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支出無法取得票據,以利潤展現,核定徵收其列入支出減稅降負
本文作者系資深稅務籌劃師劉老師
2020年到第四季度了, 第四季度各公司財務部門也都在做財務彙算,年末的財務處理,這個時候公司財務經常遇到一個問題,企業缺一些票據,欠缺發票。沒有成本票據入帳的話,就會造成企業利潤虛高現象,那麼按照查帳徵收最高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公司的老闆想把這筆錢拿到手裡,還需要在繳納一次20%分紅稅。
企業欠缺發票的話在於企業能夠取得相應票據缺無法取得票據,導致缺票嚴重。很多企業在買賣的時候寧願不要票,也要以低價格來買賣。有一些隱形成本的支出,卻無法取得票據。進項票項目梳理不完整,找不到確實票據的項目。買賣價格相差太大,低價賣,高價出,利潤自然就大,稅就多。
按照不少公司的習慣,遇到這種缺票的情況就會去找票,補票,買票,弄虛作假。有句話說的,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現在不但金三系統的強加監管,就連社保系統,銀行系統也要監管,在這種情況下,企業還想去偷稅漏稅那只有死路一條。
那麼企業想要正規合法的取得票據,怎麼解決呢?
從根本上來說,企業人員還是要有票據意識,能夠取得票據的情況下儘量取得票據,平常公司的報銷儘量填寫報銷單,不開具票據的供應商可替換。其次通過這些方法還是解決不了企業欠缺票據的情況,可以考慮利用一些地方政府出臺的政策來解決。
很多園區都有核定政策,企業可在園區成立一家小規模的個人獨資企業申請核定徵收政策,註冊式,無需實體入駐到園區。通過業務分包的模式將部分業務分流到園區的個人獨資企業,享受核定政策來降低稅負壓力,今年增值稅1%,綜合稅率在3個點左右。
案例分析:以個人獨資企業劃分限額500萬為例,某設計公司收到了500萬的項目款,如果沒有核定徵收稅收優惠政策的享受其需要繳納的就企業所得稅而言就需要繳125萬,還未計算其相關的一個增值稅、附加稅甚至分紅等這一系列基本完稅到手就所剩無幾,但享受了核定徵收稅收優惠政策其需要繳納:
增值稅:500萬/1.01*1%=4.95萬
附加稅:4.95萬*12%*50%=0.297萬(附加稅減半徵收)
個人生產經營所得稅:500萬/1.01*10%*30%-4.05=10.8萬
綜合:4.95萬+0.297萬+10.8萬=16.047萬
且繳納完16.047萬稅收後,不需要再繳納其他的稅收,已經是全部完稅了的,可直接將剩餘利潤提現到法人帳戶進行分配。
本文作者系稅務籌劃劉老師,了解更多關注「財稅小偵探」適合本企業的稅務籌劃方案。如有需要請私信或評論筆者諮詢適合企業的稅務籌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