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的今天,「美麗島」事件改變了臺灣

2021-02-10 現代聊齋餘少鐳

今天,2019年12日10日,國際人權日,也是臺灣「美麗島事件」40周年。

1948年12月10日,聯合國通過了《世界人權宣言》。兩年後,為了紀念這個重大日子,聯合國把這一天定為「世界人權日」。

很少有人知道,中國對《世界人權宣言》也有貢獻。

不僅僅是投了贊成票。

當時,代表中華民國政府的張彭春,是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兩名副主席之一。

張彭春(1892-1957),南開大學校長張伯苓之弟,教育家、戲劇活動家、導演,中國現代戲劇的奠基人之一。1910年考取清華第二屆「庚子賠款」留學生,與胡適、竺可楨等71人赴美深造,1925年曾任清華大學教務長。

對了,他還有一個學生,叫曹禺,寫《雷雨》那位。

資料介紹,在聯合國人權宣言起草過程中,張彭春將中國的儒家文化融入草案。比如,宣言第一條:「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他們賦有理性和良心,並應以兄弟關係的精神相對待。」其中,「良心」一詞便是在張彭春建議下加入的,他甚至還建議起草委員會成員花上幾個月時間來深入研究儒家思想。

此外,張彭春運用他的智慧,幫助解決了談判過程中無數次的僵持局面,彌合了東西方裂縫,促成宣言最後以48票贊成,0票反對通過。

諷刺的是,作為聯合國常任理事國之一、對《世界人權宣言》的制定有重要貢獻的中華民國政府,卻在反人權的路上越走越遠,特別是敗退臺灣之後,蔣氏政權變本加厲地實行白色恐怖,引發島內一撥又一撥的政治反抗浪潮,而蔣氏父子的慣用手段,除了鎮壓,還是鎮壓。

繼「二·二八慘案」之後,又爆發了「美麗島事件」。

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臺灣高雄,由一本叫《美麗島》雜誌發起的紀念「世界人權日」民主示威活動,吸引了超過兩萬人參加。遊行者公開喊出「爭自由、爭民主、爭權利」的口號,要求「開放黨禁、報禁」,「取消戒嚴令」。

國民黨當局如臨大敵,出動鎮暴部隊、鎮暴車與催淚瓦斯彈對付集會人群,造成近兩百人受傷。

當時,官方將事件定性為「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

在蘇峰編著的《1978大記憶,北京的思考與改變》(中央編譯出版社2008年)一書中,中華人民共和國首任駐美大使柴澤民回憶,「美麗島事件」發生後:

在美的臺胞請求我為這個事情表態。我經過了解情況、向國內請示後,表示:反對國民黨當局的暴力行為;要求釋放被抓的群眾。臺胞們非常感謝我,熱烈鼓掌的情景我一直都記憶猶新。

而今天的臺灣,從官方到民間,對「美麗島事件」有這麼一個共識:

沒有這群叛亂犯,就沒有今天的民主。」

這句話列印在一張巨型照片上。照片約兩米見方,人物與真人比例1:1,它記錄的,正是1980年3月18日「美麗島大審」的歷史場景,受審的七位「美麗島事件」首要「叛亂犯」,從左到右分別是:張俊宏、黃信介、陳菊、姚嘉文、施明德、呂秀蓮、林弘宣。

「沒有這群叛亂犯,就沒有今天的民主」這句話,位於照片最下端,在這七個「叛亂犯」的名字後面。

2013年9月10日,在臺灣新北市景美看守所舊址,我站在這張巨幅照片前,低下頭,看到這句話,如被電擊。

位於景美看守所軍事法庭舊址的巨幅照片 攝影|餘少鐳

照片擺放之處,正是當年對「美麗島事件」政治犯進行大審的「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第一法庭」原址,位於景美看守所裡面。這裡原來叫「警備總部軍法處暨看守所」,關押的都是未經審判定罪的政治犯。

將視線移到照片中的人物表情上,張俊宏、林弘宣臉上波瀾不驚;黃信介面有不屑、激憤之色,陳菊愁眉苦臉,姚嘉文臉向左轉,似乎故意面對左側的攝影鏡頭;呂秀蓮神色凝重,如果她再將臉45度上揚,拳頭再緊握一點,那就簡直了。

