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報告摘要來自半年度報告全文,投資者欲了解詳細內容,應當仔細閱讀同時刊載於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等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上的半年度報告全文。
1.2公司簡介
股票簡稱華夏銀行股票代碼600015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
聯繫人和聯繫方式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
姓 名趙軍學蔣震峰
電 話010-85238570,85239938010-85238570,85239938
傳 真010-85239605010-85239605
電子信箱zhdb@hxb.com.cnzhdb@hxb.com.cn
§2主要財務數據和股東變化
2.1主要財務數據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本報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報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減(%)
總資產1,507,1521,488,8601.23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82,10074,6949.92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每股淨資產(元/股)9.228.399.89
報告期上年同期本報告期比上年同期增減(%)
營業收入22,20719,45214.16
營業利潤9,7318,07620.49
利潤總額9,7388,09320.33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7,3006,07620.14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7,2955,92223.18
基本每股收益(元)0.820.6820.59
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基本每股收益(元)0.820.6722.39
稀釋每股收益(元)0.820.6820.59
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9.319.09上升0.22個百分點
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96,96713,723606.60
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元)10.891.54607.14
注: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2010年修訂)》的規定,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之間發生公積金轉增股本,影響發行在外普通股或潛在普通股數量,但不影響所有者權益金額的,應當按調整後的股數重新計算各比較期間的每股收益。各比較期間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每股淨資產和每股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按照調整後股數計算。
2.3 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表
(單位:股)
股東總數(戶)150,217
前10名股東持股情況
股東名稱股東性質報告期內增減持股比例(%)持股總數持有有限售條件股份數量質押或凍結的股份數量
股份
狀態
數量
首鋼總公司國有法人020.281,388,851,181691,204,239無
國網英大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國有法人018.241,249,226,892653,306,499無
DEUTSCHE BANK LUXEMBOURG S.A.
德意志銀行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09.28635,686,722514,686,722無
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德意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08.21562,373,4610無
紅塔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有法人04.37299,600,0000無
潤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境內非國有法人03.12213,376,1120質押213,310,000
SAL.OPPENHEIM JR.&CIE.KOMMANDITGESELLSCHAFT AUF AKTIEN
薩爾·奧彭海姆股份有限合夥企業
境外法人02.50171,200,0000無
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萬能H其他113,801,8431.66113,801,8430無
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國有法人-11,500,0001.58108,026,9490質押50,000,000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境內非國有法人01.3189,568,3220質押89,560,000
前10名無限售條件股東持股情況
股東名稱持有無限售條件股份數量股份種類
首鋼總公司697,646,942人民幣普通股
國網英大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595,920,393人民幣普通股
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
德意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562,373,461人民幣普通股
紅塔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299,600,000人民幣普通股
潤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13,376,112人民幣普通股
SAL.OPPENHEIM JR.& CIE.KOMMANDITGESELLSCHAFT AUF AKTIEN 薩爾·奧彭海姆股份有限合夥企業171,200,000人民幣普通股
DEUTSCHE BANK LUXEMBOURG S.A.
