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約定不付撫養費有效嗎,2020協議離婚程序

2020-09-17 企服國際

協議離婚——離婚協議約定不付撫養費有效嗎

離婚協議約定不付撫養費有效嗎只要雙方自願協商一致即有效。此外,我國《婚姻法》第37條也明確規定,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此條中的「必要時」應理解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一是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三是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案情簡介】廣東省始興縣一對夫妻協議離婚時,約定女兒由母親撫養,父親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兒子由父親撫養,母親不用負擔撫養費。日前,兒子將母訴至法庭討要撫養費並獲得支持。始興縣法院介紹稱,鍾某與蔣某原系夫妻關係,婚姻存續期間,二人生育了一子一女。2013年10月,二人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離婚協議中約定,女兒由母親蔣某撫養,父親鍾某每月負擔撫養費1000元;兒子(原告)由父親撫養,母親(被告)不用負擔撫養費。日前,兒子將其母親訴至法庭,認為以其父親的經濟承受能力,在支付撫養費1000元給姐姐後,必然導致自己生活困難,並且父親現無固定職業,離婚協議中約定母親不需支付原告撫養費,會導致原告成長和學習受到不良影響。為此,訴請法院判決被告每月支付800元撫養費直至原告滿18周歲止。始興縣法院經審理認為,我國《婚姻法》第21條第1款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第2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本案中,雖然被告與原告的父親離婚時協議約定了原告的撫養費全部由原告的父親承擔,但是該協議不能免除被告作為原告母親應盡的法定撫養義務。且原告的父親因被公司辭退,現無固定職業,原告又已入學,原告父親現有的經濟條件不能保障原告正常生活學習,被告作為原告的母親,對原告有撫養教育的義務。據此,該院依法判決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800元給原告。【法律解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0條規定,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本案原告的父親與母親在離婚協議中關於「原告撫養權及撫養費」的約定於法有據,該約定合法有效。但由於原告父親的經濟條件發生了變化,撫養能力已不能保障原告所需,影響到原告今後的健康成長。此種情形下,原告可依法要求母親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支付一定的撫養費。

協議離婚——2020協議離婚程序怎麼走

2020協議離婚程序怎麼走新的《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衝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一、協議離婚程序—條件:1.當事人須為合法夫妻並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願3.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二、協議離婚程序—流程: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經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1)申請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①戶口證明;②居民身份證;③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④離婚協議書;⑤結婚證。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並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工作人員應查明:①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③離婚是否確實出於雙方自願;④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⑤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等等。如登記機關發現離婚的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應給予批評教育或不準予登記。違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防止輕率離婚和假離婚,工作人員應對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和調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雖然這是法律為防止登記工作久拖不決而提出的時間要求,但客觀上也給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冷靜的進行考慮,在審查期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重歸於好取得共識,應準許當事人撤回離婚申請。(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並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男女登記離婚後,一方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及子女和財產問題的處理翻悔時,應當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只有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未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不應受理,但應告知當事人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銷離婚登記。

協議離婚——協議離婚需要多長時間

協議離婚又稱自願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婚姻法》中稱作雙方自願離婚,指婚姻關係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協議離婚到底要花多長時間?有什麼法律規定?一、協議離婚的時間《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噹噹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二、協議離婚主管機關新《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按地域管轄原則進行管轄。三、協議離婚條件1、雙方是合法登記的夫妻;2、雙方離婚是完全自願的;3、雙方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達成了一致意見;4、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四、協議離婚後財產糾紛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1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離婚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若協議存在法律規定的欺詐、脅迫等特殊情形,當事人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持。五、離婚協議書什麼時候生效男女雙方籤訂離婚協議書後,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根據協議離婚的條件進行審查,如果符合協議離婚的條件。即發給離婚證書,離婚協議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協議離婚——協議離婚如何辦理

協議離婚如何辦理夫妻雙方如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應當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也就是說,離婚協議書至少應包括如下內容:⑴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⑵子女撫養;⑶財產處理;⑷債務處理。離婚協議書格式/範本可參考本站法律文書欄目中的離婚協議書。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離婚登記的具體機關。離婚登記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l、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籤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一般為縣/區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離婚登記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l、本人戶口簿、身份證、通行證、或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籤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4、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

