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給民主下一個大家都認同的定義,似乎很難。要在這裡介紹已經有過的定義,太煩瑣,太學究氣,也很枯燥。我認為所謂民主,顧名思義,就是人民當家作主。這個詞,大概是從盧梭那裡移植過來的。盧梭說「主權在民」。盧梭說的這個詞給盧梭贏得了很大的聲譽,使盧梭成為一個偉大的思想家,一個劃時代的人物。但如何實行「主權在民」,他並沒有提供一個可以操作的意見。按照他的說法,主權者是人民全體,人民全體的意志,就是公意,公意永遠是正確的,是代表人民利益的,所以人民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公意。但是,公意如何顯現出來呢?由誰來代表呢?這的確是一個難題。如果一個小組有十個人,來一個舉手,公意就顯現出來了。如果是一個縣、一個省、一個國家,公意如何顯現出來呢?不可能由直接選舉的辦法產生,只能由間接的辦法產生,只能實行代表制。這樣,矛盾就來了。在不少的情況下,一些政治權威通過不可告人的手段操縱選舉,假借民意,幹出許多壞事。例如,希特勒、墨索裡尼、蔣介石、「四人幫」,都是假借公意、民意幹壞事的。這樣,盧梭的「主權在民」的口號,並不能保證人民的民主政治的實現。後來,法國的思想家孟德斯鳩提出了分權制衡的理論。他的基本思路是權力不能過分集中。他認為如果把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都集中在一個機關或一個政治領導人手裡,就不可能有民主政治。他主張三權分立,並各自獨立,互相制約,互相監督。三權都不能獨自行使最高權力。以後,西方各發達國家大都採用孟德斯鳩的分權制衡的學說。我們不必照抄西方,我們應該有自己的制度創新。怎樣創新?我們還沒有找到一條行之有效的途徑。民主政治應該是個什麼模樣?全國人民都應該關注這個問題,並獻計獻策。我個人認為民主政治應該是:
第一,設置一種機制,把各級政府的權力管起來。我曾經同一個外國朋友說:請您說說民主的精義是什麼,看看我們的意見是否一致。結果她說出了同我完全一致的看法。這個看法,就是上面的那句話。現代政治,或者說民主政治同封建專制制度的根本區別就在於權力是否受到制約或監督。在古代封建制度下,各級地方官員都是受到制約和監督的。不過,他們不是受到人民的監督,而是受到上一級政府的制約和監督。唯一不受到監督的是皇帝的權力。歷史上的一切黑暗都是從這裡起源的,歷史上的慘劇也都是由此發生的。權力是否受到制約和監督,是關係到民主的大問題。這是一個系統工程,特別是在一個缺乏民主素養的國家,要實現這種體制,的確有一定的風險,需要慎重行事,穩步前進。
第二,必須按照民主程序辦事。所謂按程序辦事,就是一切政治事務都要按照一定的規則來進行,按照民主政治的原則,重大的政治活動,都有大家共同議定的並為大家共同遵守的行動程序,不經過大多數人的同意,不可以改變這個程序。例如,選舉有選舉的程序,幹部任命有幹部任命的程序,決策有決策的程序,人民代表的產生、國家領導人的產生,都是有程序的。打亂了這個程序,就有可能走上邪道。誰要想幹不可告人的事,就從破壞程序入手,或者往原來的程序中的漏洞塞進自己的私貨,破壞原來的程序,以達到個人的目的。中共「九大」的代表就是指定的,而不是選舉的,這是違背選舉程序的,其原因是盡人皆知的。孫中山寫《民權初步》,寫得很具體,人們認為孫中山太煩瑣、太幼稚。其實不然,這是孫中山認真、嚴肅的表現。
第三,必須實行法治,堅定地依法治國。所謂法治,就是按法律辦事,特別是按照憲法辦事。一國的憲法,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違憲就要受到處置,不管你是何等人。例如美國憲法不可輕易修改,要修改需要得到全國三分之二的州的同意,而且手續十分複雜。美國的憲法制定以來,修改的次數,極為有限。1973年,美國的總統是尼克森。這年正是美國總統中期選舉。共和黨和民主黨激烈競選,並互相窺測彼此的動向。共和黨在民主黨的所在地——水門安裝竊聽器,因行事不密,被抓住把柄。《華盛頓郵報》把此事曝光,並進行猛烈的批判,美國輿論大譁,尼克森被迫辭去總統職位。
第四,民主政治就是要用權力制約權力。在當代,民主政治成為一種社會潮流,不管多麼保守落後的國家、政黨、政治集團、個人,都不敢反對民主這個詞,一般都用民主這個詞把自己包裝起來。究竟是否實行民主,那是另一回事。在當代誰都不會反對由人民監督政府的說法,但是如何監督,這是一個需要研究討論的問題。權力是一種物質力量,按照馬克思主義的觀點,物質力量必須用物質力量來克服,一個人的力量是無能為力的,那就必須組織起另一種權力來制約它。否則說監督,只能是一種空談。上面我們說到的水門事件,就是以權力制約權力的典型例證。最近發生的柯林頓的桃色新聞,在美國引起了軒然大波,柯林頓不能不到參議院交代問題。如果不是柯林頓在總統任內經濟搞得好,美國人民生活有所提高,他肯定會被趕下臺來。這是以權力制約權力的又一範例。我們很多人不理解美國政治,認為他們是狗咬狗。我想狗咬狗也好,因為狗咬狗,對人民有好處。我們見過兩隻狗打架的時候,地上的包子饅頭都不吃了,也不去咬人了。這對人民不是有好處嗎?我看見過一篇文章,題目是「寧要兩個魔鬼,不要一個天使」。意思說:兩個魔鬼勾心鬥角,互相監督,人民可以利用他們的矛盾得一些好處。而一個天使呢?因為是天使,沒人去管,沒人管的天使,就會變成魔鬼。那就可怕了。這篇文章給人許多啟示。以權力制約權力,這是實行民主政治的要害和關鍵。但是有人認為,我們正在進行法治建設,有了法治就可以了,何必還談民主呢?他們不同意「以權制權」的意見,提出「以法制權」的原則。我認為,法治和民主是統一的,不是矛盾的,是互為支持的。法講的是辦事規則,就是說辦事要按照一定的規則;而民主講的是權力,人民用自己的權力來保護自己的權利。程序政治、民主政治都需要權力的保護。如果沒有權力的保護,程序、法治都不過是一句空話。因為當政治權威用他們的權力來破壞法治和政治程序的時候,如果沒有另一種權力來制止,還有什麼法治和程序可言?