德意志銀行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
121,000,000人民幣普通股
生命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萬能H113,801,843人民幣普通股
北京三吉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108,026,949人民幣普通股
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89,568,322人民幣普通股
上述股東關聯關係或一致行動的說明報告期內,上述前10名股東中德意志銀行盧森堡股份有限公司是德意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德意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2010年3月15日完成收購薩爾?奧彭海姆股份有限合夥企業100%權益持有人SAL.OPPENHEIM JR.&CIE.S.C.A.的100%股份的交割,具體內容詳見本公司2010年3月18日臨時公告。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
注: 本公司股東德意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議受讓薩爾?奧彭海姆股份有限合夥企業所持本公司171,200,000 股股份的股權變動事項,正在履行相關法定批准程序。
2.3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變更情況
□適用 √不適用
§3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3.1總體經營狀況分析
報告期內,本公司全力實施「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商」戰略,加快經營轉型,強化規範運營,提升服務質效,著力打造「華夏服務」品牌,不斷提高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積極推進各項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經營成果。
盈利能力穩步增長
報告期末,本集團總資產規模達到15,071.52億元,比年初增加182.92億元,增長1.23%;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73億元,同比增加12.24億元,增長20.14%。實現中間業務收入33.08億元,同比增加9.81億元,增長42.16%,高於淨利息收入增速30.81個百分點;資產利潤率0.49%,比上年同期提高0.04個百分點。盈利能力提升主要得益於存貸款規模穩步增長,成本費用水平持續下降,非利息收入的增長。
業務結構不斷完善
一是完善資產負債結構,促進存款日均穩定增長,加強資產負債期限匹配管理,實現了全行流動性平穩運行。二是不斷優化收入結構,推動產品多元化,中間業務收入佔比達14.90%,同比提高2.94個百分點。三是嚴格執行全面預算管理和全面成本管理,成本收入比39%,同比下降1.57個百分點。
營銷機制建設和客戶服務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一是深化營銷機制建設推廣工作,積極推進營業網點轉型。二是推進客戶倍增和客戶提升工作,加強營銷服務的組織推動,通過實施針對性的營銷策略、細化客戶分類開發、加強客戶經理管理和組織等措施,實現客戶數量和質量雙提升。三是加快研發推出適應市場需求的新產品和個性化功能,大力營銷推廣重點業務和重點產品,「平臺金融」服務小企業客戶數量比年初增長147%。
全面風險管理穩步推進
一是形成了以總行年度風險策略為核心、區域風險策略為補充的風險策略管理體系。二是持續加強信貸運行管理,強化問題貸款項目管理,加大清收化解力度。三是不斷完善內控合規體系建設,深入推進案防廉防體系建設。四是全面推進信息科技建設,加強系統安全運行管理,強化業務連續性管理與建設。
小企業業務穩健發展
本公司以 「平臺金融」創新優勢帶動小企業業務穩健發展。報告期末,小企業客戶總量超過21萬戶,貸款客戶超過1.70萬戶,貸款餘額超過1500億元,增量高於上年同期,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增速7.90個百分點,實現了「兩個不低於」的工作目標。持續提升本公司小企業品牌體系「龍舟計劃」服務效能:推廣「年審制」貸款緩解 「轉貸難、融資貴」;研發「創業貸」產品支持民生促進就業;細化「網絡貸」系列,推出國內電子保理等7類子產品,適應企業不同需求。本公司同業首推的「平臺金融」業務模式初具規模。報告期末,平臺客戶接近150個,類型涉及核心企業、電商、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市場商圈、物流等;服務小企業超過5000戶;累計交易超過8萬筆,平均每筆交易金額3.50萬元;平均每筆貸款發放金額21萬元,平均每筆還款金額11萬元,體現其「小、快、靈」的優勢。
中間業務保持良好發展
報告期內,本公司實現中間業務收入33.08億元,同比增長42.16%。國際業務客戶群體進一步擴大,貿易融資授信客戶突破6200戶,較年初增長23%。國際業務產品體系進一步豐富和完善,大力發展進口信用證、跨境人民幣結算、出口雙保理、福費廷等重點產品,國際結算量同比增速16.25%,市場份額較上年年末提高0.39個百分點。本公司在《貿易金融》雜誌和中國貿易金融網聯合舉辦的2012年度中國外經貿企業最信賴的金融服務商評選中,榮獲「2012年度最佳國際業務銀行」獎項。資產託管規模繼續保持增長勢頭,託管證券投資基金、券商集合計劃、銀行理財、信託、保險等各類產品合計526隻,託管規模達到5,043.29億元,同比增長27.62%,實現託管手續費收入23,172.04萬元,同比增長103.19%。積極推動債務融資工具承銷、資產管理等投資銀行業務發展,報告期內承銷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項目45個,承銷規模超過560億元。理財業務快速發展,實現理財相關手續費收入10.27億元,同比增長37.67%。
3.2主營業務分析
3.2.1主要財務指標增減變動幅度及其原因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主要財務指標報告期末較上年度期末(%)主要原因
總資產1,507,1521.23貸款等資產業務增長
總負債1,424,4850.73存款等負債業務增長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82,1009.92淨利潤增加
主要財務指標報告期較上年同期(%)主要原因
營業收入22,20714.16業務規模增長、收入增加
營業利潤9,73120.49業務規模增長、資產盈利能力提高
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7,30020.14業務規模增長、資產盈利能力提高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增加額99,167520.57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增加
