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吐蕃王朝時期,王室因政治鬥爭和豐富文化的需要而引進佛教。在王室的積極倡導和大力扶持下,引進佛教的第一項事業便是翻譯佛經,因此佛經翻譯出現了空前的繁榮。縱觀吐蕃時期佛經翻譯的發展,主要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本文就這三個發展階段進行了全面的介紹和論述。
[關鍵詞]吐蕃王朝;佛經翻譯;興盛的原因
[中圖分類號]B946.6+K281=24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2-557(X)(2009)04-0064-06
藏族傳統文化的形成與發展,離不開佛教。而佛教從印度的引入,佛經翻譯是先決條件。吐蕃時期,佛經翻譯出現了空前的繁榮。究其原因,主要得力於吐蕃王室的積極倡導和大力支持,而吐蕃王室的扶持又從培養譯師、開闢譯場、釐定譯語、創建理論等幾個方面得到充分的體現。縱觀吐蕃時期佛經翻譯事業的發展歷程,大致經歷了以下幾個發展階段:始創於松贊幹布時期;興盛於赤松德贊時期;成熟於赤德松贊時期。
一、松贊幹布時期
公元7世紀,松贊幹布以他卓越的膽識和才能,先後採取武力鎮壓與好言安撫並重的政策,建立了強大的部落聯盟政權,從此,吐蕃由過去封閉的社會走向全面開放,並逐漸形成向外開拓和發展的趨勢。松贊幹布對外開拓的主要業績有兩點:一是武力向外擴張;二是積極致力於發展與周邊鄰邦的友好關係,廣泛吸納異族文化。他先後與唐、尼婆羅、象雄和木雅聯姻,同時派人赴天竺學習文字,又遣貴族子弟入唐學習唐朝文化。這些系列舉措,形成了吐蕃時期佛經翻譯萌芽的外部因素,並促成了松贊幹布派人出國,創製吐蕃自己文字的強烈需求。為了適應當時吐蕃向外擴張的策略和引進文化的需要,贊普先後派遣以吞米·桑布扎為主的16名吐蕃青年赴天竺學習,學習文字和佛經。等吞米學業有果返回吐蕃後,依照梵文創造了吐蕃自己的文字系統,為吐蕃翻譯事業創造了前提條件。吞米和自己的幫手達摩郭霞、拉隆多傑貝、漢族的大天壽和尚等人一道,第一次翻譯了部分佛經,開創了用藏文翻譯異族文化的先河。至於吞米等人首次翻譯的佛經來源,一是吐蕃宮室中過去所珍藏的「年波桑哇」中的佛教經卷;二是吞米·桑布扎從印度攜帶回來的《寶雲經》佛經。關於此時翻譯佛經的卷數及其名稱,藏族各史籍說法不一,但各書都普遍提到且出現率最高的無疑要算《寶雲經》、《寶篋經》、《十萬頌般若經》三部佛經,其中又以《寶雲經》的記載率最高①(註:石碩:《青藏高原的歷史與文明》[C],北京:中國藏學出版社,2007年,第171頁。)。故呂激先生在《西藏佛學原論》中認為,松贊幹布時「譯寶雲、寶篋等經,此實為佛學傳播之始」①(註:呂澂:《西藏佛學原論》[M],臺灣大幹文化出版社,1979年,第21頁。)。根據藏文史書記載,松贊幹布時期的譯經雖有來自天竺、迦溼彌羅、尼婆羅、漢地等的班智達和學者參加協助,但吐蕃方面的譯師卻僅有吞米·桑布扎及其弟子達摩郭霞和拉隆多傑貝等寥寥幾人。我們可以想像,當時藏文是由吞米·桑布扎初創,一種初創的文字要為吐蕃人接受和掌握,尚需一個較長時間的推廣和傳播過程。當時真正掌握藏文的吐蕃人並不多,加上新創的藏文還不夠成熟和完善,所以松贊幹布時期只能說是藏族佛經翻譯的濫觴,至於後世史籍所載那樣翻譯了「觀音二十一種顯密經典」②(註:石碩:《青藏高原的歷史與文明》,第173頁。)等眾多佛經的說法,很可能存在著某種誇大和附會。很多史籍儘管對此時的譯經數量、經籍名稱等記載各異,但有一點上卻是一致的,就是凡記載松贊幹布時期的翻譯事跡,均提出了吞米·桑布扎這個關鍵人物。《布頓佛教史》中所列吐蕃192位譯師中,也將吞米·桑布扎列於首位。這意味著吞米是吐蕃公認的翻譯先驅,也說明了吞米賢哲對吐蕃引進外部文化方面所做出的偉大業績。