協議離婚——協議離婚財產分配原則

離婚財產分配是將原本屬於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進行合理的劃分,大家知道協議離婚財產分配應該按照什麼原則來分割嗎?請大家閱讀下面的協議離婚財產分配原則了解!協議離婚財產分配原則:首先,我們來了解下夫妻共同財產包括的內容:(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其次,我們來看看協議離婚財產分配辦法:1、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2、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3、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具體說來,夫妻離婚財產分配原則如下:(一)夫妻之間對財產的協議優先;(二)男女平等;(三)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四)照顧無過錯方;(五)照顧付出較多方。最後,我們來了解下分割夫妻財產需要注意的問題:在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的前提下,法院應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財產。原1980年婚姻法對此項規定的表述是照顧女方和子女的權益。在大多數情況下,夫妻離婚,家庭成員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別強調了對子女權益的保障,將其作為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優先考慮的因素,將原條文中「女方權益」和「子女權益」的先後位置作了調換,修改為「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是否要考慮照顧無過錯方的利益呢?最高人民法院1993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意見》中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堅持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但根據本法的規定,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法院考慮的因素僅是子女權益和女方權益,不涉及過錯或無過錯的因素。但為了體現公平,照顧無過錯方的利益,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協議離婚——協議離婚後可以重新分配財產嗎

可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中的相關內容:「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該受理。」為了避免上述問題的發生,我們在籤訂離婚協議時應注意哪些問題?一、專業離婚律師起草很多當事人基於隱私、律師費用等方面的考慮,直接到網上下載範本簡單修改後使用,對於財產數額較小且爭議不大的離婚這件做也未嘗不可,但對於涉及房產、公司股份、爭議財產在五十萬以上的離婚案件,最好是請專業的離婚律師來起草。二、財產數額較大時可另行制定《財產分割協議書》在財產分割協議中可以詳細的約定財產的名稱(房產、股票、股份、存款、車輛)、數量、價值、歸屬等,需要辦理過戶的約定過戶的時間、地點、逾期辦理的違約責任、爭議的解決等條款,充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三、載明生效條款和財產方面的違約責任條款、特別聲明條款四、進行公證或雙方委託律師見證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主要是涉及到財產分割部門,對離婚意願、子女撫養等涉及身份的部分一般不屬於公證的範疇。公證機關證明的內容大多是雙方在公證人員面前籤字,證明籤字行為的真實性,進行離婚協議的公證需要提交相應的材料。五、籤好離婚協議書後,可以到法院辦理訴前調解這樣做的好處在於,由法院出具調解書之後,當一方不履行義務時,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協議離婚——離婚手續如何辦理,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為協議離婚;另一種則是訴訟離婚。因為這兩種離婚方式所涉及的機關不同,離婚手續的辦理也大有差異。那究竟離婚手續如何辦理?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有哪些呢?下面華律小編就為大家帶來了相關知識。離婚手續如何辦理——材料離婚手續的辦理牽涉到很多相關材料,主要材料為以下幾種:當事人戶口薄、身份證、結婚證、照片、離婚協議等,另外華僑、外國國籍公民還應該攜帶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含複印件)。離婚手續如何辦理——注意事項需要注意的是,離婚協議的書寫內容要包括協議重點,以及詳細內容的敘述。一般情況下離婚協議應包含:雙方申明離婚是否出於自願;子女的撫養權;夫妻雙方債權以及債務如何處理;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婚後歸屬或處理方式。根據《婚姻法》規定離婚方式為以下兩種:一、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通過行政程序進行的協議離婚由民政部門主管。在城市,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的民政部門,在農村,協議離婚的登記管理機關是鄉鎮、民族鄉的人民政府。1、申請。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了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係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4、撤銷。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關係無效並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婚姻關係當事人雙方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協商不成,或者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應通過訴訟的方式來達到離婚的目的。二、起訴離婚的手續辦理流程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麼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列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籤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複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4.立案庭審查後,繳費;5.將繳費票據與材料交給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6.法院給你的案子排期開庭,並將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送達給被告,送達被告後,會通知你開庭時間,你需要去法院領取開庭傳票;7.如果對方也同意離婚,法院可能約你們雙方去調解(我國民事案件中,調解是必經程序,開庭前不組織你們調解,開庭時也會問你們願不願意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發《民事調解書》,調解分兩種,可能調解離婚,也可能做通你們的工作,不離婚,結案;8.如果調解不成則開庭,開庭時還無法調解的,就會判決,最終發《民事判決書》;9.判決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不離,一般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準許離婚,可以在判決生效6個月後再次起訴離婚。小結:一般協議離婚生效時間較快,帶上相關資料到民政局即可辦理。

