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原因公布,原來是乘客與司機激烈爭執互毆造成車輛失控,致使車輛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撞擊後墜江。
十五個鮮活的生命瞬間消逝,教訓極其慘痛。
由此,引發了很多人的探討:撒潑的女乘客與失手的男司機,到底誰的責任更大?
面對如此慘劇,反思的重點並非事故責任如何分配,而是文明的責任如何承擔?守護公共安全的紅線在哪裡?維持社會秩序的底線在哪裡?提高公德素養的起點在哪裡?
每一個人都不是看客,都應當從中反思。
公共安全需要有人站出來維護
10月28日,重慶市萬州區一輛公交車與一輛小轎車在萬州區長江二橋相撞後,公交車墜入江中。
公安機關對22路公交車行進路線的36個站點進行全面排查,通過走訪事發前兩站下車的4名乘客,均證實當時車內有一中等身材、著淺藍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錯過下車地點與駕駛員發生爭吵。經進一步調查,該女乘客系劉某(48歲,萬州區人)。
根據調查事實,乘客劉某在乘坐公交車過程中,與正在駕車行駛中的公交車駕駛員冉某發生爭吵,兩次持手機攻擊正在駕駛的公交車駕駛員冉某,實施危害車輛行駛安全的行為,嚴重危害車輛行駛安全。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之間的互毆行為,造成車輛失控,致使車輛與對向正常行駛的小轎車撞擊後墜江,造成重大人員傷亡。
另外,同樣是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武漢卻讓我們看到了不同的結果。
一女乘客瘋搶公交車方向盤乘客小吳一把將她抱住並拉扯下來!這一抱獲獎10萬元!
2016年5月27日下午,一輛610路公交車行駛到武漢長江二橋中部時,車廂內上演了驚魂一幕——一名中年女乘客突然上前搶奪女司機戚婷婷手中的方向盤。
「踩腳剎!拉手剎!」戚婷婷迅速完成了這兩個動作。
危急時刻,坐在車廂後部座位上的男乘客吳燁猛地衝上前,死死抱住正在拼命搶奪方向盤的中年婦女並將其拖離駕駛室。
隨後在其他乘客的協助下,吳燁等乘客一起將中年婦女圍在座位上。
小編認為,當遇到這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時,每個人都不能當看客,少一點衝動和暴躁,多一點熱心腸和「管閒事」。
危害公共安全最高判處死刑
如果重慶萬州公交車上的駕駛員和乘客,能夠互相理解、互相關愛;如果乘客能夠不那麼衝動;如果司機能夠恪守職業規定,也許10月28日的悲劇就可以避免。
專家表示,乘客劉某和駕駛員冉某的互毆行為與危害後果具有刑法意義上的因果關係,兩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之規定,涉嫌犯罪。
據小編了解,2018年以來媒體公開報導的乘客搶奪方向盤事件多達42起。
京衡上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鄧學平表示,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根據刑法法律量刑一般是十年以上至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律師丁金坤認為,日常公交交通上,乘客做出搶奪方向盤、毆打司機等行為,屬於危害公共安全行為,對違法行為人應該予以治安處罰,或者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刑事追究。
小編在想,萬一碰上這種情況,我們該怎麼做?
作為乘客,發生坐過站等情況,請在下一站下車,切勿要求司機在禁止停車的路段、地點停車!若遇個別乘客無理取鬧、幹擾司機安全駕駛,不要做「旁觀者」,要聯起手來,敢「管閒事」,及時制止鬧事人員。
公交車、客運車輛司機要時刻將行車安全和全車乘客的生命安全置於首位,遵守交通法規,集中精力,不要分心。切勿因一時衝動與鬧事者爭吵甚至鬥毆,致車輛失控發生悲劇。
廣州市交委在接受採訪時就表示,當駕駛員遭遇辱罵、挑釁或毆打等突發應急情況時,駕駛員操作指引如下:駕駛員應避免矛盾升級,確保營運秩序正常。影響正常營運的情況,立即靠邊停車,拉好手剎並熄火。迅速打開應急燈及SOS報警裝置,打開前後門疏散乘客,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如果出現人員傷亡,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同時報告企業安全保衛部門,等候公安等部門人員到場處理。
法律要為文明行為保駕護航
重慶公交墜江的視頻公布了,看到的人無不嘆息悲憤:就為坐過了站,女乘客便要喪失理智死纏爛打,這不是害人害己是什麼?!
小編認為,「沒有人是一座孤島」,也沒有人在車窗外。一個小小的錯誤,可能會危及一車人的安危。不怕大困難的中國人,為什麼總克服不了這樣的小情緒?為什麼物質生活日益豐裕了,文明素養與公德之心卻落在後面?
這是文明的反思,更是文明的心痛。
小編認為,文明,不僅是一種美德,也是保證社會長期穩定發展的安全帶。
專家表示,我們需要通過諸如誠信黑名單等制度規範倒逼規則意識與法治思維的提升,讓這個社會少一些規則的「無知者」,法治的「局外人」。我們需要不斷喚醒古已有之的善意與良知,用德治蕩滌社會風氣、推進社會文明,讓身邊多一些美德的「繼承者」與「發揚者」。
沉痛的教訓發出生命的追問:我們該如何避免悲劇重演?
有人提議給公交車駕駛區安裝防護欄;有人建議對公交車司機加強教育,提醒他們時刻以安全駕駛為第一使命;還有人提出,對以危險行為危害公共安全者,要給予更嚴厲的法律制裁……
乘客劉某無視公交車運行規則,要求中途下車;無視乘客文明乘車規範,無端指責和幹擾駕駛員安全駕駛;無視包括自己在內的車上15名駕乘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對於駕駛員而言,則是無視駕乘人員安全操作規範。
縱觀前後,很難說涉事人員在事發時有多大的惡意,但是情緒失控,漠視規則,便是對文明的傷害。文明事關每一個人,每一件事。
小編認為,文明的進程從來不是和風細雨,人類社會發展至今是在曲折探索中不斷前行。一味只是道德上的呼籲並不足以引起社會對規則的普遍尊重,對規則和文明的捍衛更需要法律的保駕護航。
物之不齊,物之情也。兩千多年前,對於人性中的惡,大儒荀子曾說不僅要「明禮義以化之」,還要「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罰以禁之」。
謹持法律之戒、秩序之戒、公德之戒,於己加強修養、慎微慎獨,對人寬厚包容、尊重禮讓,靜坐常思己過、三省吾身,遇事克制衝動、理性平和,個個如此,人人如斯,慟心悲劇方能不再重演!
(來源:新華社、人民日報、央視網、中國青年報、中國新聞網等 整理: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