既然當時吐蕃社會開始吸納異族文化,那麼,佛經翻譯為何成為當時翻譯的主題呢?從當時吐蕃的外圍環境看,佛教不但在印度處於繼續發展的繁榮期,而且也幾乎遍及了吐蕃周圍整個地區。在東部的中原地區、南部尼婆羅以及北部西域的于闐、龜茲等地佛教文化發展水平達到相當高度,從地理上佛教對吐蕃形成了文化包圍。再者,在與這些國家和地區的頻繁接觸當中,吐蕃人感受到了佛教理論的新穎和深奧,佛教在當時成為一種文明的標籤和文化時尚,引起了松贊幹布的注意和嚮往。這種吐蕃引進文化非佛教莫屬的局面,以及在兩位公主所帶來佛像的推波助瀾之下,松贊幹布自然成了吐蕃歷史上第一位正式引進佛教的贊普。雖然在松贊幹布時期吞米等人開創了用新創藏文翻譯外部文本的先河,但所譯佛經並未在信仰方面對吐蕃人發生多少影響,至少未發生任何決定性影響。從松贊幹布逝世到704年赤德祖贊即位的半個世紀中,我們從典籍上既看不到佛經翻譯的蹤影,也看不到有關弘揚佛教的記載。所以,從當時吐蕃社會的政治需求和文化狀況等來看,松贊幹布「重視佛教可能是出於政治的考慮,也可能還有提高藏族文化的考慮,藏族史料說他如何篤信佛法卻不一定是事實」③(註: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7年,第3頁。)。當然,除了以上推測和原因之外,還與當時吐蕃原有的本土宗教傳統根深蒂固有很大的關係。
二、赤松德贊時期
從松贊幹布逝世至公元8世紀初赤德祖贊繼位,佛教銷聲匿跡半個世紀。在這半個世紀當中,我們從眾多的藏文史料中幾乎見不到有關弘揚佛教的記載,更談不上佛經翻譯之事。佛教真正為吐蕃人所了解和認識,並作為一種宗教信仰對吐蕃人發生影響,乃是從赤德祖贊時代才開始的。8世紀初葉,赤德祖贊繼位,重新與唐朝聯姻,迎娶金城公主進藏。當時從西域滅佛活動中逃生的一些佛教徒被吐蕃王室收留,允許他們在拉薩恢復宗教活動。據《拔協》記載,贊普還派禪呷·木勒果夏和聶·雜納古瑪諾二人去迎請在岡底斯山朝聖的印度僧侶來吐蕃傳教,但是未請到,只得把兩位班智達心中記誦的《分別經》和《金光明經》兩部經記錄了帶回來,獻給國王作供養處。此外,赤德祖贊晚年時還曾派桑喜等人赴唐朝長安取經,但桑喜一行取經返回時赤德祖贊已經去世。上述種種事跡,說明從贊普赤德祖贊開始,吐蕃王室對佛教的態度發生了根本的變化,重新開始崇尚佛教,並開始翻譯了一部分佛經。然而,王室態度的轉變及其一些舉動引起了苯教徒的警覺,因受苯教勢力的極力抵制,以致佛經翻譯之事半途而廢。
8世紀中葉,赤松德贊繼位,這是一位一心扶持佛教的贊普,「但以瑪祥仲巴傑及達扎路恭等權臣威勢極大,莫能敵也」④(註:索南堅贊著,劉立千譯註:《西藏王統記》[Z],拉薩:西藏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120頁。)。於是,反佛大臣們制定在境內禁絕佛教的禁律,同時想扶植苯教來抵制佛教。他們從象雄地區引進苯教,用藏文翻譯象雄地區流傳的部分苯教經典。此時,先王赤德祖贊派去長安取經的桑喜等人也返抵拉薩,他們在長安曾經翻譯了一些經典和一些醫書,並帶回來不少漢文佛經。由於反佛大臣掌政和實施禁佛,只好將從漢地取來的佛經藏到了欽浦地區的巖洞中。等赤松德贊長大完全掌握政權以後,和一部分支持佛教大臣定計剪除了以瑪祥為首的反佛大臣,開始發展佛教,又派巴賽囊等人到長安取佛經,請漢僧。但是當時統治集團內部反佛力量仍然雄厚,以致巴賽囊等人返回拉薩後,由於反佛大臣的抵制和排擠,他被派到芒域地方。但在巴賽囊的極力推崇和建議下,赤松德贊先後迎請了印度著名佛教大師寂護和烏仗那蓮花生大師。