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記憶中的蘆臺」之二十八:投票選「小偷」

2020-10-04 民間畫家姜志彬

只聽說投票選代表,還沒聽說過投票選「小偷」的。投票能選出小偷嗎?我們蘆臺一中初二乙班的一間大宿舍裡,在我的主導下就辦過一檔這樣的事。

那時由於糧食緊張,宿舍裡個人捨不得吃的好東西被人偷吃的事時有發生。記得我母親給我做的豬肉炸醬,特別好吃,我捨不得吃,放在宿舍裡,一罐頭瓶炸醬不知被誰偷走了。此後時間不長,宿舍裡又發生了食物被盜。情況是這樣的:元宵節後學校食堂特意為同學們專門做了一次美食——炸元宵。炸元宵外焦裡嫩香甜可口,非常受大家歡迎,吃著美食好像又過了一次元宵佳節。我們班的劉振錄同學炸元宵沒捨得吃,準備星期天帶回家,星期五晚上就發現炸元宵不翼而飛了。此事立刻引起了全宿舍十幾個人的公憤,即使大家都懷疑是某人所為,也不可當眾提名道姓,於是有人就提出讓大家投票,選出誰是小偷。當時我還是班幹部,親自主持了這次投票,我認為這也是個好辦法。其他問題如:假如大家意見比較一致,選出後怎麼辦?根本沒加思考,於是這場「玩笑劇」在我的主持下開場了。

全宿舍的人都一絲不苟,十分認真的填寫他懷疑的對象,然後把填好的小紙條都交到我手裡,我一張張的過目。然後我笑了,大家的意見還比較一致,集中的指向了某個人。有一點我心裡明白: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沒有證據,就不能下結論。投票的結果無論如何也是不能公布於眾的。這一點我還是清楚的。最後我只能以意見不一致,「選舉」失敗而息事寧人。

事情都過去半個多世紀了,然而每當我回憶起這件事,都不免會笑出聲來,這辦的叫什麼事啊!可一細想:當年的十幾歲的孩子,衝動中充滿著天真,天真裡又飽含著笑料,是這種童真、笑料在那個年代伴隨著他們忘掉了飢餓,忘掉了艱苦,還真的是他們成長中難得的營養。

投票

我是姜志彬,1946年出生於蘆臺,1965年畢業於天津市寧河縣蘆臺一中,1970年畢業於太原重型機械學院鍛壓專業,並於當年分配到唐山齒輪廠工作,2006年正式退休,現在居住在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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