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窺平安普惠等消費貸真實還款成本 呼籲消費金融公司明示年化利率

2021-01-20 新浪財經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

自消費貸款近幾年快速上升之時,圍繞部分公司業務的道德風險、利率過高以及合規性的聲音一直沒有停歇。

近日,21世紀經濟報導「消費者權益保護線索平臺」收到一些關於消費貸的客戶投訴信息,直指貸款平臺搭售保險產品,收取高額服務費等問題,記者進行調查核實。

記者調查一份平安普惠的貸款成本構成,其中保險費佔還款額的14%,綜合服務費、擔保費等各種費用折合年化貸款成本約35.9%。

不過,客戶與公司對此各執一詞。現在市場上出現比較多的針對消費金融「高利貸」的質疑聲音,其中一部分是因為確實存在少數客戶逃避債務的可能,但卻更多向行業提出了共同的問題:提供消費貸款的公司應該向客戶提供更明確的真實年化利率,即貸款成本,以避免被指責為貸款「套路」和「誘導」。

在「明示年化利率」方面,儘管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辦等自2017年12月就有所強調,但很多機構並未完全執行到位。中國人民銀行近日在官方公號發布一篇文章再次提醒大家,不按規定明示貸款實際年化利率,比如,僅明示月利率,僅展示分期還款金額,年化利率隱藏、需多次操作才能看到等,全都是套路。

保險費佔還款額14%,IRR逼近36%

消費者馬龍(化名)於2019年9月,向平安普惠申請一筆貸款,在平安銀行網點辦理。當時,他籤署了一份付款金額確認書。

該文件顯示,馬龍借款24萬元,稱用於生意周轉,每月還款本息合計7476.52元,每月保險費1568.16元,每月擔保費15.84元,每月服務費1917.6元,即每月需償還總金額10978.12元。

「我貸款24萬元,期限36個月,當時不知道費用那麼高。雖然籤了付款確認書,但工作人員含糊其辭,說買個保險就行,但沒說每個月都要買。」馬龍表示。不過,馬龍無法提供相關合同,以及相關錄音證明。

付款金額確認書顯示,馬龍確認委託收款方委託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自《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放款/還款帳戶中予以扣取馬龍所應支付的保險費、擔保費、服務費、罰息(如有)、利息、本金等所有款項。

馬龍發給記者一張扣款簡訊截圖顯示,3月9日,平安旗下第三方支付公司壹錢包扣取三筆費用: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收取1568.16元保險費;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收取1933.44元,即每月擔保費和服務費;東莞農商行則收取7476.52元。

馬龍說:「後來看了還款明細,才發現每月保險費加上服務費,就要三千五百元左右,這太不合理了。」

但眼花繚亂的多項收費背後,到底客戶承擔的貸款成本是多少?

一位貸款平臺人士表示,這款產品內部收益率(IRR)是35.9%,雖然沒有超過36%合規紅線,但如果沒有明示年化利率,可能存在瑕疵。

「這個客戶資質可能相對差點,利率會更高些,一直是這樣的模式。」一位平安普惠(深圳)離職員工表示,這類產品是助貸模式,平安普惠是擔保公司,作為服務機構,對接資金方和借款人,可以收取擔保費和服務費。在他看來,借款人第一個月購買的保險產品是履約保證險,為了防止客戶出現還款違約;後面交的保險費則不是履約保證險,而是總體費用之一,由平安產險收取。不過,上述說法並未得到平安方面認可。

不過,另一位平安普惠(上海)離職員工表示,前半部分是準確的,但對於保險費方面,他也不完全清楚。

平安:合規,不存在「貸款搭售保證保險」一說

對於馬龍反映的問題,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聯繫平安普惠方面核實,平安普惠結合平安產險回復,表示他們完全合規。

平安方面表示,該客戶通過平安普惠APP自主申請借款,期間自主投保了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個人借款保證保險獲得增信,同時委託平安普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提供保證擔保服務和綜合性融資諮詢及相關服務(上述兩家公司,統稱「增信方」),並籤署《委託擔保合同》和《服務委託書》,經銀行審批,成功獲得東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發放的借款。

平安普惠充分保障客戶的知情權,公司要求工作人員如實將客戶費用構成、還款方式、還款日期以及月還款額等信息進行告知,並得到客戶本人明確認可/同意。目前客戶通過平安普惠申請借款,均為APP自主申請,APP申請流程頁面中明確列示相關收費標準和方式,並由借款人親自籤署相關協議。借款人可通過APP查看協議及各項應付用。

平安方面還稱,經相關保險公司反饋:保證保險產品是由有資質開展信用保證保險業務的財產保險公司為有融資需求的客戶提供的自我增信產品,其保險條款、費率等均經過銀保監會批准,受到嚴格監管;投保過程已經充分保障客戶知情權與選擇權,採用網際網路保險的方式完成投保流程,嚴格依據《網際網路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的要求充分披露保險條款、保險責任等信息,其投保單證經由客戶籤署確認,且客戶有權隨時中斷投保流程,充分保障了客戶的知情權與選擇權。