在兩位大師的倡導和支持下,吐蕃建立了藏傳佛教史上第一座寺院——桑耶寺。赤松德贊還從印度請來十二位根本說一切有部的僧人,為吐蕃首批僧人——七覺士在桑耶寺剃度出家。桑耶寺的落成和首批吐蕃僧人的出現,標誌著佛教在吐蕃社會中的真正的足,也為佛教在吐蕃更大規模的傳播和發展打開了局面。此時,破剃度的吐蕃僧人也迅速增加,發展到三百人左右。隨著吐蕃僧人隊伍的逐漸龐大和學經需要的增加,佛經翻譯也開始興起。據有關資料記載,此時,苯教徒也在一部分貴族支持下努力翻譯並編寫苯教經典,而佛教徒更是從各種文字翻譯佛教經典。隨著佛教勢力的增強和譯經規模的擴大,佛苯矛盾日漸激化。為了解決這一矛盾,特別是為了削弱苯教勢力,扶持佛教發展,赤松德贊在敦喀爾地方召開了一場佛苯辯論會,辯論結果以苯教的失敗而告終。於是赤松德贊下令苯教徒或者棄苯歸佛,或者被迫做納稅百姓,強行壓制苯教勢力。為保證佛教的昌盛和朝中外戚大臣不再反佛,赤松德贊還先後兩次召集所有外戚大臣、朝中文武百官和屬部小王等舉行興佛盟誓,兩次頒布興佛證盟詔書。為保證佛教的昌盛和延續,赤松德贊專門為子孫、貴族子弟選擇一名僧人為師,讓他們從小攻讀佛經,以此來確保後世贊普尊崇佛法。
赤松德贊為了大力開展譯經活動,在桑耶寺內開闢了專門從事佛經翻譯的譯經院,組織來自印度、克什米爾、漢地、藏區的諸多譯師,組建了以「七覺士」為主的強大的翻譯隊伍,並開展了大規模的譯經活動。由於佛經翻譯的需要,吐蕃王室特別重視並支持翻譯人才的培養,並從人力、財力、政策等諸方面予以扶持。為此,王室特意制定了一套細緻而嚴密的選拔制度。《蓮花遺教》對此記載:「(贊普)欲招108名既天資聰穎、又能吃苫耐勞的學子,於是,在整個藏族四茹地區,招收了許多年齡8至18歲、身心健康、聰慧強記的少年……為引進佛法至偏僻藏區,派遣108名譯師和七覺越士到印度學法。」①(註:《蓮花遺教》[Z](藏文版),成都:四川民族出版社,1998年,第414—416頁。)可見,當時招收學習翻譯的學子時,是有條件的。而且在選拔人才時贊普親自到每家每戶,採用背誦、思考、回答、分析問題等四種考試方式進行嚴格選拔。通過上述考察合格者,才被納入吐蕃王室培養的翻譯人才的行列中。一旦被選中,就會得到以下優惠待遇:從王室國庫中拿出豐厚的物資予以報酬其家人;家境貧寒,無法維持生活者,可搬遷到生活條件較豐足的地方去定居;免稅減費等等。這種舉措極大地鼓舞和激發了學習翻譯的積極性,充分說明了吐蕃王室對翻譯事業的重視程度和支持力度。
當時培養譯師的方式有兩種:一是選派吐蕃學子到印度等外地拜師求學,二是從外地請來高僧名師在藏地集中培養。據史料記載,赤松德贊先後派毗盧遮那和南喀寧波等人前往印度求學,從印度、漢地、加溼彌羅等地迎請來無垢友、法稱、摩訶衍等一批高僧班智達,協助吐蕃佛經翻譯事業。前往異地學法所需的一切費用如學費、路費、消炎藥等均由吐蕃王室撥發,並且由贊普親自給當時尼婆羅、印度等國的君主寫推薦信,為吐蕃學子前往異地習修佛法,解決了後顧之憂。據有關史書記載,當時培養的大譯師共有74人,其中11人赴印度學習佛法,7人前去漢地深造,其餘的均由本地培養。為了充分調動僧人翻譯佛經的積極性,贊普制定了一系列優待政策,即把僧人分為等級,按期提供糧食、肉類、酥油、衣著、紙墨等一切所需物資。這一時期湧現出很多翻譯名家,據說此時的譯師有千人之多,其中最著名的譯師有後人所稱的前輩三師(毗盧遮那、丹瑪澤芒、阿難陀)、中間三師(聶鳩摩羅、昆魯益旺布、瑪仁欠喬)、晚輩三師(嘎瓦貝孜、覺若魯益堅贊、香益西德)。布頓大師依據他所編輯的《大藏經》目錄統計,當時來自外地的大班智達有9人,班智達有92人,而且僅在阿底峽之前來藏區弘法的班智達就有30名。