3.2.2會計報表中變動幅度超過30%以上的項目的情況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主要會計項目報告期末較上年度期末(%)主要原因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155,345-35.03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減少
應收融資租賃款2,268本期新增新增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款
投資性房地產--100.00投資性房地產減少
其他資產4,44750.95其他資產增加
向中央銀行借款20-33.33村鎮銀行向央行借款減少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71,79051.39賣出回購業務增加
其他負債5,52236.65其他負債增加
未分配利潤25,30140.55淨利潤轉入
少數股東權益5671,855.17少數股東權益增加
主要會計項目報告期較上年同期(%)主要原因
手續費及佣金收入3,19044.54中間業務增長、收入增加
投資收益/(損失)10211.11差價損益增加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損失)-39-126.35公允價值變動
營業外收入19-32.14營業外收入減少
少數股東損益-2-100.00少數股東損益變動
3.2.3利潤表主要項目分析
(1)利息收入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項目2013年1-6月2012年1-6月
餘額佔比(%)餘額佔比(%)
對公貸款和墊款20,60156.5819,57953.23
個人貸款和墊款3,2048.802,3756.46
票據貼現3240.89370.10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4,98713.698,69923.65
債券利息收入3,99310.972,9858.11
存放中央銀行1,6224.451,3843.76
存放同業1,1353.121,4143.84
拆出資金5431.493110.85
應收融資租賃款20.01--
合計36,411100.0036,784100.00
(2)利息支出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項目2013年1-6月2012年1-6月
餘額佔比(%)餘額佔比(%)
吸收存款11,33365.6410,42853.23
同業存放4,20924.384,39622.44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7984.623,86719.74
拆入資金6803.943621.85
發行債券2111.225262.68
其他350.20110.06
合計17,266100.0019,590100.00
(3)手續費及佣金收入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項目2013年1-6月2012年1-6月
餘額佔比(%)餘額佔比(%)
信貸承諾69221.6966630.18
顧問和諮詢業務1394.36873.94
代理業務59918.781396.30
理財業務102732.1974633.80
託管及其他受託業務2367.401145.17
銀行卡2066.461607.25
結算與清算業務220.69231.04
其他2698.4327212.32
合計3,190100.002,207100.00
(4)業務及管理費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項目2013年1-6月2012年1-6月
餘額佔比(%)餘額佔比(%)
員工費用4,93757.004,73159.94
業務費用3,20236.972,64233.47
折舊及攤銷5226.035206.59
合計8,661100.007,893100.00
3.2.4資產和負債情況分析
(1)貸款投放情況
按行業劃分的貸款分布情況
報告期內,本集團認真貫徹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監管政策要求,積極推動和引導信貸資源在重點領域、實體經濟及優勢行業的配置,持續調整控制產能過剩等受宏觀調控影響較大、風險較高行業的貸款佔比,基本實現了行業信貸結構的均衡增長與優化。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行業分布期末期初
帳面餘額比例(%)帳面餘額比例(%)
製造業208,76427.01202,63828.14
批發和零售業118,02615.28112,26715.59
房地產業72,1959.3468,0329.45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58,3437.5552,6797.31
建築業57,1157.3952,4307.28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43,4845.6345,1476.27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23,0742.9923,9263.32
採礦業22,0732.8622,7043.15
其他對公行業41,2565.3437,0735.15
票據貼現7,1200.922,6050.36
個人貸款121,22115.69100,66713.98
合計772,671100720,168100
按地區劃分的貸款投放情況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地區分布期末期初
帳面餘額比例(%)帳面餘額比例(%)
華北及東北266,10434.44250,05034.72
華東238,07230.81224,42831.16
華南及華中156,81720.30140,34519.49
西部111,67814.45105,34514.63
合計772,671100720,168100
前十名客戶貸款情況
報告期內,本集團嚴格控制貸款集中度風險,前十大客戶貸款餘額合計241.59億元,佔期末貸款餘額的3.13%,佔資本淨額的23.68%,控制在監管要求之內。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餘額佔比(%)
前十名貸款客戶24,1593.13
貸款擔保方式分類及佔比
報告期內,本集團持續優化貸款擔保結構,重視增加抵質押品等對貸款的風險緩釋措施,信用貸款餘額佔比繼續下降,抵質押貸款佔比繼續提高。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擔保方式期末期初
帳面餘額佔比(%)帳面餘額佔比(%)
信用貸款111,21214.39111,24715.45
保證貸款254,51232.94233,98032.49
附擔保物貸款406,94752.67374,94152.06
其中:抵押貸款306,52639.67263,21336.55
質押貸款100,42113.00111,72815.51
合計772,671100.00720,168100.00
(2)主要貸款及利率情況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類別平均餘額平均利率(%)
一年以內短期貸款418,2746.28
中長期貸款332,0936.54
合計750,3676.39
