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媒介傳播的性別話語亟須規範
媒體不僅傳播著信息,更傳遞著文化規範和價值理念。媒介傳播能否秉持男女平等的價值理念對於廣大民眾能否正確認識女性在家庭和社會中的價值與貢獻影響深遠。從性別視角探討媒介話語生產和傳播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對於全社會培育和踐行男女平等的價值觀具有重要意義。
今年是我國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國策20周年,也是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召開20周年。「婦女與媒體」是《北京行動綱領》提出的12大重點關切領域之一。媒體不僅傳播著信息,更傳遞著文化規範和價值理念。媒介傳播能否秉持男女平等的價值理念對於廣大民眾能否正確認識女性在家庭和社會中的價值與貢獻影響深遠。從性別視角探討媒介話語生產和傳播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對於全社會培育和踐行男女平等的價值觀具有重要意義。
媒介傳播話語存在的主要問題
——部分品牌文化娛樂節目存在貶損女性人格、價值與尊嚴的現象,誤導受眾對女性價值的判斷。
在媒體市場化、娛樂化趨勢強勁和消費主義盛行的大背景下,部分媒體為提高收聽/收視率,把持不住法律、道德、人權底線,傳播貶損女性形象、固化女性傳統家庭角色、過度消費女性等不良文化信息,傳播內容與現實中女性的多元形象嚴重不符,擾亂了受眾對女性價值的正確判斷。比如,今年春晚某小品中「女神」與「女漢子」對比性說唱表演,對「女神」和「女漢子」的呈現和判定標準完全取決於女性的體貌特徵,充滿了對矮胖女性、大齡未婚女性的嘲諷。
再如,近期相親類節目風靡,一些媒體為追求片面的轟動效應,高揚拜金主義、「以貌換財」等錯誤的人生觀、價值觀和愛情觀,節目中充滿男尊女卑、「男財女貌」的雙重價值標準,直接挑戰強調平等、公正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挑戰男女平等的婚姻觀。這些節目對於社會公眾尤其是處於價值觀形成過程中的青少年正確認識女性價值、樹立男女平等的價值觀將會產生嚴重誤導。
——媒介議程設置的選擇標準存在性別盲點和性別偏見,女性議題邊緣化。
媒介的議程設置折射出媒介生產所依託的價值觀念。在媒介議程設置中,女性議題受到的關注較少。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我們參與的課題組對我國大陸地區東、西、南、北、中部不同地域的5個電視新聞節目共70期節目進行媒介監測,在監測的1010條新聞節目中,僅有66條新聞是關注女性和女性相關的話題,且沒有一條進入新聞提要;僅有8條新聞涉及和女性相關的法律和政策,約佔0.79%;沒有一條提供賦權女性的經驗或促進女性權益維護的正面信息。在被呈現的人物中,男性更多被描述為社會的中堅力量;女性則更多地以普通家庭照料者身份出現,媒體有意無意地將女性的生存空間和價值體現局限在婚姻家庭中。
在眾多性別議題中,「剩女」議題有比較多的呈現,電影、電視劇、紙媒報導、談話類節目都對這一議題有所涉及,「剩女」逐漸取代了「單身女性」的提法。媒體用「剩」這一含有貶義的詞彙代替「單身」的命名,表明了對適齡女性未婚、不婚的負面態度與立場。事實上,目前中國農村存在的適齡未婚男性的數量遠遠大於所謂的「剩女」,而媒體並未給予相應關注,而是擴大「剩女」問題,通過娛樂化、商業化的包裝以消費女性作為盈利的手段,獲取「眼球效益」。
——媒介監管體系和把關機制缺乏明確的性別評價指標。