最引人注目的當數施明德,留著一字胡的他,咧嘴笑著,臉上溢滿開心、幸福、甚至不乏得意。

如果不明白什麼叫求仁得仁,看施明德這個被定格的表情。

同樣的笑容,此後在施明德的抗爭生涯中不只一次綻開。對他稍有了解的人,都不難從這樣的笑容裡讀懂,他為什麼在坐了國民黨25年牢之後,因對陳水扁執政不滿、絕望,又在2006年8月12日組織發起「百萬紅衫軍倒扁」。

既然民主不可能一蹴而就,那我就再蹴、三蹴。

看守所的牆上,寫著「檢舉匪諜,人人有責」 攝影|餘少鐳

以「叛亂罪」起訴異議人士,幾乎是所有獨栽政權的慣用伎倆。但通過「軍事法庭」來進行審判,則是國民黨的獨門秘笈——軍法審判完全不受法律約束,受審者往往被超期羈押,秘密審理,媒體無權採訪。

可以想像,這樣的審判,生殺予奪,全在掌權者一句話。

「美麗島大審」是個例外。

40年前的今天,「美麗島事件」發生後,國民黨當局遭受到來自國內外(特別是美國)的空前輿論壓力。權衡再三,蔣經國不敢再像過去那樣將抓來的「叛亂犯」秘密審判,在他拍板之下,審判全程向島內外人士公開,並同意全部被告委託律師進行辯護。

臺灣各大報破天荒第一次全版巨細無遺報導9天的審判過程及對話。

「終有一天,國家的囚徒會成為民主的英雄。」美麗島大審印證了這句話。這群受審的「叛亂犯」裡,有後來的民進黨主席、臺灣地區正副領導人、高雄市長等,其影響力至今仍在發酵。

軍事法庭舊址內部,當年,施明德等人正是在這裡受審 攝影|餘少鐳

同時,這場大審也成就了這些「叛亂犯」們的辯護律師,他們共有15位,在臺灣的政治高壓時期,可以想像,這些律師要頂著怎樣的壓力,才能出庭辯護。

這其中,就包括陳水扁。

陳水扁當年30歲,是小有名氣、很賺錢的海商法律師,當有人找到他為「叛亂犯」辯護時,連他老師都表示反對,道理明擺著,還想不想幹了。據說,陳水扁的妻子吳淑珍這麼對他說:「當一位律師,如果說要自私不敢站出來替他們辯護,那麼當律師還有什麼用呢?」

最終,陳水扁還是參與了辯護。

所以,陳後來的黑化,真是讓人那啥。

美麗島大審的律師團,後排左三陳水扁,前排中間謝長廷|網絡資料圖片

有了這15位律師的參與,軍事法庭成了執政者與反對者及其辯護律師公開的政治大辯論,所有的辯論內容每天都登在報紙上,也對臺灣民眾進行了民主啟蒙。

大審最終仍然判決這些「叛亂犯」有罪,判刑最重的是施明德,無期徒刑(本來是死刑),黃信介有期徒刑十四年,呂秀蓮、陳菊等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後黃信介改判十年,其餘六人為八年)。

當年的判決書原件 攝影|餘少鐳

經此一役,蔣經國也看到民主大勢之不可逆,逐漸開放黨禁、報禁,並在7年後,即1987年7月15日,正式頒布「臺灣地區解嚴令」,結束了世界上最長的戒嚴時期,臺灣民主轉型有了實質性的進展。

這才有了「沒有這群叛亂犯,就沒有今天的民主」這沉甸甸的15個字。

在押」犯人「放風的地方|攝影 餘少鐳

現在,景美看守所有一個新名字: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園區僻居鬧市一隅,從外往裡望,就是一些很普通的建築,一點也不「景美」。走進去,綠樹婆娑,陽光穿過樹葉,斑斑駁駁,給人恍若隔世的感覺。

