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括起來,「兩論」爭議集中在以下幾個基本問題上,由此可以得出若干結論,它們可以為中國目前正在探索的財政理論創新提供一些基本啟示。
首先,「兩論」爭議的根本問題,其實是財政理論是否應當建立於市場經濟基點之上的問題。
財政學有著鮮明的市場經濟基礎,它緊密地依託市場經濟而形成自己的學科體系與內容,從而形成了清晰的「市場有效→市場失效→公共產品→公共選擇→政府各項收支活動」的主線。這是人們耳熟能詳的,就不多說了,這裡從歷史進程角度談談可能的啟示。
最初的市場經濟的產生,是市場自身的力量衝破封建束縛的結果,經濟學從純市場經濟入手構建整個理論體系,是有著歷史與現實的堅實基礎的。而眾所周知的「小政府」、「小財政」和「夜警國家」、「廉價政府」,則是對「市場失效」與「公共產品」問題的最初探索,在古典經濟學家尤其是約翰·穆勒那裡得到了很好的論證、概括與描述。與此同時,市場經濟逐步形成的過程,也就是政府和財政被納入法律約束與控制的過程,是整個社會法治化的過程。所有這些,在幾百年的發展之後,最終形成了「市場失效論」、「公共產品論」和「公共選擇論」,構成了財政學奠基性的前三章,是公共財政學具有市場性的根本表現,決定了公共財政學具有完全的市場經濟基點。相應的啟示是,中國財政新理論的構建,應當以市場經濟為根本出發點,緊密地與市場經濟相適應和相聯繫。
其次,「兩論」爭議的核心問題,是財政理論如何看待和處理市場與政府的關係問題。
「兩論」爭議皆直接間接地涉及市場與政府的關係問題。所謂「不是冤家不聚頭」,市場和政府兩者相生相剋,又共存共榮,在恩恩怨怨之中已走過數百年的歷程。公共財政論集中反映和研究了這一問題,諸如兩者之間的邊界劃分等,則是其典型。
在市場和政府關係中,政府失效是癥結問題。就市場而言,真正對它具有致命和否定威脅的只有政府。換言之,政府對市場的危害,才是最大和最根本的「政府失效」。古代中國之所以沒能自發走入市場經濟體制,就是因為封建皇權過於強大;而西歐之所以能夠自發轉型成功,根本的原因在於市場因素控制了政府,從而防止和避免了政府對市場的根本危害。總之,沒有「政府失效」的根本克服,就沒有市場經濟。即使這樣,在市場經濟不斷健全完善的數百年中,政府掙脫市場束縛、違背市場意願行事的事例仍然不是少數,即「政府失效」始終是一個現實存在,仍然需要市場去約束和控制。而中國正處於健全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階段,如何防止和避免政府失效,還是一個亟須解決的問題。
另一方面,「市場失效」在中國也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中國市場化改革的關鍵和癥結,從來都是政府,都是政府是否願意、是否能夠按照市場的要求自我革命的問題。在中國,市場天生患有軟骨病,缺乏自我發展成為獨立的經濟體制形態的能力與力量。計劃經濟時期對市場因素的否定是極為有力的,因為這是強大的政權力量的作用;改革開放時期市場因素和市場體系的蓬勃發展,市場經濟體制在中國的「初步建立」,也完全是政府批准和支持的產物,或者說是政府對市場培育和推動的結果。40多年來,市場化改革能改什麼,能走多遠,從根本上看仍然是政府作用的結果,而健全完善市場經濟體制,是政治決議的要求和決定。在這種背景下形成的中國市場經濟體系和市場經濟制度,仍然有種種缺陷和不足,其中還有許多是中國所特有的市場失效,二千多年的「重農抑商」文化對市場骨子裡頭的歧視和鄙視,更是有著強烈的負面影響。為此,如何確保市場發揮自己的決定性作用,而不是僅靠政府去推動改革以培育和健全市場,是當前改革要解決的關鍵問題之一。相應地,財政新理論也應當在這方面做出貢獻。
再次,「兩論」爭議的深層問題是公共財政論是否成立的問題。
「兩論」是「公共財政論」的理論基石,對這兩個理論的否定,就抽空了公共財政論的根基,就從根本上否定了「公共」財政論。西方財政學之所以一開始就全力以赴、一環扣一環地描述和論證市場失效、公共產品和公共選擇問題,就因為通過對這三個問題的具體分析、概括與總結,系統地總結了財政的「公共性」,給出了市場經濟下政府和財政的活動領域、作用範圍、運行方式、運行機理以及基本特徵等,對此時的財政是「公共」性質的財政做了最基礎和系統的肯定與論證。一旦這幾個理論被否定,也就談不上什麼「公共」財政及其理論了,由此形成的新理論,不管冠以什麼名稱,都不是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財政理論和財政學體系。那將不是公共財政論的進一步創新與深化,而是否定;反之,堅持「兩論」,在「兩論」基礎之上提出新看法,形成新理論,則是對中國公共財政論的完善與發展。
最後,「兩論」爭議的癥結問題,是「公共產品」概念及其相關的理論問題。
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公共產品」之所以在中國引起很大混亂,不準確的譯詞是一個重大原因。既然是「公共產品」譯詞的問題,那麼,是否以新名詞替代之,使之「名正言順」呢?我試圖這樣做,也一直期待著年輕教師和學生們能夠給出更準確的譯詞,因為他們英語遠比我們好,接受新觀念的能力也遠比我們強。但至今為止,似乎還沒有發現更好的譯詞。既然這樣,可能還是繼續使用「公共產品」譯詞為好:(1)就相對最為準確的「公共利益」一詞而言,它的適用範圍過於寬泛,並不適合作為專門的學術用語。(2)也可以採用「共用品」譯詞,它比其他各種以「公共」作定語的譯詞相對更準確一點,但它的主詞仍然是「品」,這就存在與「產品」等譯詞同樣不準確的問題。(3)「公共產品」一詞經過30年的使用,人們早已司空見慣,早已相沿成習,沒有必要去改變。
其實,譯詞問題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真正理解「Public Goods」一詞的含義,這就是「具有共同消費性質的系統性服務」,或「公共利益系統」,並進而在此含義的基點上去弄懂弄通「公共產品論」問題。對該詞以及相關理論的誤解,根本的原因在於中國不同於西方的國情、環境和文化。在數百年的市場經濟氛圍薰陶下,西方社會早已形成根深蒂固的市場文化,而中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形成還時日過短,計劃經濟的影響和痕跡仍然存在,決定了理解公共產品問題仍然有很大的困難。因此,轉變思維觀念和研究角度,可能是中國實現財政理論創新的前提條件之一。
在財政學中,公共產品論與市場失效論和公共選擇論是相互聯繫的整體,在整個理論鏈條中處於核心地位,正因如此,它也成為爭議的癥結問題。為此,在探索財政新理論的時候,不應孤立地看待公共產品問題,而應當聯繫市場失效論和公共選擇論,聯繫整個公共財政論,去考慮和研究問題。否則往往會得出許多似是而非的結論,產生誤解就不可避免了。
以上所講的並不是什麼新東西,但在目前的狀況下還是有必要寫下來,希冀能對當前的財政學教學和財政理論研究有所助益。財政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在新時代背景下需要進一步實現理論創新和實踐創新,但創新的取向是建立與中國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現代財政制度,即新時代的公共財政制度。在這一過程中,「市場失效論」和「公共產品論」等基礎理論仍起著重要的理論支撐和實踐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