目前在對媒體的法律政策監管、監測方面,雖然國家新聞出版管理條例、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等對於傳播內容的要求有限制性規定,但總體來看,這些條例基本沒有對男女平等內容的監管,一般只是籠統規定禁止淫穢色情內容,且這些要求都是原則性的,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對於違反規定的情況也缺乏相應的追責機制。據了解,國家電影電視總局的收聽收看中心,每天對播出節目的內容進行評估和監測,但並沒有關於性別的評估和監測指標。在春晚這樣的大型綜合綜藝節目的審查和監測評估工作中,同樣缺乏具有性別平等意識的專業人士參與以及性別平等的評價標準,使得「女神/女漢子」這樣的節目在獲得大量的關注和傳播之後,被廣泛質疑涉嫌歧視女性。
——媒介從業人員的性別平等意識、人權意識有待加強。
媒介從業人員對男女兩性的能力與價值、角色與分工、權利與責任的認識水平,對於性別議題的設置以及媒介話語的生產與傳播起著決定性作用。目前在媒體從業人員的培訓中,有關具體技術技能的培訓相對較多,而有關人權意識、性別平等觀念等方面的培訓相對較少,更缺乏系統性。部分文化創作者缺乏文化自覺的創作態度,急功近利,以迎合受眾的淺層需求為導向,追求「眼球效應」。涉及婦女、男女兩性關係等方面的議題時,容易出現歧視女性而不自知的庸俗、低俗、媚俗傾向。
規範媒介話語傳播的對策建議
——提高主流媒體的性別議題設置能力,重視媒介話語傳播的影響力。
主流媒體一方面可以利用自身的優勢傳播平臺,通過對一些熱點性別事件的關注,主動設置更能體現性別平等意識及其未來發展趨勢的議題,影響和帶動其他媒體的議程設置,促使其他媒體更加認同其在性別價值觀上的判斷,根據主流媒體已有的議題進行議題的再設置,從而對媒體新秩序的建立帶來積極影響,在全社會形成男女平等價值觀的輿論傳播合力。另一方面,可以契合當前社會中的流行文化和社會環境,進行有針對性的有利於男女平等的話語生產和話語傳播,通過製造一些性別話題,有意識地對受眾和其他媒體的性別觀念加以引導,拓展媒體傳播男女平等價值觀念的操作空間。
——把性別平等的指標納入我國媒體監管政策和指標體系,完善傳媒監管機制。
媒體領域應進一步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後幹預機制。一是在制定和完善媒介監管政策和指標體系時納入性別平等指標,使大眾媒體在報導性別議題時有政策可依。二是在一些特定欄目節目的立意、內容、形式等設計上堅持男女平等的價值導向,建立性別平等諮詢機制,引入專家把關,在節目審查環節設置性別顧問或者加入性別平等的評價指標。三是加強對公共文化產品的輿情監測,對於弘揚先進性別文化的好作品給予鼓勵,對於違反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作品進行問責。
——將一些帶有性別歧視的流行語列入國家禁用詞範疇,主流媒體應帶頭執行。
媒體尤其是主流媒體承載著傳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使命,其用語看似小事,實則關乎輿論導向。2014年7月新華社發布了《新華社新聞報導中的禁用詞(第一批)》,建議當前針對特定男女群體的帶有性別歧視性的標籤性詞語(如「剩女」「女漢子」「娘炮」等)列入國家新聞媒體以及官方正式文件的禁用語範疇,淨化有利於男女兩性平等和諧發展的輿論環境。
——對與媒體工作相關的目標人群進行性別平等意識的培訓,增強其傳播男女平等價值觀的文化自覺。
一是加強對媒體管理者的培訓,使其在制定媒介傳播政策、培養選拔任用幹部時具有性別平等的敏感性和自覺性。二是加強對一般媒介從業人員的培訓,比如在其入職崗前培訓、入職後的業務培訓以及崗位資格證的獲取考試中加入性別平等的內容,促使其樹立男女平等的價值理念,並將此理念貫穿到相關傳媒作品的製作和傳播過程。三是在高校的新聞傳播學、公共管理學等學科中增加性別平等的課程設置,對即將從事傳媒工作的大學生進行尊重法律、道德、人權底線的教育,提高其性別平等意識,引導其做公平正義的捍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