傳統中國是一個缺乏民主的國家。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民主建設有很大的進步,政治環境寬鬆,人們心情愉快。但嚴格說來,這還不能稱為民主政治,而是開明政治。如果把開明政治進一步制度化、法制化,那就離民主政治不遠了。相信在我黨的領導下,我們的目的是一定能達到的。
第一,保護人民的權利。普通老百姓是弱勢群體,他們常常受到不同方面的侵害,甚至受到政府的侵害。我國媒體不斷報導有些地方政府亂收費侵害百姓的事例,老百姓沒有力量保護自己,為此而自殺的事,不斷見諸報端。在我國,老百姓雖然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爭自己的權利,但由於我們民主制度不健全,老百姓告狀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民間有一句話說「屈死不告狀",道出了其中的苦辣酸甜。
《南方周末》刊載過一篇文章《徐朝山告狀》,還有一篇文章《為了吃飯的權力》。前者寫的是小學教師,後者寫的是農民。一個寫的是拖欠教師工資,一個寫的是亂收費。他們都是弱勢群體,被迫起而告狀。在權勢的威脅下,連律師都不敢給他們寫狀紙。即使上訴了,也會被迫撤訴。新聞記者也感嘆不已,寫上這樣的標題:「告狀比登天還難」,「告狀為什麼這樣難?」為什麼?因為我們沒有健全的民主制度。
第二,民主是為了限制特權,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平等。中外歷史都證明,凡是擁有權力的人,都明裡暗裡享受特權,掌權者享受特權,就是侵害民權。
民權理論來自西方。西方的思想家們確信,「凡掌有權力者都會濫用權力,非遇到限制時不止」。他們對權力持有不信任的態度,認為任何權力如果不受到制約,都會對人造成危害。即使有些人本來並不贊成濫用權力和享受特權,一旦掌了權,也會禁不住權力的誘惑而變質。潔身自好的人,不能說沒有,但絕不常見,必須用民主的方法給權力以限制。
我們這個社會較之過去雖然有很大的進步,但實事求是地說,人與人之間仍然在許多方面是不平等的,特別是每個人所掌握的政治資源有很大的差別,因之,人們在追求個人利益時的起跑線,也就有很大的不同,貧富差距除了其他原因之外,也在這裡埋下了根。這種不平等起源於政治上不民主。政治上不民主,人們也不可能擁有平等的人格。為了實現人類的平等,必須從建設民主政治做起。
第三,民主政治利於和平解決社會內部爭端,消除暴力鬥爭。在專制政體下,人民對於一切暴政,只有服從的義務,絕無反抗的權利。有冤無處說,有苦無處訴,萬般無奈,只有鋌而走險。這就是所謂的"逼上梁山」。而在民主體制下,人民有言論自由,他們可以隨便發表對統治者的不滿。他們可以利用法律手段來為自己討回公道。人們氣出了,也就氣順了,也沒有什麼暴力的想法了。
第四,促使決策科學化。由於人們所處的地位不同,其思維定式也會受到局限,導致片面,造成危害,必須用民主的方法給以補救。中國有句俗話:「三個臭皮匠,湊成一個諸葛亮」。特別是現代社會各種事務的綜合性和特殊性都很強,因為綜合性強,決策時就需要各類人才參與;因為個性強,就分工很細,也要求更多的人參與決策。因此,民主決策是時代的需要。當然,個人決策,也有正確的時候,但失誤的時候多些;集體的民主決策也有失誤的時候,但正確的時候多些。
第五,是反腐倡廉的需要。權力腐敗成為一種世界現象,但比較起來,民主程度高的國家,腐敗就少一些,民主程度低的國家,腐敗就多一些。在民主程度高的國家,有了腐敗,很快就能解決,而在民主程度低的國家,往往需要受幾十年的磨難,才能解決。如何區別民主程度的高低?凡是權力,特別是最高權力受到制約,就是民主程度高;凡是權力,特別是最高權力不受制約,就是民主程度低。馬科斯、蘇哈託之所以能那樣搜刮民財,就是因為他們擁有不受制約的最高權力。
本文選自陳哲夫著《陳哲夫文集:專制主義批判及其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第206-217頁。北大政治學(微信號:PKURCCP)為方便閱讀,略去全部注釋,並有刪節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