注:一年以內短期貸款包括貼現。
(3)主要存款及利率情況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類別帳面餘額平均餘額平均利率(%)
企業活期存款348,414320,9820.76
企業定期存款568,751560,6832.99
儲蓄活期存款63,52652,0190.38
儲蓄定期存款111,900107,9273.03
合計1,092,5911,041,6112.18
3.3按照業務或地區經營情況分析
3.3.1業務收入變動情況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業務種類2013年1-6月所佔比例(%)2012年1-6月較上年同期(%)
貸款利息收入24,12960.7921,9919.72
拆放同業利息收入5431.3731174.60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利息收入1,6224.091,38417.20
存放同業利息收入1,1352.861,414-19.73
債券投資利息收入3,99310.062,98533.77
手續費收入3,1908.042,20744.54
其他業務5,07812.798,958-43.31
合計39,690100.0039,2501.12
3.3.2按照地區劃分分析
(單位:人民幣百萬元)
地區營業收入營業利潤
華北、東北地區9,9974,397
華東地區5,4851,674
華中、華南地區3,2621,443
西部地區3,4632,217
合計22,2079,731
§4涉及財務報告的相關事項
4.1 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核算方法發生變化的具體說明
報告期內,本公司不存在會計政策、會計估計和核算方法變更。
4.2 報告期內發生重大會計差錯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需說明情況、更正金額、原因及其影響
報告期內,本公司不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更正。
4.3 與上年度財務報告相比,對財務報表合併範圍發生變化的具體說明
報告期內,本公司合併報表範圍增加華夏金融租賃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建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證券代碼:600015 股票簡稱:華夏銀行 編號: 2013—12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
第十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於2013年8月7日在北京召開。會議通知於2013年7月28日以電子郵件和特快專遞方式發出。會議應到董事17人,實到董事15人。張萌、趙軍學董事因公務未能出席會議,委託吳建董事長行使表決權。有效表決票17票。到會董事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3名監事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由吳建董事長主持。經與會董事審議,會議做出如下決議:
一、審議並通過《關於〈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半年度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贊成1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並通過《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上半年審計工作情況報告》。
2013年上半年,本公司積極貫徹落實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各項工作要求,緊密圍繞年度工作會議精神及工作重點,以深化體制改革和適應內審轉型為核心,制定2013年度審計工作計劃,明確「強內控、防風險、督履職、促發展」審計工作目標,對全年重點工作進行具體安排,並按計劃進度對各項工作進行了組織、推進和落實。
表決結果:贊成1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並通過《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內部控制評價方案》。
方案明確了評價目標、評價原則、評價對象和範圍、評價內容、評價抽樣、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組織安排和費用預算等內容。
表決結果:贊成1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四、審議並通過《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上半年流動性風險管理情況報告》。
本公司上半年認真貫徹年度風險管理策略要求,高度重視流動性管理,主動調整優化資產負債結構,強化流動性管理考核和壓力傳導機制,在6月份市場流動性全面緊張時期,及時啟動應急管理,有效確保了全行支付安全,流動性風險總體可控。
表決結果:贊成1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五、審議並通過《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上半年操作風險管理情況報告》。
本公司上半年著力提升操作風險管控能力,加快推進業務連續性管理建設,未發生重大操作風險事件,操作風險管理運行情況良好。
表決結果:贊成1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六、審議並通過《關於修訂的議案》。
表決結果:贊成1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七、審議並通過《關於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華夏金融租賃有限公司關聯交易授信的議案》。
同意給予華夏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同業授信額度人民幣30億元,用於資金融出類業務、貿易融資類業務和同業擔保類業務,額度共用,授信期限一年,擔保方式為信用。
表決結果:贊成1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八、審議並通過《關於聘請2013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本公司擬聘用德勤華永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擔任本公司2013年度財務報表外部審計師,負責提供相關服務(包括中期審閱和年度審計等),聘期一年,審計費用合計人民幣438萬元。不再續聘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和安永會計師事務所。