關於當時譯經的情況,《五部遺教·大王遺教》記載:「譯師拔果毗盧遮那將印度大乘經典譯至吐蕃,……譯師嘎瓦貝孜將寂護所講之佛典譯出,……漢地和尚摩訶衍傳播了醫學及歷算,這些由譯師那囊薩拉君譯出。蓮花生所講授深奧之密咒佛典,由譯師毗盧遮那及譯師丹瑪澤芒譯出,大班智達畢瑪豐立米札所講之印度經典,由覺若魯益堅贊及精通七種語言的努氏譯師桑傑益希做了翻譯。此外,蓮花生講了不少佛經,努班南喀寧波、益希咱納古馬熱及仁欽秋等人譯出。」①(註:歐堅朗巴發掘:《五部遺教·大王遺教》(藏文版)[Z],民族出版社,1986年,第120頁。)這樣大規模的譯經活動,是吐蕃王室大力提倡並給予資助的結果,同時也是當時佛教僧人傳播和發展佛教的重要手段之一。當時除了翻譯大量的佛經以外,還翻譯了不少文學、醫學、天文歷算等著作,吐蕃在吸收佛教文化的同時,科技文化也有了極大的豐富。
為了確保佛經翻譯的準確性和嚴肅性,吐蕃王室還制定了一整套嚴謹的翻譯程序和規則。如許多佛經都是由兩人或多人合譯的,一般都有翻譯和校訂兩道工序。在合譯或譯校人員中,又往往是,有的精通原文,有的精通譯文,遇到大部頭的經典,則採取有組織的集體翻譯方式。其具體過程在桑耶寺的壁畫中有形象生動的描繪和記載:譯經者盤腿相向而坐,第一人高聲誦讀經文;第二人口頭譯成藏文;第三人座位最高,是位年紀較大的高僧,負責審定譯語;最後有一位年輕的僧人用竹筆寫在長條紙上。另外,根據譯師水平的高低,將譯者分為「大譯師」、「譯師」,將校訂者分為「大校訂者」、「中校訂者」。他們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即「譯師」第一次把經文譯成藏文,「中校訂者」對其進行一次校對,主要是對文字的校勘核對,最後由「大校訂者」對照原文,從詞義等諸方面作最後的校訂。這是一種翻譯的三步驟,規定了譯經的方式方法。當時要求必須做到這三步奏,才算譯完了一本經書。凡未經上述工序的經書,一概不準拿出和傳播。其翻譯分工之細緻,用人方法之得當,自然保障了翻譯的質量。
三、赤德松贊時期
公元8世紀末,赤松德贊薨逝,其子牟尼贊普即位。他奉行其父推行佛教的政策,繼續進行經典翻譯,但不久被他母親用藥毒死。赤德松贊即位後,也繼續執行其父赤松德贊發展佛教的策略,鼓勵大量譯經。因為他自幼師從於班第娘·定埃增僧人,受到佛教教義的薰陶和培養,所以在他執政期間佛教的地位再次得到強調和提升,有效地擴大了赤松德贊以來推行佛教的成果。從他以後,把贊普子孫自幼師從僧人的慣例作為一項制度加以正式規定,並開始啟用僧人擔任宰相。赤德松贊在拉薩河下遊對岸新建了噶瓊多傑英寺,仿照其父赤松德贊時期舉行興佛證盟之慣例,召集王室成員、小邦諸王及朝中文武百官舉行了盛大的興佛盟誓。在譯經和傳播佛教方面,「迎請了班智達畢瑪拉米扎、噶瑪拉錫拉、札那色那、尼泊爾人呼迦羅等人,由昆魯益旺布等人擔任譯師,因印度為佛法產生之地,所以將以前從各種語文翻譯的所有經典,以印度的四十一種語文進行校譯,並釐定了翻譯佛經中新出現的藏語詞語」②(註:達倉宗巴·班覺桑布著,陳慶英譯:《漢藏史集》[Z],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20頁。)。如上所述,由於佛經翻譯的發展,譯經隊伍日益擴大,在譯經過程中自然會產生翻譯中詞語不統一,處理翻譯問題的方法不一致,甚至譯文有失原義或不夠通順等問題。為此,贊普將來自印度、克什米爾、藏區等地的各方譯師召集到貝美扎喜更培林宮中,命令他們對譯文進行全面的匯集、審定和編纂,對諸多譯語進行統一和規範。將山南地區東塘丹噶宮、旁塘無柱寺和桑耶欽浦廟等中所存佛經按學科分門別類,編成《欽浦目錄》《旁塘目錄》《丹噶目錄》等三部經藏目錄。