另外,「搭售」是指兩種完全可以分開銷售的商品或服務被同時強制銷售給消費者,從而侵犯消費者自由選擇權;而上述借款保證保險相對特殊,其不可能脫離借貸法律關係而單獨銷售給客戶,因此也就不存在「貸款搭售保證保險」一說。借款保證保險業務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充分發揮了保險公司的增信分險功能,協助了大量小微客戶順利獲得貸款,也有力確保了普惠金融的可持續性。

平安普惠方面還稱,平安普惠App最新升級版本中,已經向客戶顯示其借款的年化綜合成本。

叫停「貸款搭售意外傷害險」,市場鮮見

另外,還有客戶張娜(化名)稱,她遇到了「貸款搭售保險」問題,她在兩家貸款平臺均有貸款,且已提前結清,近日她聯繫兩家貸款平臺,一家貸款平臺退了保險費,但另一家拒絕退還。

事實上,2019年7月,監管部門叫停保險公司通過現金貸等網貸平臺銷售意外傷害險。各財產保險公司要全面加強內控管理,防止出現強制搭售、捆綁銷售等不良行為,發現合作平臺等銷售渠道存在此類問題的要立即制止並停止合作。

「表面上是搭售保險產品,本質上是變相砍頭息,收取服務費。比如,為了不突破36%借款利率上限,貸款平臺和保險公司合作,借款人貸款1000元,需要購買200元保險產品,保險公司獲得5%,也就是10元,其他資金歸貸款平臺。」上述貸款平臺人士表示。

持牌消費金融機構作為強監管對象,已經很少繼續開展此類業務。

不過,張娜情況比較特殊,她於2019年初貸款,當時監管並未叫停上述業務,且貸款平臺工作人員告訴張娜,當時有勾選項,她同意了,不過張娜稱記憶模糊了。

那麼對於存量業務(即2019年7月以前的意外傷害險業務),如何處置呢?

「一般新老劃斷,既往不咎。」一位貸款平臺人士認為。

但張娜的例子值得我們反思。「以我的親身經歷,呼籲一下大家,不要多頭借貸,以貸養貸是永遠結不清利息的。我多還了很多利息,只能以過來人的身份建議大家。」張娜說。

張娜說,自己被前男友欺騙,刷了信用卡跑路,而她工資不夠,就去多家貸款平臺貸款,即多頭借貸。當時不敢告訴家裡人,後來家裡人知道後,提前還清了貸款。

2019年1月,張娜在一家持牌消費金融公司貸款6800元,同年2月又貸款900元,期限均為一年。張娜於2019年6月提前結清貸款,累計還款9457.85元。

據張娜提供的帳單明細顯示,2019年4月25日,她被扣去兩筆壽險計劃服務費,分別是47.6元和6.3元。另外,還有息費、罰息、靈活還款包服務費等金額不等的費用。

監管要求明示年化利率,即真實借款成本

客觀來說,消費金融行業魚龍混雜,良莠不齊,確實存在一些灰色地帶,如收取高額服務費等。

315期間,貸款中介竟然推出了「退息教程」。即一些貸款平臺搭售保險產品、收取服務費等,實際利息太高,「退息」教程就是教客戶怎麼退息,因此部分平臺的投訴量大增。

消費投訴平臺「聚投訴」3月12日的消息稱,近日新增5萬多件針對捷信的投訴,聚投訴退回了3萬件。

聚投訴表示,這些暴增的投訴,追溯下來,多數來自網上眾多的「捷信退息技術」。3月19日,捷信金融官方微博稱,近期有不法分子兜售所謂「退息教程」,謀取非法利益,已有客戶上當受騙。我司對上述涉嫌違法行為將視情節採取公安報案、司法起訴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不過,監管一直在努力使這個行業走上正軌。

對於收取服務費問題,早在2017年12月,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辦等曾下發《關於規範整頓「現金貸」業務的通知》稱,各類機構以利率和各種費用形式對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利率的規定,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不過,不少機構並未完全按監管規定執行。「如果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客戶容易不接受。」上述貸款中介人士表示。

2019年12月底,中國人民銀行表示,近期,中國人民銀行指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推進「明示年化利率」的工作,要求各商業銀行、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等必須在相關貸款產品中明確展示年化利率,幫助消費者了解真實借款成本。

幾天前,中國人民銀行公號發布一篇文章指出,不按規定明示貸款實際年化利率,比如,僅明示月利率,僅展示分期還款金額,年化利率隱藏、需多次操作才能看到等,全都是套路。

而對於名目繁多的收費,關於持牌消費金融利率問題,監管方面也曾釋放信號。

2019年下半年,福建監管曾口頭指導,要求持牌消費金融利率降至24%以下,引起業內關注。

「我們嚴格執行年化24%的利率紅線,且沒有任何附加費用。」3月24日,蘇寧消費金融相關人士表示。

也有持牌消費金融機構承諾絕不收取服務費等。2019年6月28日,廈門金美信消費金融嚴正聲明:我司經營的信用消費貸款產品承諾絕不收取任何額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服務費、手續費等),秉承以客戶利益為中心的原則,服務客戶。

「監管沒有明確不允許收取服務費。但嚴格來說,資金方不該收取服務費。」多位業內人士認為。

儘管不排除存在部分用戶有逃避還款的想法,但對於消費金融公司來說,明示貸款綜合成本、減少名目繁多的收費項目,有助於提升行業的正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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