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時代的青年律師成長
(河南正大永信律師事務所 金鑫律師)
前 言
我是一個純草根,出身貧苦的農村,大學畢業當年考過司法考試後隻身來到鄭州,在這個沒有親戚沒有朋友的陌生城市,開始了自己的職業生涯。記得很清楚,那是2009年4月1日,我正式進入律師事務所開始實習,通過自己的不懈努力和同事、朋友們的無私幫助,我一步步地從實習律師、執業律師、部門主任一直做到最年輕的合伙人,並成為河南省律師協會公司證券業務委員會委員和建築房地產業務委員會委員,同時擔任了三家媒體五個欄目的特約律師。在這幾年的成長過程中,和絕大多數青年律師一樣,案源少、收入低、發展慢也是我所面對的一大問題,但我通過網絡營銷和業務創新最終實現了自我突破。下面,我就介紹一下我採用的網絡營銷和業務創新方法。
一、 網絡營銷
青年律師想要獲得自己的案源,就必須要讓自己認識更多的人,讓更多的人能夠找到自己。而作為一個剛出校門的大學生,沒有資源、沒有人脈、沒有資金,對於這樣一個「三無」人員來說,網絡就成為了一個最好的選擇。
1、QQ
QQ是我接觸的第一個網絡社交工具,也是我做網絡推廣的首選。我將自己的QQ名稱改成了「律師諮詢」,然後一有機會上網就把QQ掛上,這樣有法律需求的人在QQ上搜索「律師」關鍵詞時可以直接搜索到我進行法律諮詢。後來,為了增加被搜索到的機率,我又一連申請了好幾個QQ,名字全部設成「鄭州律師」、「律師在線」、「法律諮詢」等等,最多的時候我每天一併掛十個QQ。
通過在QQ上不斷地解答網友的法律諮詢,一方面讓我對法律知識和解答諮詢的技巧更加熟悉,另一方面也結識了很多朋友,這些知識、技巧和資源的積累,為我以後的發展提供了很大幫助。
2、博客
通過在QQ上不斷地解答問題,我發現交通事故案件被諮詢的機率相當高,而看似簡單的交通事故案件涉及的法律問題卻是非常的多,好多細節問題我根本解答不了。為了讓自己更加地專業,我在網上搜集了大量的關於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法規、理論文章以及賠償標準等,認真地閱讀、研究、比較,最後竟然成了所裡在交通事故方面的專家。知識儲備夠了,卻苦於沒有太多實踐的機會,有一天在看到我搜集整理的資料時,我突發奇想,何不建一個關於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博客,把當事人關心的問題分門別類地發布上去,這樣不僅方便了當事人查詢,也順便宣傳一下自己,提高一下自己的知名度。於是,我分「法律法規」、「賠償標準」、「車輛保險」、「律師觀點」等幾個方面建立了自己的法律博客,並附加了自己的簡介和聯繫方式。後來,不僅有好多當事人跟我聯繫,就連法院的一名法官也曾通過博客聯繫到我跟我一起探討過法律問題。
3、QQ群
QQ群是一個非常重要和有效的社交平臺。我自己建立和參加了很多校友群、同鄉群、同學群以及行業群等,並力爭能夠當上群主或者管理員,然後再把自己的QQ升級為會員(可以排名靠前、紅字顯示),在名稱上標明律師身份,這樣做能夠讓所有的群成員每次進群都能關注到我,記住或者知道群裡有個律師,這樣他們在遇到法律問題的時候就會第一時間想到我、聯繫我。另外,各個群裡還會經常或者時不時地舉辦一些線下的聚會,通過參加這些聚會,我也認識了好多校友、老鄉以及其他朋友,這些資源是我最初案件的最大來源。
4、媒體
由於我是所裡的建築房地產法律事務部的部長,所以當河南電視臺《房產360》欄目需要特約律師的時候,所裡就推薦了我,我第一次上了電視,在接下來的幾年裡為這個欄目做了好多期的法律解答。後來,一個偶然的機會,我在大街上被鄭州電視臺《有啥說啥》欄目作為群眾隨機採訪到,採訪完後我向採訪人員遞上了自己的名片並介紹了我是河南電視臺《房產360》欄目特約律師的情況,後來鄭州電視臺《有啥說啥》欄目也陸續對我進行了幾次採訪。由於這兩個欄目的採訪人員都是年紀相仿的年輕人,熟悉了以後我們就經常在一起吃飯喝酒玩耍,慢慢地成了好兄弟。再到後來其中一個兄弟離職到了大河網《樓市頻道》去工作,我就又成為了大河網《樓市頻道》的特約律師,後來又成為河南電視臺《金色時光》和《金色好聲音》的特約律師。我從之前錄製過的節目中截取了幾張我被採訪的照片,發布到了QQ空間、博客、人人網等平臺上,一下子就吸引了這些網絡平臺上的朋友們的注意力,大家開始對我刮目相看,這無形中又提高了自己的影響力和知名度,使自己具有了更強地競爭力。
5、微信
