學論》)
2.「越名教而任自然」
從上可知,嵇康繼承了老莊的「絕仁棄義」的思想,認為名教乃是自然破壞之後的產物,是低於自然的。
自然是合乎大道之本性的,是天地間的最高法則,也是最真實的存在。
因此,針對時人推崇名教的風尚,嵇康提出要「越名教而任自然」,反對名教對大道的分剖和對人性的戕害,從而超越名教,使人的自然真心本性得以彰顯。
也正是因為反對司馬氏所倡導的名教,嵇康對當權者採取了不合作的態度。他或者與竹林好友歡聚縱酒、嘯傲彈琴;或者避居山陽,以鍛鐵為生,自得其樂。
他不僅自己遠離政治,而且也反對朋友出賣自我、幹祿從政。
他的朋友、「竹林七賢」之一的山濤(字巨源)從吏部郎的職位上升遷,向當權者推薦嵇康來繼任吏部郎。嵇康得知此事,寫了《與山巨源絕交書》一信,公開表示與他絕交。
在信中,嵇康直言不願從政的原因有「必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表面上似乎是解釋自己在生活習慣和性格喜好上與政治的不相諧之處,實質上則是巧妙地表達了他對當時的禮教和政治的嘲諷與厭惡。
尤其是他提出了「輕賤唐虞而笑大禹」、「非湯武而薄周孔」的大膽主張,矛頭所向,直指名教的核心和司馬氏的統治。
正因為如此,嵇康一直深為司馬氏所忌。儘管他自言志向不過是
「守陋巷,教養子孫,時與親舊敘闊,陳說平生。濁酒一杯,彈琴一曲,志願畢矣」(《與山巨源絕交書》),
但就是這麼簡單的願望對他來說也成了奢望。可以說,他的思想和性格決定了他的悲劇性命運。
鍾會在嵇康之死中扮演了一個不光彩的角色。鍾會也是當時的名士,投靠司馬氏集團,位高權重,春風得意。
一天,鍾會輕裘肥馬,賓從如雲,來到山陽尋訪嵇康,欲藉以自重。嵇康正在鍛鐵,對之不理不睬,如若無人,繼續打鐵,弄得鍾會大失顏面。
鍾會等人悻悻然欲去之際,嵇康突然發語問道:「何所聞而來?何所見而去?」鍾會也算機靈,回答道:「聞所聞而來,見所見而去!」含恨離去。鍾會的回答當然是具有哲學性的。
後來,鍾會揣摩主子司馬昭的心意,藉機陷害嵇康,將其下獄。
接著,鍾會又落井下石,向主子奏了一本,說嵇康
「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輕時傲世,不為物用,無益於今,有敗於俗。……
今不誅康,無以清潔王道」。
司馬昭正中下懷,下令處死嵇康。當時三千太學生齊拜嵇康為師,請求赦免嵇康。
司馬昭不許。臨刑前,嵇康神色自若,彈奏《廣陵散》一曲。曲罷,嵇康摔琴曰:
「《廣陵散》於今絕矣!」
他從容赴死,時年四十歲。
嵇康之死是一個哲學家的死亡。可以說,嵇康正是用他的生命和死亡體證了魏晉玄學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