表決結果:贊成1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九、審議並通過《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並徵集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本公司第六屆董事會將於2013年10月30日屆滿。依照《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公司將開展董事會的換屆選舉工作,組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現對董事會換屆選舉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換屆原則
1.依法合規原則。本次換屆將遵循依法合規原則,嚴格按照《公司法》、《商業銀行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確定的董事資格、董事選舉程序進行。
2.任職資格核准原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規章的要求,擔任商業銀行董事的,其資格應經監管部門核准。
(二)第七屆董事會的組成
1.第七屆董事會由19 名董事組成。
2.組成結構如下:股權董事7 名,高管董事5名,獨立董事7 名。
(三)董事候選人的提名程序
1.股權董事候選人
(1)股東提名股權董事候選人的,比照公司章程中關於向股東大會提案的相關規定,向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由董事會向股東大會提出董事候選人議案,經股東大會選舉產生。
同一股東不能同時提名董事候選人和監事候選人。
(2)股東提名董事候選人時,應當按相關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提名董事候選人之前徵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項情況,並負責向本公司董事會提供所提名候選人的簡歷等書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選人也應當向本公司做出書面承諾,同意接受提名,承諾公開披露的候選人資料的真實性並保證當選後能夠履行董事職責。
2.獨立董事候選人
(1)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單獨或者合併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獨立董事候選人,並經股東大會選舉決定。同一股東已經提名董事的不得再提名獨立董事,且同一股東只能提出一名獨立董事或外部監事候選人,不得既提名獨立董事又提名外部監事。
(2)獨立董事的提名人在提名前應當徵得被提名人的同意。提名人應當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學歷、職稱、詳細的工作經歷、全部兼職等情況,並對其擔任獨立董事的資格和獨立性發表意見,被提名人應當就其本人與本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其獨立客觀判斷的關係發表公開聲明。在選舉獨立董事的股東大會召開前,本公司董事會將按照規定公告上述內容。
(3)在選舉獨立董事的股東大會召開前,本公司將所有被提名人的有關材料同時報送上海證券交易所。本公司董事會對被提名人的有關情況有異議的,同時報送董事會的書面意見。
(4)上海證券交易所對提名或任職資格持有異議的被提名人,可作為本公司董事候選人,但不得作為獨立董事候選人。在召開股東大會選舉獨立董事時,本公司董事會對獨立董事候選人是否被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異議的情況進行說明。
(四)董事候選人的提名時間和要求
1.公司股東可於8月15日前(含8月15日)向公司董事會提名董事候選人;
2.提名股東採取傳真和特快專遞方式寄送提案。提名截止日期8 月15日(提案期限為8月9日至8月15日);
3.提案內容(格式見附件)包括:
(1)提名人名稱、股東帳戶卡號、持有股數、聯繫電話(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2)被提名人姓名、推薦擔任職務(股權董事、獨立董事)、簡歷;
(3)被提名人同意函;
(4)如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還需提供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2號華夏銀行董事會辦公室,郵編100005;聯繫人:姜先生、任女士,電話:010-85238565、85238921,傳真:010-85239605。)
表決結果:贊成1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以上第八項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董事候選人提名函、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
2.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選人同意提名函
3.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4.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3年8月9日
附件1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董事候選人提名函
提名股東 股東帳戶卡號
持有股數 聯繫電話
被提名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二寸免冠照片)
籍 貫 面貌
黨員
民族
經濟工作年限年金融從業年限年
學歷 畢業院校及專業
專業特長 專業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碼 護照號碼
號碼 無
現任職務
擬任職務
簡
歷
學習經歷X年.X月-X年.X月 XX學校XX專業XX學位
獎懲
情況
主要家庭成員及社會關係關係姓名年齡政治面貌單位及職務
個人負債情況
被提名人家庭住址及聯繫電話
提名股東籤章:
日期: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
提名人 股東帳戶卡號
持有股數 聯繫電話
被提名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二寸免冠照片)
籍 貫 面貌
黨員
民族
經濟工作年限年金融從業年限年
學歷 畢業院校及專業
專業特長 專業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碼 號碼
無
現任職務
擬任職務
簡
歷
學習經歷X年.X月-X年.X月 XX學校XX專業XX學位
獎懲情況
主要家庭成員及社會關係關係姓名年齡政治面貌單位及職務
個人負債情況
是否具有上市公司
獨立董事培訓結業證
被提名人家庭住址
及聯繫電話
注:如提名人為股東,則須填寫「股東帳戶卡號」和「持有股數」欄目。
提名人籤章:
日期:
附件2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候選人同意提名函
本人同意被提名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本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候選人資料真實、完整,並保證當選後切實履行董事職責。
