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有一首《贈汪倫》:「李白乘舟將欲行,忽聞岸上踏歌聲。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這首詩是李白在安徽涇縣桃花潭寫的,具體地點是涇縣城西南40公裡青弋江畔翟村。據地方志記載:唐代的桃花潭在懸崖陡壁下,水深數尺,清澈見底。潭西岸,峭壁怪石列聳,岸上老樹紛披,古藤綴拂,山鳥喧呼。潭東岸,白沙細石淤積成堆,灘上蘆葦簇擁,蘆葉蕭蕭,臨風搖曳。現在桃花潭已經和這樣的描繪不合,去年我去過,只是一般的遊覽景點,與唐時差別很大。
李白這首詩贈給汪倫,汪倫當然是主角。汪倫是什麼人?李白略記為善釀村人。《贈汪倫》已被選入小學課文,成為普及讀物,幾乎稍有文化的人都會背誦。但汪倫究竟是什麼身份?幾乎沒人能說準。關於汪倫的履歷行狀,民間存在兩種說法,一種根據李白記載推出汪倫是普通農民;另一種認為汪倫是比較富有且有文化的豪士。我查閱大量資料,覺得汪倫是農民之說,站不住腳。
大詩人李白到桃花潭來,是接受汪倫書信之約。汪倫信中寫道:先生好遊乎?此地有十裡桃花。先生好飲乎?此地有萬家酒店。李白欣然而至,發現既無桃花,又無萬家酒店。這時,汪倫乃告:桃花者,潭水名也。萬家酒店者,店主萬姓也。李白聽後,哈哈大笑。
李白既來了,當然就沒有走,李白在桃花潭,一直住在汪倫家裡,享受著汪倫高規格的接待,經常喝著上乘酒,吃著精美菜,而且李白在詩中記述,他是五月石榴花開時來,一直到葉落才離開。我這段話有憑有據,因為李白在桃花潭除寫了《贈汪倫》外,還寫過《過汪氏別業二首》,這就說明汪倫在附近山清水秀的地方還有別墅。李白在這兩首詩中說:他與汪倫雖初次見面,但一見如故,相當投契。他說:「相過醉金罍」「 吳龠送瓊杯」。罍(léi),是古代的容器,罍有兩種,一種陶製,一種青銅製;陶製一般裝水,青銅製的都是用來盛酒,青銅製的罍只有富人才有可能擁有。龠(yuè),古時一種樂器,類似今天的笛子。李白在汪倫別墅裡喝酒,喝到什麼程度?酒酣時連盛酒的「罍」都醉倒了;而且大醉時,還吹龠助興。從這些都可以看出,汪倫肯定不是普通農民。
關於汪倫是比較富有且有文化的豪士,這種說法源於袁枚《隨園詩話》。袁枚書中記載:汪倫者,豪士也。何謂「豪」?意為慷慨義氣。如果汪倫比較窮,連自己吃飯都發愁,恐怕汪倫無法「豪」。沒有經濟實力,汪倫大概不會主動去請李白,即便請了,李白可能也不會來。李白一生是蹭過很多人的飯,但都是有錢人,都是非常仰慕他敬佩他的大戶人家。李白是個「千金散盡還復來」的慷慨人,是個仗劍行天下的豪俠人,是個才華卓越的超凡人,一個這樣的人,要是有請便吃,要是連窮人的便宜都沾,簡直讓人大跌眼睛。
至於汪倫有文化,從《贈汪倫》「忽聞岸上踏歌聲」中可以分析出來。什麼叫「踏歌」? 「踏歌」就是和著走路的節拍,走一步唱一句。「踏歌」不是什麼人都能「踏」的,如果汪倫沒有相當的文化底蘊,是沒辦法「踏歌」的,即使「踏」了,恐怕也很難打動有著極高審美水平,堪稱華夏第一詩人的李白。
另外,我在一本民國版的唐詩選中,看到關於《贈汪倫》的另一種註解,那本書認為《贈汪倫》是首「相和詩」,是李白聽到汪倫在岸上踏歌的原韻,而唱和贈給汪倫的,也就是說,那天汪倫在岸上的「踏歌」,應該與《贈汪倫》的節奏和韻律相同,這也可以證明,汪倫絕對不是只有「打油詩」的文化水平。