園區由三大部分構成,除軍事法庭外,還有「仁愛樓」及「汪希苓軟禁區」(囚禁過因「江南案」而被羈押的軍情局局長汪希苓)。

志工在向遊客介紹看守所歷史,這道門,將監所和審訊室分開 攝影|餘少鐳

仁愛樓名字動聽,其實是最恐怖之所在,它所擔負的,主要是羈押及代監執行任務,除牢房外,還有醫務室、接見室、餐廳及各類工廠。

據講解的志工介紹,在景美看守所存在的近三十年時間裡,最傳奇同時也最驚心動魄的故事,便發生在醫務室裡。

志工在講解醫務室裡驚心動魄的故事 攝影|餘少鐳

景美看守所在押犯最高峰時超過1500人,通常情況下也會關著三四百位受難者,除「美麗島事件」受難者外,著名作家如柏楊、李敖、陳映真等也曾在這裡關過。但是,國民黨政府當時對國際社會是不承認臺灣有政治犯的。

沒有證據,「別有用心的境外勢力」便無法向受難的政治犯施以援手。

真相的突破口,在醫務室一個犯人醫生陳中統身上。陳中統才結婚一個多星期就被捕,判刑15年。他是專業醫生,看守所長官常指派他外出給眷屬看病,他就利用這些機會,多次偷偷溜回家跟太太過生活。

因此,服刑期間,陳中統的太太給他生了兩個小孩。

這簡直就是臺版《肖申克的救贖》。

醫務室牆上的圖片介紹,左上西裝者就是陳中統 攝影|餘少鐳

此事後來被李敖寫進了關於景美看守所的回憶文裡,李敖用他一慣老不正經的筆調戲稱,「陳中統的精子會飛越監獄高牆」。

但陳中統不僅會讓精子飛,還會讓真相飛。

為了讓外界知道臺灣政治犯的真實情況,他一方面從病歷中整理名單,另一方面趁著給政治犯體檢之機,收集每個受難者的資料,在另一難友蔡財源幫助下,將名單偷偷帶出,寄往海外,並輾轉交到國際特赦組織手中。

臺灣政治犯名單在國際社會曝光,使得國際特赦師出有名,頻頻向臺灣施壓,讓蔣政權大為被動,瘋狂報復,刑訊逼供蔡財源等,但同時,對政治犯的大面積迫害也有所收斂。

呂秀蓮、柏楊、施明德、陳菊等人,都曾被國際特赦援救過。

監房內部,牆上暗紅色的是塑膠材質,防止犯人撞牆自殺 攝影|餘少鐳

在倖存者的記憶裡,景美依然是不堪回首的過去。不少的倖存者,在每一個失眠的深夜,總能聽到鐐銬拖地的瘮人聲音——那是有難友被押去受刑或槍斃。

不堪回首不等於刻意迴避,這些倖存者會利用空閒時間回到這裡當志工(義工),向遊客講述當年難友們如何為了爭民主自由而飽受非人折磨。

除了舉辦主題活動外,平時這裡遊客不多。志工說,隨著臺灣自由行的逐步開放,大陸遊客也越來越多。他們很多都帶著了解臺灣「白色恐怖」時期的濃厚興趣而來,其中也不乏有獵奇心理者,來這裡親身體驗帶鐐銬、鑽狗洞、在有人監聽的情況下與「探監者」通話等。

