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校園霸凌,不禁讓人想起了《少年的你》,想起2016年的中關村二小事件,想起2019年7歲女童眼睛被塞紙片事件,還有2020年「初二少年刺傷校園霸凌者」案件。每一件都觸目驚心。
當我們都在警惕著中小學校園霸凌的時候,幼兒園裡的校園霸凌已經在悄悄地孕育著了。
彤彤(化名)經常說不想上幼兒園。媽媽問她:「為什麼不想去?」她說:「壯壯總打我。」
媽媽問:「打你哪呀?」彤彤說:「胳膊。」
媽媽捲起袖子,確實看到有些青紫。於是和老師聯繫,希望老師在幼兒園能阻止壯壯欺負彤彤。然而,老師說沒看見壯壯打彤彤。而彤彤說什麼也不去幼兒園了。
彤彤的情況就是幼兒園的校園霸凌。壯壯的長期霸凌,對彤彤已經造成了身體和心理上的傷害。
往往施暴方家長會說小孩子鬧著玩呢。甚至連老師為了息事寧人也會和稀泥說是鬧著玩。
如果小朋友之間因為某件事情動了手,那麼這只是普通打架事件。但如果總是打一個人,甚至是無緣由地打,就屬於校園霸凌了。
事件中的壯壯很聰明。他能在老師不注意的情況下去霸凌別人,老師也就不會制裁他。他屢次得手,加上彤彤沒有做出正確的反抗,導致壯壯的膽量越來越大,越來越肆無忌憚,甚至欺負習慣了。
我們一直認為,幼兒園老師有負責孩子安全的義務,在幼兒園裡被欺負了就要找老師負責,也只有老師管理嚴格才能杜絕校園霸凌。
呵呵,你太天真了!
老師也是人,老師有太多可能性了。
也許你遇到一個很負責的老師,但老師不能全程盯著孩子們,也不可能盯住每一個孩子。聰明的施暴者,會觀察好環境,伺機下手。這還真不能賴老師。
也許你遇到一個怕擔責任的老師,問什麼都說沒看見。或者表面上答應,但不作為。家長也沒辦法。
更別說老師也是人,難免有偏心的時候。如果施暴者和老師關係很好,而被霸凌者平時就沒引起老師的注意。那麼結局就顯而易見了。
這也反映出施暴者挑選目標的幾個條件。
條件一:個子矮小、瘦弱。以強欺弱是動物的本能,再加上弱小的孩子沒有反抗力,施暴者很容易有成就感。
條件二:性格內向、懦弱的。這類孩子不敢告訴老師和家長,自己也不知道怎麼解決,只能默默承受著霸凌。尤其施暴者威脅說:「你要是告訴老師,我就打你。」這類孩子就真的不敢告訴老師。
條件三:獨來獨往、沒有朋友。一般性格孤僻不合群的孩子不招人喜歡。即使被霸凌了也沒有人關心他。他得不到別人的幫助。
還有一種是插班生容易被霸凌,因為班裡的孩子都已經有了小夥伴。新來的孩子和誰都不認識,大家對他也感到陌生。欺生,也是很常見的現象。
孩子一旦成為施暴者的目標,身體和心理都會受到傷害。尤其幼兒園的孩子心理更脆弱,受到的傷害就更嚴重。
不想讓孩子成為被霸凌者,平時要做哪些準備呢?
首先,強壯體魄。可以學一些武術、跆拳道,學上幾個招式,光架勢上就能震懾住對方。也可以增加體育鍛鍊,跑步、跳繩都行。當孩子身體強壯了,出手有力,不會怕對方,還能讓對方嘗嘗厲害。慢慢地,施暴者也就不敢招惹了。當然,施暴者也不會把身強體健的孩子當成目標。
其次,勇敢拒絕。當施暴者提出一個不合理要求時,果敢地拒絕。一般施暴者會提個過分的要求,說:「如果你不做,我就打你。」也可以理解為找事、挑釁。不要怕他打,不要屈服。即使施暴者打人,勇敢地打一架。往往施暴者第一次都是試探實力,敢和他打架,他就知道不容易得逞了。
再次,謙虛低調。槍打出頭鳥,無論是炫耀財富,炫耀學識,還是經常得到老師表揚,過於優秀的孩子容易得到別人的嫉妒。有的施暴者屬於心胸狹隘,要用霸凌的方式發洩心中的不滿。
最後,廣交朋友。無論是在學校還是校外,多交一些朋友。當自己被欺負的時候,會有人關心,會有人幫忙。施暴者見人多,他也怕自己打不過。
自己的孩子做好武裝了,還要知道哪些孩子有可能是施暴者,趁早遠離。
1. 聽同學說過,或者自己見過曾經霸凌過別人的孩子,要遠離。
孩子可能無意中說出一件新鮮事,家長多留心。記住這些打人的孩子。告訴孩子遠離他們。
我家孩子班上有一個愛打人的孩子,從上小班就打人。後來,到中班時,他打我兒子,我兒子就還手,慢慢就不打我兒子了。
那孩子的目標又盯上了幾個女生。有一個女生的家長不了解這個情況。一天放學,看見那個孩子在路上笑著等自己的女兒,還認為是想一起玩呢。
沒想到,那個孩子上來就給女生一巴掌。家長都沒反映過來。從那之後,路上再見到他就不敢靠近了。
2. 有護犢子家長的孩子,要遠離。
打人的孩子沒有得到正確懲罰,施暴者根本不知道打人是不對的。即使找家長,家長也捨不得管教。這樣的孩子就離遠點吧。
我曾經見到一個男孩推了另一個男孩,兩家好像不認識。男孩B就開始追男孩A,追上了就打了一下。男孩A很靈敏,反手又打男孩B。就這樣兩個男孩打來打去。
男孩A的奶奶過來了,對著男孩B就吼,並且在男孩A剛打完男孩B之後,馬上拉開男孩B。男孩B沒打著,不幹了,想去打,又被A的奶奶攔住了。男孩A趁機又是一腳。男孩B被攔著打不著,很氣憤。
男孩B的媽媽來了,讓A的奶奶鬆手。A的奶奶開始數落B的媽媽,說男孩B打人。B的媽媽氣得不行,分明是A先動的手。
A的奶奶說:「小孩子鬧著玩呢,你家孩子別打我們了。好好教育教育自己的孩子。」B的媽媽徹底無語了。遇上這樣黑白顛倒的人,真是秀才遇上兵了。那媽媽,直接把自己孩子帶走了。
如果是施暴者已經欺負自己孩子了,怎麼辦?
第一時間找老師反映情況,核實具體情況後,私信給對方家長。不管有沒有用,但一定要跟老師和對方家長說。然後密切關注孩子是不是還受欺負。如果老師和對方家長無作為,那麼就自己出面找施暴者。
有的施暴者之所以肆無忌憚,就是因為沒有人管束。老師管的不疼不癢,家長也不當回事。如果施暴者嘗到苦頭,他就不敢了。
真心呼籲,對於兒童故意傷害罪也能立法,就算不坐牢,也可以進行經濟上的賠償。情節嚴重的,由監護人代為坐牢。
校園霸凌就是因為打了人,也沒有明文規定的懲罰措施,才會助長惡勢力的囂張。
杜絕校園霸凌,保護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