協議離婚——協議離婚之前轉移財產會犯法嗎

離婚之前轉移財產會犯法嗎?如果你的妻子或丈夫有婚前轉移財產的行為,只要你又足夠的證據是可以控告他(她)的。也就是說婚前轉移財產是犯法的行為。只要你掌握了相關的證據就可以控告你的妻子或丈夫讓他(她)得不到財產或分得少部分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如果是在離婚訴訟中發現對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行為,一經認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二、如果一方在起訴離婚時就夫妻共同財產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財產保全的裁定,同時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了查封、扣押或財產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實施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行為,人民法院這時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如果是在離婚以後另一方發現一方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訴訟時效為兩年,從一方當事人發現對方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等行為之次日起計算。也就是說,在發現對方離婚前有財產轉移、隱匿行為的,可以在發現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協議離婚——協議離婚要帶什麼材料

一、協議離婚要帶什麼東西1、本人的結婚證2、不同居民(1)內地居民: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華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永久居留證(綠卡)(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證、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4)澳門居民:澳門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5)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3、雙方當事人共同籤署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二、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條件1、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的戶口是本轄區內的常住戶口2、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離婚是完全自願的3、雙方當事人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協議4、申請離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必須同時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以上便是關於協議離婚需要帶些什麼的具體內容,希望您在閱讀以後對協議離婚有更深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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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對於子女的撫養費問題,夫妻雙方可以自由協商解決。有些情況下,雙方會約定子女由一方撫養,另一方不承擔撫養費,對於這樣的約定,法院一般是許可的。但是存在不承擔撫養費的約定,法院有權對撫養費問題進行幹涉嗎?
  • 離婚協議的約定,是否影響子女要求撫養費的權利?
    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離婚協議書則是離婚協議的書面形式,那麼,離婚協議的約定,是否影響子女要求撫養費的權利?網友諮詢:我的離婚協議書,註明女兒的撫養權歸前妻,我不用承擔撫養費。現在前妻不讓探視,說我沒有出撫養費,要補交後才可以探視。還有,她說不補交費用,就把女兒的戶籍籤到他丈夫那,並更改孩子的姓名。
  • 不撫養也不給撫養費的離婚協議是否有效,之後還可以主張撫養費嗎
    如今,很多人離婚都會採用協議方式,因為協議離婚相比訴訟離婚經濟實惠,且節省時間。而離婚協議則是雙方當事人籤訂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事務的書面協議。那麼,離婚協議約定不撫養子女一方也不給撫養費的協議有效嗎?
  • 離婚協議的約定是否影響子女要求撫養費的權利
    | 作者:張曉明   案情介紹:  劉某與李某於2003年元月結婚,2003年10月生有一女圓圓,後因感情不和,二人於2005年3月在離婚登記處協議離婚
  • 不按離婚協議的約定給撫養費,法院會怎麼判?
    此後徐某與任某登記離婚,籤訂離婚協議一份,除了對房產、股權等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外,另行約定兩子徐甲、徐乙均由任某撫養,徐某每月給付撫養費20000元,直至兩子18周歲止。離婚後,徐某未按協議約定給付撫養費,任某多次催要未果。任某作為徐甲、徐乙的法定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徐某按照每月20000元的標準給付撫養費。
  • 離婚協議約定由一方承擔孩子撫養費 另一方還可索要撫養費嗎?
    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籤訂離婚協議,已經約定未成年子女由一方撫養,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有必要時向另一方提出撫養費要求嗎?  近日,石棉縣法院公布了一起夫妻雙方離婚時約定未成年子女由其中一方撫養,但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撫養能力確實不能滿足未成年子女正常生活學習,於是撫養方代理其兩名子女上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義務的案件。
  • 離婚協議說好的不要撫養費現在又要,不給
    離婚有兩種途徑:協議離婚、訴訟離婚。而離婚所涉及的問題除了財產方面的就是孩子的撫養權、撫養費問題了。近期有人問:當時是協議離婚,約定對方不付撫養費,現在我可以重新要求對方支付孩子撫養費嗎?相信也有不少網友比較關注這些問題:協議離婚沒有約定撫養費或者訴訟離婚約定的撫養費數額過低,可不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或者依據現在的物價情況提高對方支付撫養費的數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