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兩會上,多名人大代表呼籲給公務員加薪。一名人大代表稱,深圳公務員工資六七年未變,而企業員工收入增長非常大,自己的職位到企業工作將是現在工資的四到五倍。但為了退休後較好的體制內待遇,無法「下海」一搏。
近段時間以來,不時從媒體上可以看到公務員抱怨待遇差,生活壓力大。當然,這樣的抱怨有現實背景,就是十八大以來,八項規定執行嚴格,對官員群體、公務員群體的約束較為嚴厲。作為正常人,都有權利表達對自己收入的意見,公務員群體也不例外。從這個角度而言,可以理解公務員群體的抱怨。一個正常社會,各個群體都發表自己的看法,形成理性討論的輿論氛圍是很好的事情。
不過,正如公眾和媒體都一而再再而三分析過的,一些地方基層公務員群體收入一般,確實是事實。但相較於城鎮職工、城鄉居民,他們有更好的養老和醫療待遇,又是讓人不得不「羨慕嫉妒恨」的。此外還有相對穩定的工作環境,相對清閒的工作性質,以及幾乎嚴格執行的國家規定節假日休假福利,這些都是其他行業無法比擬的。也正是因為這些,「下海」的公務員不是主流,很好反映出大部分公務員的「理智」。
普通公眾也好,公務員也好,都生活在一片土地上,所有的現實壓力,其他群體一樣要面對。難道公務員就該比其他群體特殊,就該獲得非常好的待遇?事實上,相較於城鎮職工平均收入而言,公務員群體的正常收入和福利,實際已經是平均線以上了。這樣的情況,如果還不滿足,這讓其他群體情何以堪?於此而言,公務員群體抱怨自己待遇差雖然符合人性,但是卻不能成為隨意漲工資的藉口。
即便如此,在我看來,基層普通公務員的收入確實不高,灰色收入和福利也確實要少很多,住房、日常生活開支、子女教育、父母養老等壓力大,也可以理解。所以,基層普通公務員自己給自己呼呼漲工資,儘管輿論多有批評,理性地講是應該理解和傾聽他們聲音的。但有意思的是,人大代表呼籲給公務員漲工資,雖然也是其作為代表身份、普通公民身份享有的權利,可意義大不同,從程序和法理上說,結果和效力也大不同。
首先應該承認,人大代表在人大會議期間的言論有豁免權,尊重是理所應當的。但具體而言,人大代表也不該忘記,自己作為一個選區公民的利益代言人,不能僅僅站在某一個群體的立場上代言,更多應該維護其區域所有居民的利益。當然不否認,一些人大代表本身就是公務員,那麼,其為自身說話也就見怪不怪。但這雖然是存在的事實,卻不該習慣為正常。
而更進一步言,各級人大代表是各級立法機構成員,國家或地區所有事關財政、公共利益的重大事情,法理上都應該通過他們的批准。也就是說,人大代表的「權力」是很大的。如果大部分人大代表、或者實際影響力大的人大代表,都覺得應該給公務員漲工資,那麼「人大代表呼籲給公務員漲薪」,就很有可能從呼籲變成現實。而如果真的這樣,一方面,我們的財政壓力會更大;另一反面,社會收入分配差距會進一步擴大,民怨也會更多。
一個社會,所有群體的收入增長都應該被考慮。隨著具體情況的變化,譬如物價上漲,每個人的勞動所得應該逐步增長。但這首先應該是同步的,包括公務員也包括其他群體。而目前我們更嚴重的問題是,社會收入分配失衡嚴重,普通公眾的收入增長乏力。因此,我們在討論給公務員漲薪的同時,至少必須同時考慮整個社會的收入分配改革問題。特別是肩負公眾權力託付的人大代表,應該多多站在全局的角度,為其代言的群體說話。(張燕)
(責編:牛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