汪倫是比較富有且有文化的豪士說法,應該是可靠的,但豪士仍是個模糊概念,汪倫究竟幹什麼工作?在哪「發財」?並沒有說清。多年來,我一直對汪倫進行著研究,依據李白的詩作和史料,基本上可以準確地判定,汪倫是一個平常一直居住在涇縣城裡,靠造酒賣酒為生的商人。
李白記載汪倫善釀,善釀就是善於釀造,酒造得好。史料記載,也正是這個原因,汪倫的酒在涇縣乃至更遠的地區有點名氣。酒一旦有市場,一旦有銷路,汪倫發了財,蓄下較大產業順理成章。汪倫並不認識李白,為什麼會邀請李白?這跟汪倫長期售酒經常在外面竄有關。李白在當時已經非常有名,汪倫肯定早有耳聞。當汪倫聽說,李白已在徽州境內,便提筆疾書:先生不是喜歡旅遊嗎?我們這裡有十裡桃花。先生不是喜歡喝酒嗎?我們這裡有的是好酒。原則上講,汪倫的信有欺騙成分,汪倫為什麼要欺騙?我認為有兩個原因,一是確實想請李白;二是商人汪倫有經營頭腦,想請李白過來,為他的酒業充充門面,這就像現在的很多酒廠,喜歡請名人蒞臨,請名人形象代言。
李白來了,汪倫便讓李白下榻到他的豪華賓館——自己的另一處居所——涇川汪氏別業。汪倫在那裡把李白陪侍得相當周到、細微,一直盛情款待,常常整夜整夜陪李白喝酒,聽李白講詩論文通宵達旦。汪倫這樣侍候李白,除了汪倫「豪」和敬佩李白之外,肚子裡還是有「小九九」的,他想請李白為他的酒唱唱讚歌,如果李白願意寫他過去讚美「蘭陵酒」那樣的詩,就簡直太妙,太理想了。李白曾這樣讚美「蘭陵酒」:「蘭陵美酒鬱金香,玉碗盛來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處是他鄉。」
在汪倫的別墅度過了一個「暑假」,這期間李白寫了不少詩,但和汪倫有關係的詩,只有《過汪氏別業二首》,李白在這兩首詩中談到:汪氏別墅處在風景優美的地方,房子挺漂亮,院內裡有假山怪石,有一池荷花。但就是沒對汪倫的酒評價一個字,沒有赤裸裸地「廣告」。這內裡原因,可能因為李白是酒仙,好酒喝過太多了,只是覺得汪倫的酒還可以,但談不上是佳釀瓊漿,引不出豪興。對照李白這個行為,我倒覺得我們今天的某些名人,蠻讓人輕視的,只要一拿人家紀念品,一拿人家好處費,就會翹起大拇指,對著鏡頭讚頌:某某酒,真的OK啦。眼望著某些名人的「表演」,有時候心裡會有種說不出的滋味,深感錢財厲害,它能讓人骨軟氣短。
李白對此心知肚明,所以才會突然離開,匆匆離開。李白離開時並沒告之汪倫,沒跟汪倫辭行。汪倫得到消息,拎著菜酒,沿著河岸急急趕來,汪倫依著腳步的節拍,一步一句,踏歌相送。這時,站在船上的李白,大概也內疚了,人家汪倫這麼夠兄弟,我卻辜負了人家,沒讓人家稱心,李白感慨之極,唱和了這首堪稱典範的《贈汪倫》。《贈汪倫》的更多成分,是李白被汪倫的「豪」所感動,情所感動。
說完汪倫與《贈汪倫》,更值得提及的,是汪倫腦子靈,智商高,有商業頭腦。雖說,汪倫那次邀請李白,沒有完全達到目的——自己的酒沒有迅速出名,自己的利潤沒有迅速增長,但是,從歷史的角度看,汪倫的那次小小投資,還是收到了難以估量的回報。不是嗎?汪倫和桃花潭這個地方,能夠代代相傳,能夠萬世留名,已經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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