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其實可以不用暴力為孩子立規矩:她可以堅定,但不強硬。怎麼做呢?秘訣就在於:知道如何堅定。強硬,是我們把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孩子,我們命令他們怎麼做。堅定,則是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媽媽可以決定自己應該做什麼,並做出來。
有時候我們很難區別堅定和強硬的不同。堅定對孩子很有必要,它提供界限,沒有界限會讓孩子沒有安全感。如果沒有界限,孩子就會不斷探究父母的極限在哪裡。最後容易出現的結果是,他們的行為越來越過分甚至極端,導致受到懲罰,造成所有人的不愉快,破壞了和諧的親子關係。
媽媽在開車,五歲的雙胞胎朱迪和傑裡在後座瘋玩,他們越來越吵,媽媽越來越煩躁,幾次要求他們安靜。可是他們只停了幾分鐘,就又開始大吵大鬧,越來越過分。
忽然傑裡使勁推了朱迪一下,朱迪直接向前撞到了媽媽的頭和肩膀。媽媽大喊:「立刻給我停下來!」她靠邊停車,給了兩個緊張、恐懼的孩子一人一巴掌。兩個孩子嚇呆了,因為媽媽極少這樣暴力。媽媽對這對雙胞胎十分仁慈,這讓兩個孩子感到「幹什麼都可以」。
如果我們一會兒容許孩子違反規矩,一會兒又因為他們違反規矩而大發脾氣,這就是在教給孩子:只有當我們使用暴力時,他們才需要聽我們的話。
不論什麼時候,都不可以在開車的時候瘋玩。媽媽其實可以不用暴力為孩子立規矩:她可以堅定,但不強硬。怎麼做呢?秘訣就在於:知道如何堅定。
強硬,是我們把自己的意願強加給孩子,我們命令他們怎麼做。如果媽媽企圖將自己的意願強加給這對雙胞胎,那麼帶來的只能是反抗和不妥協。堅定,則是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
媽媽可以決定自己應該做什麼,並做出來。例如,她可以在孩子們不守規矩時拒絕開車,每次他們瘋玩胡鬧時,媽媽就停下車。她可以說:「如果你們不守規矩,那我就不開車。」然後她可以靜靜地坐著,直到孩子們停下來,不用多做任何解釋。媽媽的態度就能夠表明她的立場和堅定。
不帶強硬的堅定態度,需要我們首先學會互相尊重。我們要尊重孩子有決定自己意願的權利,我們也要學會對自己尊重,不讓不良行為的孩子擺布我們。
堅定就是我們拒絕孩子提出的過分要求,不是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當我們做出合理的規則和決定時,需要有堅定的態度,孩子很快就會從我們的態度和行為中理解情況。
秩序的維持,可能需要一定程度的堅定,甚至一些平靜的壓力,尤其是對年齡較小的孩子。如果媽媽說了「不」,那麼她需要執行相應的限制。責備、恐嚇、打罵都沒有效。因為任何一個這樣的行為都只能暫時阻止孩子的不良行為,卻將矛盾的焦點轉移到更嚴重的事情上,增加了孩子的不良行為。
只有穩固的堅持才能讓孩子學會正確的界限。如果孩子不願意穿著合適的衣服上學,那媽媽可以不讓他上學。如果孩子大吵大鬧個不停,媽媽可以要求他離開。但是,這樣給孩子壓力的行為,必須同時伴隨給孩子選擇的機會和權利。
例如,「如果你能保持安靜,就可以繼續留在這裡」。如果他還是繼續吵鬧,媽媽可以讓孩子選擇是自己出去,還是媽媽陪他出去?要求孩子離開,可能會顯得過於強硬和專橫,然而如果給了孩子合理的選擇,孩子就不會這麼認為。
另外,如果父母和孩子的關係很好,孩子會更加樂意響應,而父母就會避免讓這樣的事情惡化,也不需要冗長的解釋和說教。安靜地保持堅定的態度,對年紀小的孩子通常非常有必要和奏效。
有時候,父母不需要多說話,只要堅定的眼神就夠了,孩子就能感受到父母是說話算數的。例如有位媽媽在討論小組中提到:「當我對自己的行為和規定不確定時,芭芭拉通常就能得到她想要的。而當我對自己的語言和行為很確定時,芭芭拉通常反而不會百般乞求和耍賴,她就不再提了,就是這麼簡單。」
——摘自魯道夫•德雷克斯、微姬•索爾茲《孩子: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