被提名人籤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提名人聲明
提名人 ,現提名 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並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職業專長、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兼任職務等情況。被提名人已書面同意出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參見該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提名人認為,被提名人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影響其獨立性的關係,具體聲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並已根據《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及相關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未取得資格證書者,應做如下聲明:
被提名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被提名人尚未根據《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及相關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被提名人已承諾在本次提名後,參加上海證券交易所舉辦的最近一期獨立董事資格培訓並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二、被提名人任職資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關於董事任職資格的規定;
(二)《公務員法》關於公務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規範中管幹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規定;
(四)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關於高校領導班子成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備獨立性,不屬於下列情形:
(一)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係是指兄弟姐妹、嶽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間接持有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
(五)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覆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伙人及主要負責人;
(六)在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七)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六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八)其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不具備獨立性的情形。
四、獨立董事候選人無下列不良紀錄:
(一)近三年曾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二)處於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間;
(三)近三年曾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兩次以上通報批評;
(四)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連續兩次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次數佔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發表的獨立意見明顯與事實不符。
五、包括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內,被提名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上市公司數量未超過五家,被提名人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備較豐富的會計專業知識和經驗,並至少具備註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會計學專業副教授或者會計學專業博士學位等四類資格之一。(本條適用於以會計專業人士身份被提名為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情形,請具體選擇符合何種資格)。
本提名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備案及培訓工作指引》對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核實並確認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後果。
特此聲明。
提名人:
(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4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候選人聲明
本人 ,已充分了解並同意由提名人 提名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本人公開聲明,本人具備獨立董事任職資格,保證不存在任何影響本人擔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獨立性的關係,具體聲明如下:
一、本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並已根據《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及相關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未取得資格證書者,應做如下聲明:
本人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其他規範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經濟、財務、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本人尚未根據《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及相關規定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本人承諾在本次提名後,參加上海證券交易所舉辦的最近一期獨立董事資格培訓並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
二、本人任職資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關於董事任職資格的規定;
(二)《公務員法》關於公務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規範中管幹部辭去公職或者退(離)休後擔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獨立董事、獨立監事的通知》的規定;
(四)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關於高校領導班子成員兼任職務的規定;
(五)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備獨立性,不屬於下列情形:
(一)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係(直系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會關係是指兄弟姐妹、嶽父母、兒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間接持有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三)在直接或間接持有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四)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
(五)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諮詢等服務的人員,包括提供服務的中介機構的項目組全體人員、各級覆核人員、在報告上簽字的人員、合伙人及主要負責人;
(六)在與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東或者其各自的附屬企業具有重大業務往來的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在該業務往來單位的控股股東單位擔任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七)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六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八)其他上海證券交易所認定不具備獨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無下列不良紀錄:
(一)近三年曾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
(二)處於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認定為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間;
(三)近三年曾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兩次以上通報批評;
(四)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連續兩次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次數佔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發表的獨立意見明顯與事實不符。
五、包括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內,本人兼任獨立董事的境內上市公司數量未超過五家;本人在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任職未超過六年。
六、本人具備較豐富的會計專業知識和經驗,並至少具備註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會計學專業副教授或者會計學專業博士學位等四類資格之一。(本條適用於以會計專業人士身份被提名為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情形,請具體選擇符合何種資格)。
本人已經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備案及培訓工作指引》對本人的獨立董事候選人任職資格進行核實並確認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獨立董事的職責,保證上述聲明真實、完整和準確,不存在任何虛假陳述或誤導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虛假聲明可能導致的後果。上海證券交易所可依據本聲明確認本人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
本人承諾:在擔任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期間,將遵守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發布的規章、規定、通知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的要求,接受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監管,確保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履行職責,作出獨立判斷,不受公司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與公司存在利害關係的單位或個人的影響。
本人承諾:如本人任職後出現不符合獨立董事任職資格情形的,本人將自出現該等情形之日起30日內辭去獨立董事職務。
特此聲明。
聲明人:
年 月 日
證券代碼:600015 證券簡稱:華夏銀行 公告編號:2013-13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
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於2013年8月7日在華夏銀行大廈三層第五會議室召開。會議通知於2013年7月28日以電子郵件和特快專遞方式發出。會議應到監事11人,實到監事8人,李連剛監事因公務未能出席會議,書面委託郭建榮監事行使表決權;劉國林監事因公務未能出席會議,書面委託成燕紅監事會主席行使表決權;李國鵬監事因公務未能出席會議,書面委託李琦監事行使表決權。有效表決票11票。到會監事人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會議由成燕紅監事會主席主持,經與會監事審議,做出如下決議:
