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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已經抵押的房子,離婚時可以分割嗎?
甲乙是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為共同經營服裝店,以雙方共有的房子作抵押向銀行辦理了貸款。幾年過去了,服裝生易一直做不起來,兩人的矛盾卻越來越多,丈夫甲向法院起訴離婚,並要求分割抵押的房子,但欠銀行的貸款還未還清,甲乙離婚時究竟能否分割抵押的房子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抵押房子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仍然可以就房子的分割進行約定,抵押權繼續保留。對抵押房子的分割與未設抵押權的房子一樣,房子的價值一人一半,要房子的一方給予對方相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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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幫辦|抵押的房產 能夠轉讓嗎?可以
燕趙晚報融媒體記者 杜哲開發區趙先生諮詢:高某以他的一套房產扺押借了我的朋友段某 200 萬元,現在段某計劃把債權轉讓給我,我想了解的是,債權轉讓,抵押權也一併轉讓嗎?如果我受讓債權後,高某將所扺押的房產轉讓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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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給他人的房子,不經對方同意可以私自賣掉嗎?民法典說可以
在我國現行的《物權法》中明確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說白了,就是不能私自轉讓,否則就要提前把欠款給結清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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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質押財產的轉讓
法律規定的變化【擔保法第49條】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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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設定抵押的房子還能賣嗎?
已設定抵押的房子還能賣嗎?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享有房產買賣優先權?....本報記者採訪專業律師為你解疑。今年「兩會」,最受矚目的當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審議。作為新中國第一部《民法典》,通過後將影響到我們每一個人的生老病死和衣食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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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關於抵押人轉讓抵押物之重大修改,削弱了抵押權人權利
,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之規定了。物權法VS民法典物權法:在抵押期間,未經張大叔同意,老王不可以將該房屋轉讓給李四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解讀(1)法律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解讀:只要老王與張大叔未在抵押合同內約定抵押期間禁止轉讓抵押物,那麼,老王就可以把該套房子作價80萬轉讓給李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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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 抵押車可以放心買了
,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但受讓人代為清償債務消滅抵押權的除外。 換句話來說就算是現在抵押車在債權人不同意買賣的情況下是不能買賣的,除非買家清償原債務人的債務。其實這裡就很容易出糾紛了,其實人都有這個心理,自己的愛車,怎麼會捨得低價處理給別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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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學「典」法丨沙法要聞】第二十四講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
【一起學「典」法丨沙法要聞】第二十四講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財產轉讓應當遵循的規則】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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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民法典中的抵押財產轉讓
民法典允許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 民法典頒布前,物權法採取的是禁止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立場。依據物權法第191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轉讓抵押財產;只有得到了抵押權人的同意後,抵押人才能轉讓抵押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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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抵押財產轉讓規則改變對抵押權人的影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七條規定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經登記的,抵押權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權;取得抵押物所有權的受讓人,可以代替債務人清償其全部債務,使抵押權消滅。受讓人清償債務後可以向抵押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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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新規則:已經抵押的房產,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辦理過戶
《民法典》新規則:已經抵押的房產,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辦理過戶 2020-12-13 10:37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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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道觀察 ▏民法典講堂之一:抵押財產轉讓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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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抵押房屋可轉讓,無需抵押權人同意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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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重大修改條文:設定抵押權後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無須抵押權人同意
【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抵押期間,抵押人經抵押權人同意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這些規則是:1.抵押人在抵押期間轉讓抵押財產的,並不加以嚴格限制,只是在轉讓時應當通知抵押權人。轉讓時未通知抵押權人的,應當是何後果,不得而知。對此不能採取債權轉讓通知規則的做法,因為抵押財產的轉讓,抵押權隨之轉讓,原則上不會損害抵押權人的利益。不應因未通知抵押權人,就確認其轉讓無效。2.如果當事人對此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3.抵押期間,抵押人將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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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琦 | 論抵押財產轉讓對抵押權的影響
當動產抵押權已登記時,關鍵在於登記依照其內容是否能夠對被轉讓的特定標的物產生公示力。如果能夠,應當適用第403條第2分句的反面推論(「已登記的動產抵押權,可以對抗善意第三人」),由此排除第404條的適用;否則的話,應肯定第404條的可適用性,使登記也不能阻止抵押權依照第404條消滅。1.問題的提出:抵押財產轉讓真的不影響抵押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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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案例解讀之抵押財產轉讓 抵押權效力
為保障乙的債權順利實現,甲將其位於市區的一套住宅抵押於乙,同時,雙方辦理了抵押登記。2020年10月,甲因所欠他人借款到期無力償還,遂將上述住宅出賣於丙,並辦理了過戶登記。2021年1月,甲所借乙之借款到期,因甲無力償還,且乙被告知甲已將抵押房產出賣於丙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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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已經抵押的房產,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辦理過戶...
1月1日起:已經抵押的房產,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辦理過戶---《民法典》新規則 2020-12-21 08:5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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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抵押的房產,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辦理過戶,2021年1月1日施行!
房產,作為中國家庭中最重要的財富,《民法典》對房產中的買賣、租賃、抵押、居住、物業管理、小區治理等都做出了全面的規定,小編匯總了《民法典》中涉及到房屋買賣問題如下: 一、房產佔用土地的剩餘土地使用年限; 二、已經抵押的房屋,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辦理過戶; 三、購買前必須查明房產的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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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抵押的房產,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辦理過戶,2021年1月1日施行!
已抵押的房產,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辦理過戶,2021年1月1日施行!所以買房的時候除了戶型、地段之外,務必關注要買房子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如果所剩時間較短,那麼您還將面臨一筆續期的花銷。二、已經抵押的房屋,可以不解除抵押直接辦理過戶買房一般都會通過銀行借款,銀行會要求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也就是說,我們什麼時候還清銀行的錢,銀行便可以為我們解除抵押,同時,房產也可以上市進行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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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有貸款可以賣嗎?買二手房要注意什麼?
以如今的房價來看,購買一套房屋少則需要幾十上百萬,多則上千萬,而購房者即便是以貸款的方式買房,也需要支付好幾十萬的首付,而且大多數購房者在貸款買房的時候都會選擇20年或者30年的房貸時間,在這過程中可能會出現一些變故,如果房屋產權人想把房屋出售出去的話,那麼房子有貸款可以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