後來前兩者遺失,只有《丹噶目錄》一種收入《丹珠爾》目錄部中。這些佛典目錄記錄佛典的書名、著者、譯者和內容等情況,是指導閱讀、檢索佛典的重要工具。為了適應當時翻譯工作的需要,嘎瓦貝孜、覺若魯益堅贊、香益西德三位大譯師編輯了一部梵藏對照的佛學詞典《翻譯名義集》。這是藏族歷史上著名的「二次釐定」活動,即對以往所有譯文進行了一次聲勢浩大的統一和規範,並根據釐定原則編寫了《聲明要領二卷》,第一次從理論上和原則上對上述翻譯問題作了準確的回答,總結和完善了以往的實踐成果,這些標誌著藏族翻譯史上翻譯理論的形成。
《聲明要領二卷》共分兩卷,第一卷記載了贊普在馬年(公元802或814年)頒布的有關翻譯佛經的一項法令,第二卷是一部梵藏對照的「詞語集」。文中科學地提出了翻譯的三大原則、四種翻譯方法以及注意事項等內容。其中三大原則為:(1)譯文要符合聲明學規則。(2)符合佛典之經義。(3)使藏人容易理解。這三條原則是從松贊幹布至赤德松贊為止翻譯經驗的理論總結,有很強的針對性。其中前兩條強調翻譯文字要遵循語言學的基本規則,要準確地表達原文的內容,後一條強調譯文要通俗易懂。四種基本翻譯方法分別是音譯、意譯、直譯和改譯,這四種翻譯方法是古今中外眾多翻譯工作者經常採用的基本方法。另外,針對當時翻譯界出現的混亂狀況,規定了幾條注意事項:(1)對佛、菩薩、聲聞部的名詞進行翻譯時,要根據佛名及其功德,用不同的敬辭來加以區別,譯語要符合《寶雲經》和《楞伽經》等的語言要求。(2)對釐定的譯語不能任意更改。(3)各譯場在制定新譯語時,必須要遵循佛經和聲明學原則,並呈報堪布和大譯師處,由贊普降詔後方可使用,不能自由做主。(4)密宗經咒,只能翻譯贊普降詔同意的部分,不準自行翻譯。除上述翻譯原則及其方法外,寫卷中還對語序、多義詞、同義詞、數詞等具體問題的翻譯處理原則,也作了明確的規定。
以上這些翻譯理論和規則的頒布,迅速扭轉了當時吐蕃在翻譯方面出現的混亂局面,自上而下統一了對翻譯工作的認識和要求,為後來的翻譯工作起到了指導和規範作用。這種針對譯文參差混亂局面而進行的勘定整理工作,從赤德松贊開始發起,以至他的兒子赤祖德贊(赤熱巴巾)時期才全面完成。據藏文史料記載,赤祖德贊時期,佛教在吐蕃的發展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他極端崇奉佛教及僧人,廣建寺廟,擴大譯場,繼續開展大量的譯經活動。但是從他這時起,譯經以由梵文譯成藏文為主,內容以顯教經論為主,對翻譯密教經典加以限制,對於小乘經論則限制在說一切有部範圍之內①(註:王森:《西藏佛教發展史略》,1987年,第3、17頁。)。
另外,縱觀藏族翻譯史,歷代翻譯大師一向非常重視翻譯批評理論,並把它作為提高翻譯質量的一種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藏族歷史上的三次釐定活動,都是在翻譯批評理論的基礎上進行的,即揭露和糾正以往譯文中出現的諸多問題,並加以統一和規範。據史料記載,藏族翻譯批評最遲可以追溯到赤松德贊時期。據《教法源流·花蜜精華》載:「……於是赤松德贊後期,命令嘎瓦貝孜、覺若魯益堅贊、香益西德等三位譯師,撥正一切譯病,即未譯和未傳、漏譯和增譯、誤譯和亂譯、差譯和硬譯等八種常見的譯病,使一切譯本得到很好的校改。」②(註:娘·尼瑪韋色:《佛教源流·花蜜精要》(藏文版)[Z],西藏人民出版社,第420頁。)這種大規模的翻譯批評和糾正規範活動,在赤德松贊時期得到進一步的鞏固和發展。這一時期進行的二次釐定活動,是在對以往譯文進行糾正和規範的基礎上編寫了《聲明要領二卷》。