一、議案審議情況
(一)審議並通過《關於的議案》;
本公司監事會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2013年修訂)的有關要求,對董事會編制的公司2013年半年度報告進行了審核,與會全體監事一致認為:
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本公司2013年半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信息能從各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13年半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等事項;公司監事會提出本意見前,未發現參與2013年半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表決結果:贊成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並通過《華夏銀行監事會對總行部門及蘇州分行理財業務風險管理情況的檢查報告》
通過聽取匯報和深入分支行現場檢查、提問,了解了本公司總行相關部門和分支行在理財業務風險管理上的具體做法和實際效果,收集了理財業務風險管理和監管部門相關制度執行過程遇到的問題,查找了存在的不足,與相關人員進行了溝通和交流,提出了具體指導意見和建議。
表決結果:贊成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並通過《關於監事會換屆選舉並徵集監事候選人的議案》
本公司第六屆監事會將於2013年10月30日屆滿。依照《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公司將開展監事會的換屆選舉工作,組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現對監事會換屆選舉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1.換屆原則
本次換屆將遵循依法合規原則,嚴格按照《公司法》、《商業銀行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商業銀行監事會工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確定的監事資格、監事選舉程序進行。
2.第七屆監事會的組成
(1)第七屆監事會由11名監事組成。
(2)組成結構如下:股東監事3名,外部監事4名,職工監事4名。
2.監事候選人的提名程序
(1)股東監事候選人
股東提名股東監事候選人的,比照公司章程中關於向股東大會提案的相關規定,向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由監事會向股東大會提出監事候選人提案,由股東大會選舉後聘任。
同一股東不能同時提名董事候選人和監事候選人。
股東提名監事候選人時,應當按相關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提名監事候選人之前徵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項情況,並負責向本公司監事會提供所提名候選人的簡歷等書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選人也應當向本公司做出書面承諾,同意接受提名,承諾公開披露的候選人資料的真實性並保證當選後能夠履行監事職責。
(2)外部監事候選人
本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單獨或者合併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的股東可以提出外部監事候選人,並經股東大會選舉決定。同一股東只能提出一名獨立董事或外部監事候選人,不得既提名獨立董事又提名外部監事。
提名人應當按相關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提名外部監事候選人之前徵得被提名人的同意,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各項情況,並負責向本公司監事會提供所提名候選人的簡歷等書面材料,被提名的候選人也應當向本公司做出書面承諾,同意接受提名,承諾公開披露的候選人資料的真實性並保證當選後能夠履行監事職責。在選舉外部監事的股東大會召開前,本公司監事會將按照規定公告上述內容。
(3)職工監事候選人
職工監事的選任依照本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選舉產生。
4.股東監事、外部監事候選人的提名時間和要求
(1)公司股東可於8月15日前(含8月15日)向公司監事會提名監事候選人;
(2)提名股東採取傳真和特快專遞方式寄送提案。提名截止日期8 月15日(提案期限為8月9日至8月15日);
(3)提案內容(格式見附件)包括:
提名人名稱、股東帳戶卡號、持有股數、聯繫電話(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被提名人姓名、推薦擔任職務(股東監事、外部監事)、簡歷;
被提名人同意函。
郵寄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內大街22號華夏銀行監事會辦公室(郵編100005)
聯繫人:姜先生、王女士
電話:010-85238565、85238569
傳真:010-85239605
表決結果:贊成11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會議聽取了關於本公司近兩年來不良資產清收處置情況的匯報。
特此公告。
附件:1、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候選人提名函
2、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候選人同意提名函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13年8月9日
附件1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候選人提名函
提名人 股東帳戶卡號
持有股數 聯繫電話
被提名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二寸免冠照片)
籍 貫 面貌
黨員
民族
經濟工作年限年金融從業年限年
學歷 畢業院校及專業
專業特長 專業技術職稱
身份證號碼 號碼
無
現任職務
擬任職務
簡
歷
學習經歷×年 ×月 — ×年×月 × ×學校 ××專業 ××學位
獎懲情況
主要家庭成員及社會關係關係姓名年齡政治面貌單位及職務
個人負債情況
被提名人家庭住址及聯繫電話
註:如提名人為股東,則須填寫「股東帳戶卡號」和「持有股數」欄目。
提名人籤章:
日期:
附件2
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監事候選人同意提名函
本人同意被提名為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本人承諾公開披露的候選人資料真實、完整,並保證當選後切實履行監事職責。
被提名人籤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