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的意外險也是錢,為什麼剛買不到7天,保險公司就不賠?
一份300元意外險,為什麼剛買不到7天,保險公司就不賠?眾所周知,意外險是保險界內的4大險種之一,也是我們每個人必須擁有的保險。同時,意外險也是眾多保險當中,銷售量最多的保險。而這一切全都歸功於意外險的兩大特徵,其一「價格便宜」,其二「理賠金高」。
說實話,一份300元的意外險,足以買到一份保障非常全面的意外險。那麼下面就讓我們具體來了解下,為什麼剛買不到7天的意外險,保險公司就不賠,中間到底發生了什麼?
具體是這樣的。男子徐某是某家大型商場的老闆,在2019年3月份無意中在網上某家保險公司投保了一份綜合性意外險,由於這種意外險的保障全面,除了意外醫療還保障意外身故,所以他覺得很划算,而且又不貴,於是就在網上聯繫了保險公司工作人員,併購置了一份保費為300元一年的綜合意外險。
我們都知道,意外險和重疾險不同,它不存在等待期,只要買了當天就能生效。在2019年3月9號,也就是購買保險後第6天,徐某邀請幾個朋友一起乘坐火車到青藏高原遊玩,徐某本想著感受下青藏高原不一樣的氣息,就拒絕了當地人員的氧氣罩等防護措施,結果在上山途中,由於空氣密度過大,氧氣稀薄,徐某身體突然一震,休克倒在地上。
朋友發現後,第一時間呼叫救護車,並及時將他送進醫院,但不幸的是,徐某最終還是沒能搶救過來。
經醫院調查,徐某是因為不適應青藏高原的高原反應,才導致缺氧致死。當徐某妻子聽到這個消息時,完全不能接受,十分痛苦,事發後妻子想起當時丈夫在網上買了一份綜合意外險,於是趕緊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工作人員儘管很同情徐某的遭遇,但是他也明確說明了,這種情況賠不了。
徐某妻子無法接受,要保險公司必須給個合理的說法,經過一番詳細調查才知道,原來徐某當時購買的意外險,其合同上已經明確規定了「高原反應」屬於免責條款範圍,簡單的說,如果投保人是因為高原反應而致死,保險公司可以不做賠償。
如果在此之前,投保人徐某能夠仔細看清條款,或許這一次家人就可以得到相應的賠償。從這件案例中就可以總結出,買保險其實並不簡單,或許一個簡單的疏漏就會造成後期理賠不成功的狀況。
那麼根據以上內容,我為大家列舉出一般情況下,意外險到底哪些情況不賠!
(1)高原反應不賠;
(2)中暑死亡不賠;
(3)個體食物中毒不賠;
(4)妊娠意外不賠;
(5)猝死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