小遊客們在模擬當年的「面會」(即犯人跟家屬見面)攝影|餘少鐳

如果我是園區的管理者,我會在牆上刷一句話:無形的鐐銬,比實物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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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麗島事件」又稱「高雄事件」,是臺灣黨外勢力直接領導的、與國民黨當局展開的一場有組織、有準備的政治較量。  1979年9月,由黃信介為發行人、許信良任社長、張俊宏任總編輯的黨外政論性刊物《美麗島》在臺北創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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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首叫《美麗島》的歌曲是臺灣校園民歌運動先鋒李雙澤的一首遺作,由他好友胡德夫和楊祖珺在其逝世後發現。歌曲裡瀰漫著濃重的原鄉情結,表現著那代臺灣人對家國與人生的思考。此曲被當局以鼓吹「臺獨」為由禁掉,但它生命力卻越來越強,竟成了一代懷抱民主理想的臺灣人聖歌。  這首歌名後來被命名成一本雜誌,由這本雜誌引發了一場著名的政治事件,成為臺灣政治發展史的分水嶺。
  • 「美麗島事件」的影響
    美麗島事件對今天台灣的政局有很大影響。臺灣政壇現今執政黨民主進步黨中的多數領袖,幾乎都曾經不同程度地參與了美麗島事件。在8名主要被告中,呂秀蓮現為「副總統」,姚嘉文擔任考試院院長,林義雄為民進黨前黨主席,張俊宏為立法委員、陳菊曾擔任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均是民進黨內有相當影響力的領導人。
  • 美麗島事件
    「美麗島事件」又稱「高雄事件」,是臺灣黨外勢力直接領導的、與國民黨當局展開的一場有組織、有準備的政治較量。  1979年9月,由黃信介為發行人、許信良任社長、張俊宏任總編輯的黨外政論性刊物《美麗島》在臺北創刊。
  • 不敢面對美麗島事件 民進黨做賊心虛
    民進黨不肯著力去調查查三十年前的「美麗島事件」,對六十多年前的「二二八」事件卻窮追猛打。臺灣《中央日報》網絡報今日發表透視集指出,民進黨的作為,反映出一個事實:即便是調查與不調查,都是為了政治利益。全文摘要如下:施明德出書,對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團提出質疑,認為「臥底」者不只有謝長廷一人。
  • 臺灣高雄發生「美麗島」事件
    臺灣高雄發生「美麗島」事件
  • 1979年:美麗島事件
    名片  「美麗島事件」(或稱「高雄事件」,當時國民黨放假稱其為「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是於1979年12月10日的國際人權日在臺灣高雄市發生的一場重大官民衝突事件。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核心的黨外人士,組織群眾進行示威遊行,訴求民主與自由。其間發生一些小衝突,但在民眾長期積怨及國民黨政府的高壓姿態下卻越演越烈,竟演變成官民暴力相對,最後以國民黨當局派遣軍警全面鎮壓收場,為臺灣自「二二八事件」後規模最大的一場官民衝突。  「美麗島事件」發生後,許多重要黨外人士遭到逮捕與審判,甚至一度以叛亂罪問死,史稱「美麗島大審」。
  • 傅國湧:蔣經國處理「美麗島事件」的決策過程
    「美麗島事件」尚未發生,蔣經國就說1979年是「本黨歷史上最艱險的一年」,由於外交上的一系列挫折,他遭遇了執政以來最大的危機和挑戰,為了應對變動的內外局勢,緩解臺灣島內民間要求政治參與的壓力,不僅拓寬民間參政的空間,準備舉辦「增額中央民意代表」選舉,而且批准黨外反對派
  • 1979年12月10日 臺灣高雄發生《美麗島》事件
    1979年12月10日 臺灣高雄發生《美麗島》事件  1979年12月10日,《美麗島》雜誌創辦人黃信介、許信良等黨外人士以慶祝「國際人權日」為由 ,向當局申請在高雄市舉行集會遊行,未獲準。他們不顧當局的禁令,按原計劃舉行遊行集會。
  • 扁昨受「最後的訊問」 拿美麗島事件比喻
    根據律師轉述,陳水扁把自己涉及的諸多弊案,比喻為「美麗島事件」,自認為以後會還他清白。 據臺媒報導,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昨天表示:「美麗島事件」是在人權日發生,今天也是人權日,他在看守所裡面被這樣的事件羈押,他認為說,會利用這個時間在裡面也會沉思臺灣未來該走的路,利用這個機會為臺灣來做一些事,替臺灣發聲,也順便影射這個案子很類似「美麗島事件」,以後也會還他清白。
  • 美麗島事件(又稱高雄事件)(1979)
    1979年12月10日,高雄《美麗島》雜誌社主要成員黃信介等與其它「黨外人士」,以「慶祝『國際人權日』」為由,向國民黨當局「申請」在高雄市舉行3萬餘人的集會遊行,但未獲批准。黃信介、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等不顧軍警阻撓,於當天晚上在高雄市街頭組織集會,高舉火炬遊行。參加者與圍觀群眾混集一起,約達2萬人。
  • 黃粱一夢三十年:美麗島系興衰
    早在《美麗島》之前,就有《臺灣政論》、《夏潮》等左翼刊物出現,但都很快即被國民黨查封,主辦人甚至鋃鐺入獄。▲  只出版了四期的《美麗島》雜誌《美麗島》的創刊人員多數都在後來成為臺灣政壇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人物:發行人 黃信介:時任「立委」,後曾擔任民進黨3、4屆主席,在黨內地位頗高。
  • 羅 男 | 再見,美麗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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