微信是目前最火的社交工具,但目前好多人只是用來聊天。自從使用了微信以後,我就認真研究了微信的所有功能,並綁定了自己所有的聯繫方式,添加了自己手機和QQ上的所有聯繫人成為微信好友。我還有意識地加入好多微信群,並且添加群裡有價值的群友為微信好友,這樣我的好友多了,我每次發的朋友圈都會有好多好友能夠看到,每看到一次,他就關注我一次,我就為自己做了一次廣告。目前,我的手機通訊錄裡有1585個人,微信好友1591人,微信群42個。另外,我還自己註冊了微信公眾帳號,當事人通過「添加朋友」-「公眾號」-搜索「鄭州律師」,可以直接搜到並關注我的公眾號「鄭州律師金鑫」(現在我的微信公眾號搜索排名第一位),通過發布自己精選的文章每天推送給關注我公眾帳號的人,以及將附加有我宣傳信息的文章發布到朋友圈,朋友們在各自的不同的圈子裡轉發,朋友的朋友再轉發,無限循環下去,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關注我,這也是一個非常好的網絡營銷手段。還有,由於我的微信名稱直接就標明了自己的律師身份,所以我每到一個地方就會打開微信的「附近的人」功能,這樣附近如果有人正好需要法律諮詢,就會主動和我聯繫。
以上就是我從一開始進所到現在使用過的網絡營銷方法,這些方法讓我積累了大量的人脈,極大地提高了自己的知名度,通過不斷地解答各種各樣的諮詢,也鍛鍊了自己的執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網絡作為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我們新時代律師必備的營銷利器。正所謂酒香也怕巷子深,不論是做高端業務的還是做普通業務的律師,都應該充分利用好這個平臺。
二、 業務創新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吧:
有一次修改一個顧問單位的固定資產投保合同,是集團公司為旗下所有公司的固定資產進行投保的保險合同,我看顧問單位選擇的是外地的一家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突然想起了我一個朋友在一個保險公司的省公司,就想是不是可以給顧問單位爭取到更加優惠的價格?於是我給保險公司的朋友打了電話,在得到肯定答覆後,又給顧問單位的總經理打了電話,讓我朋友的保險公司參與了競爭,我朋友利用省公司的優勢直接向總部申請了最優惠的價格,最終顧問單位改籤了我朋友的保險公司。事實證明,在後續的出險過程中,我朋友省公司的工作便利,也比之前的分支機構能夠提供更優質的服務。這樣,顧問單位以最低的價格獲得了更優質的服務,我朋友的保險公司成功地接到了一個大單子,而對於我來說,利用了自己的資源為顧問單位提供了附加的增值服務,也更好地體現了法律顧問的價值,為下一年的續籤打下了更好的基礎,成功地實現了三方共贏的局面。
從這個例子中我認為,律師業務創新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變被動服務為主動服務:還從剛才的例子來看,如果我只是被動地修改之前的保險合同,而不是有意識地主動去聯繫,就不會有三方共贏局面的出現,律師的附加價值也就無從體現。
2、有意識地提供增值服務:律師由於接觸的人和事比較多,掌握的信息和資源也相對比較多,如果律師能夠有意識地利用自己的信息和資源去為客戶提供附加的增值服務,讓客戶獲益的同時,也加大了我們律師在客戶心中的分量,提高了我們律師的價值。
3、律師的投名狀營銷:把上面的例子做一個延伸,假如我朋友公司的法律顧問合同即將到期或者還沒有法律顧問,那我在有大業務給他們公司介紹的時候,完全可以以這個為籌碼來與我朋友的公司談,在突出自己律師法律服務價值的同時,還能讓客戶看到現成的附加價值,這個大業務就成了我進入我朋友保險公司當法律顧問的投名狀了。換個思路,我們在開發一個顧問單位的時候,如果能夠在談之前,除了了解這個公司的法律需求以及介紹自己的法律服務的同時,還能主動地去了解這個公司的產品情況,直接帶著訂單去談法律顧問合同,是否成功的機率就更大一些?!
結 語
青年律師的發展問題,說到底就是青年律師的案源開拓和執業技能問題。執業技能的鍛鍊離不開辦案實踐,參與辦案實踐的前提是得有案源,而案源的開拓又離不開營銷,因此案源開拓與執業技能是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作為一名青年律師,不僅應該有營銷的意識,更應該掌握營銷的方法,充分利用好網絡的平臺優勢,實現自身發展的突破。
(金鑫律師原創作品,轉載請註明出處)
金鑫律師,河南正大永信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原投融資法律事務部部長、建築房地產法律事務部部長,同時任河南省律師協會公司證券法律業務委員會委員、建築房地產法律業務委員會委員,為河南電視臺《金色好聲音》、《房產360》、《金色時光》欄目特約律師,鄭州電視臺《有啥說啥》欄目特約律師,大河網《樓市頻道》特約律師。
電話:15890068906;微信:jinxin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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