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增強村集體經濟活力
——自治州《關於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若干意見》精神解讀
中國昌吉網訊(記者 左曉雨)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農村集體經濟」重要部署和中央、自治區關於進一步做好扶持和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具體要求,堅持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創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機制,增強村集體經濟活力,推動鄉村振興發展,2019年10月,自治州出臺了《關於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近日,本報記者就《意見》出臺的背景、意義、主要內容等,專訪了州黨委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和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三位一體」協同推進指導督導組有關負責同志。
記者:請問《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指出,我國農村「統分結合,雙層經營」多年實踐的結果是「『分』的積極性充分體現了,但『統』怎麼適應市場經濟、規模經濟,始終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多年的「強分弱統」,村集體經濟持續弱化。為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啟動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建立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實現共同富裕目標,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解決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基礎。昌吉州黨委、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把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以下簡稱「三位一體」)協同推進,強化三者的整體性和關聯性,推進治理體系優化和治理能力提升,加快鄉村振興。
記者:請問出臺《意見》有什麼重要意義?
答: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是堅持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制度要求,是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這一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客觀需要,是新時代昌吉州完善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打贏脫貧攻堅戰、實現共同富裕目標的重要途徑,是新時期昌吉州加強和鞏固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領導力、組織力、凝聚力和戰鬥力的關鍵舉措,既是經濟問題,也是重大政治問題。
記者:請問《意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一是強化黨建引領,增強村集體經濟發展能力。全面鞏固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的統一領導,健全完善「鄉-村-村民小組」縱向到底的三級組織體系;推進基層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兼任村委會主任、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在改革進程中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
二是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創新村集體經濟發展新機制。重點在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對二輪承包確權以外的土地、集體建設用地、「一戶多宅」「一戶一宅」等超標佔地清理回收有償使用;依法依規確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推進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賦予農民集體資產的股份權能;強化農村集體經濟功能作用,探索多種形式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等方面進行改革。
三是要求各級組織及相關部門加大對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的政策扶持。
記者:請問如何貫徹實施《意見》?
答:一是全面加強黨的領導,選優配強村黨組織書記。按照「一村一策」要求,加強村黨組織建設,強化村黨組織對壯大集體經濟的領導,提升駕馭市場經濟能力。落實到「三位一體」工作中,要穩步推進村書記、主任、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一肩挑」,縣(市)、鄉(鎮)黨委在選配村黨組織書記時要統籌考慮、一併優化。
二是建立健全「三位一體」協同推進長效機制。各縣(市)要建立起黨領導的「三位一體」協同推進工作體系、責任體系和考評體系,形成工作合力,將三項工作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落實、一體見效。組織部門要牽頭抓總,農業農村部門要具體落實,其他部門要協同配合,各負其責,確保高標準實施。鄉(鎮)要落實主體責任,建立以鄉(鎮)黨委書記任組長、成員固定的「三位一體」工作班子,組織精幹力量抓好各村工作落實,村組落實直接責任。做好「三位一體」協同推進宣傳動員、確定改革方案、發展路徑和項目確定、組織實施等工作,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改革任務。
三是實施「三位一體」協同推進工作檯帳管理。要求各縣(市)、鄉(鎮)按照指導督導工作方案和任務節點,建立「三位一體」工作檯帳。州、縣(市)、鄉(鎮)級示範村,6月底要全面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70%有經營性資產的村,10月底要全面完成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並成立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明確發展路徑和項目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