其中明確指出「先前父王天子之時,菩提薩埵、益西旺波、尚甲年涅桑、論赤謝桑布、譯師迦那德哇果夏、吉切周、婆羅門阿難陀、那伽孜那等譯師對藏語中沒有的佛經詞語確定譯語,其中有若干與佛經經義及聲明學之規律不合不可不加修改之處,現已經改定。新所譯詞語,必考查其在佛經典籍中如何得來,往昔堪布楞札祖那、巴蘇班都等如何講說,聲明論中如何規定,使其與彼等符合。」③(註:達倉宗巴·班覺桑布,陳慶英譯:《漢藏史集》,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20頁。)由此可見,當時對所有譯文進行了一次大的撥亂反正,從具體的翻譯作品乃至個別詞語也進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評價,及時統一和規範古詞術語,糾正了翻譯界出現的各種錯誤和不良傾向。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赤德松贊時期頒布的這項法令,是經過許多譯師特別是贊普親自下發的,必然具有很強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並且明確指出:「依照此次所定規則,釐定譯語,各人俱照此修改,今後不準自造新譯語,若各譯場及講經員需新制譯語,不準自行制定,須將新制譯語在佛經上如因明中的根據以及佛教教法中應如何稱呼仔細考查,將理由呈報王廷堪布會議及經典總校訂處,經贊普審定批准之後加入譯語之目錄中。」④(註:丹珠昂奔:《藏族文化發展史》[M],蘭州:甘肅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683頁。)由於有了如此嚴密的規定,使得經過不同時代的眾多譯師譯出來的藏文佛經,文句通順規範,詞彙趨向統一標準,並且翻譯文本的數量越來越多,質量越來越好。
四、結語
吐蕃時期佛經翻譯的興盛,主要得力於王室的鼎力扶持和民眾的積極擁護,而王室的扶持又從培養譯師、設立譯場、優待僧人、釐定譯語、編寫詞典、建立理論等諸方面得到具體而充分的體現。那麼,吐蕃王室為何要扶持佛經翻譯呢?這就必須要結合當時吐蕃社會制度的轉變及其文化需求等各種情況來進行探討,也就是說,這一切與當時統治階層有必然的聯繫。我們知道,當吐蕃王朝松贊幹布一舉完成收復失地,開疆闢地的武功之後,面臨的首要任務是消除戰爭創傷,安撫民心,穩定社會,以圖長治久安的文治工作。安定社會首先要安定人心,而安定人心需要施予慈悲寬容的德政,需要樹立公正、悲憫的道德觀和價值觀,健全國人思想行為的自我約束機制。而佛教所主張的普度眾生、慈愛友善、輪迴轉世、因果報應等博愛的精神在戰亂不斷、政權更迭頻繁的社會裡顯得難能可貴。其次,佛教提出的安於現狀、與世無爭、行善積德等思想有利於安撫那些憤世嫉俗、揭竿抗爭的人群,能使他們和平相處,社會安定。印度佛教理論正好迎合了吐蕃統治階級的以上這些需要,因此,他們將創立文字,引進以慈悲寬容、利樂眾生為價值觀的佛教文明定為首要任務。在這種政治大氣候下,以譯經為主的文化翻譯事業也理所當然地得到了歷代贊普的倡導和扶持。另外,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歷代眾多譯師的積極參與和藏族民眾的熱情支持,是佛經翻譯事業得以興盛的強大動力,因為他們是翻譯事業的具體執行者和響應者。
[作者簡介]才項多傑,西南民族大學民族研究院2007級民族學專業在讀博士生,青海民族大學藏學院副教授。(成都 610041)
(責編: 張素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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