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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生效但已履行怎麼處理
,籤訂合同的時候要注意合同效力的問題,那麼合同未生效但已履行如何處理的?下面由劉安藝律師進行解答:合同未生效但已履行怎麼處理合同雖成立但未生效,通常是因為該合同為附一些條件,在條件未達成的情況下,當事人已經實際履行合同義務,在另一方未表示反對時,就意味著所附條件已經作廢,合同已經生效,合同當事人應受到合同所產生的效力所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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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編—關於合同履行新規則亮點
三、新增選擇之債之債務人選擇權、行使方法和規則 《民法典》合同編第515條第1款、第2款分別規定:「標的有多項而債務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項的,債務人享有選擇權;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享有選擇權的當事人在約定期限內或者履行期限屆滿未作選擇,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選擇的,選擇權轉移至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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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說民法典】預約合同的認定
2009年,雙方就場地使用權、過戶稅費、付款分期等問題反覆磋商,未達成一致。2010年3月,實業公司發出合同解除函。同年5月,通訊公司訴請繼續履行。 【法律適用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合同的認購書、訂購書、預定書、意向書等,構成預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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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訂合同被「坑」了?民法典幫你解決→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為合同行為監管的行政機關,一方面要在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和採納的前提下,根據合同當事人的利益要求,對合同活動給予行政指導;另一方面,要依法對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具體的合同違法行為給予監督處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對合同行為實施的行政指導及行政處罰都需要針對具體的合同民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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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過程中對待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應當如何處理呢?
(合同的另一方主體)存在未履行完結的合同應當如何處理的問題,在破產法出臺之前並沒有具體的規定。 破產法出臺之前,已宣告破產,經發現存在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需要通知債務人繼續履行。破產法出臺之後,對於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管理人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合同,也有權選擇解除合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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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草案)》合同編的創新與發展(下)
民法典對此明確規定。民法典第495條:「當事人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合同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等,構成預約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預約合同約定的訂立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的違約責任。」 隨著經濟深入發展,實踐中出現了保理合同糾紛,合同法沒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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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向同一人借多筆錢,如何確定還款順序?合同違約,怎麼賠...
【民法典】向同一人借多筆錢,如何確定還款順序?合同違約,怎麼賠?債務人未作指定的,應當優先履行已經到期的債務;數項債務均到期的,優先履行對債權人缺乏擔保或者擔保最少的債務;均無擔保或者擔保相等的,優先履行債務人負擔較重的債務;負擔相同的,按照債務到期的先後順序履行;到期時間相同的,按照債務比例履行。除了當事人約定,還有哪些情況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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綺惠說法 | 合同履行陷入僵局怎麼辦?
」(2006年第6期)公布以後,司法實踐中大多引用該案處理方法和原則來解決合同履行僵局問題。馮玉梅不服,向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要求新宇公司繼續履行合同。二審裁判:南京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新宇公司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已構成違約,又在合同未依法解除的情況下,將2B050商鋪的玻璃幕牆及部分管線設施拆除,亦屬不當。合同法第107條規定了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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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宣傳民法典專欄】民法典合同解除制度的十大變化
【學習宣傳民法典專欄】民法典合同解除制度的十大變化 2020-12-22 17:09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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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條文解析(第70條)|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有什麼...
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有什麼法律後果?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的,主管機關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採取什麼措施?我們一起去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編「總則」第三章「法人」第一節「一般規定」第七十條的解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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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民法典52:合同約定不明,怎麼確定?合同怎麼防止約定不明?
系列》是李立律師的讀民法典筆記聊民法典52:合同約定不明,怎麼確定?合同怎麼防止約定不明?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1在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前提下,首先是按照合同其他條款內容進行合理的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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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建遠:民法典合同解除的制度革新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違約方解除權問題 遲延履行未催告而起訴的效力 解除權的除斥期間及應對方式 合同解除的效果 合同解除與損害賠償 想跟大家談一談合同解除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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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視角下銀行貸款合同修改要點30例
例如,「內保外貸」業務中合同,如果擔保合同沒有在外管局登記備案,雖然擔保合同效力不受影響,但是在擔保人履行擔保合同時,可能無法滿足關於擔保履約下購匯及對外支付條件。因此,建議銀行增加「債務人未履行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的條款。九、法定貨幣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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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編」適用中值得關注的9個問題
本書在原合同法司法解釋類型化研究的基礎上,較為全面地梳理了民法典時代三種類型司法解釋的不同處理方式:或入典,或清理,或保留;同時探討了民法典時代合同法司法解釋體系的重構問題,為下一步《民法典》合同編的理解和實施疏通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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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與最高院法官:評議《民法典(草案)》物權編、合同編、人格...
《民法典(草案)》合同編第552條規定了「第三人與債務人約定加入債務並通知債權人,或者第三人向債權人表示願意加入債務,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的,債權人可以請求第三人在其願意承擔的債務範圍內和債務人承擔連帶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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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民法典99: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立法沒有實質性變化
合夥指南| 作者:李立律師這是李立律師博客和合夥指南公眾號第559篇文字《聊民法典系列》是李立律師的讀民法典筆記聊民法典99: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立法沒有實質性變化先寫幾句閒話。我這個讀民法典筆記,開始寫的時候還是疫情最緊張的2020年上半年,沒想到寫到了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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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條文解析(第70條)|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有什麼法律後果
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有什麼法律後果?清算義務人未及時履行清算義務的,主管機關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採取什麼措施?我們一起去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編「總則」第三章「法人」第一節「一般規定」第七十條的解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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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編應重構預期違約制度
這一問題關係到民法典合同編如何科學設置預期違約制度。相比之下,第一種分類依據預期違約的表現形式劃分為明示預期違約和默示預期違約,不同的違約行為反映了違約的確定性程度不同,法律根據此種確定性分別設置不同的法律效果,不僅是合理的,而且也是科學的,我國民法典合同編應採納此種分類。 二是默示預期違約制度與不安抗辯權制度的關係。這一問題關係到民法典合同編對二者的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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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買賣合同的10大變化內容
因此,認為隨著民法典的出臺「平生所學,俱付東流」「九部所學,付之壹典」的表述其實是一種不恰當的認識,也系對民法典出臺的一種誤讀。今天的推文旨在就民法典合同相關的新贈內容作一度梳理,包括了10大變化法律和合同編通則部分12大修改要點匯覽兩個板塊。透過對上述新內容的梳理匯覽,希望能引起諸位師友對於民法典合同編部分的細微差別的注意,捕捉到源自民法典立法變化。亦歡迎屏幕前的你能轉需分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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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違約方是否有權解除合同
生活中,我們常見在租賃合同、買賣合同等合同的履行中,雙方發生爭議無法再協商繼續履行時,作為合同違約方是否有權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和合同終止的區別有哪些?下面由劉安藝律師進行詳細解答:一、民法典合同違約方是否有權解除合同違約方也有權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