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科任教師,如果和學生發生衝突,應該是自己的課堂自己負責,除非萬不得已,不要把問題扔給班主任解決。一有搞不定的事情就把學生推給班主任的科任教師是不受歡迎的。但是,因為各人的能力、水平、個性不同,或者事件已經超出了科任教師能解決的範圍,班主任就不得不介入了。那麼,在這樣的情形下,班主任應該採取什麼行動呢?
無論師生衝突的起因、責任,班主任首先要做的就是以最快的速度介入,平息事態。平息事態的最佳方法就是把雙方分開,常見的如把學生帶離現場,換一個環境。在分離雙方時要注意,先不問對錯,不立即呵斥學生,不要帶有明顯的傾向性,但行動一定要果斷堅決,態度要嚴肅。
分離衝突雙方後,要給雙方一些時間,先冷靜下來再說。一般情況是,教師繼續上課,學生被移至他處。如果教師因衝突拒絕繼續上課,則應勸解教師顧全大局,對全班同學負責。如果勸解不成功,則應安排好學生自習,由班委維持課堂紀律。此時班主任應該密切觀察師生雙方的情緒和行為,判斷是否立即向上級匯報或將學生送至德育處。如果可以控制局面,建議先由自己處理,暫不驚動學校領導層。當然,這要根據當時的事態而定。
把學生帶至他處,最好是相對獨立的空間,遠離人群,如空教室、操場上。班主任不要在學生氣頭上詢問,此時的詢問不會有太好的效果。學生失去了攻擊對象,可能會把怒氣發到班主任頭上,這是正常的。可以讓學生坐一會兒,冷靜下來。學生在激動時往往語無倫次,言不達意。比較妥善的辦法是拿出紙筆,讓學生寫出事情經過。這樣既可以了解情況,又可以耗費一些時間,讓班主任有機會思考一下對策,也可以讓學生激動的情緒得以緩解。
班主任可以趁學生寫材料時去班級裡向第三者詢問事情經過,對此前發生的事情有所了解,必要時也可以讓同學寫一些書面材料。待學生最初的衝動過去,情緒逐漸穩定,班主任可以開始與學生談話。此時最好是學生已經寫完事情經過,而班主任心中已經大致有數了。
事情經過調查清楚後,班主任可以根據情況和情節這樣處理:
(1)學生全責
①情節嚴重到已經超出班主任可以處理的權限,應立即向學校匯報,移送校方處理,班主任積極協助;
②情節較輕達不到處分級別,應嚴肅指出學生的錯誤,令其寫出思想認識,班主任留存。要求犯錯學生向科任教師道歉並做出書面檢討,以求教師的諒解。徵求老師意見並做一定的調解,爭取妥善解決。因為事情發生在課堂,全班同學都目睹,所以當事學生應該在全班範圍做出檢討以正班風。將學生的違紀行為和和處理結果告知家長;
③情節輕微,師生雙方已經和解,則可以不通報家長,也不一定在全班面前讀檢查,但班主任要對其行為在全班進行批評教育。保留所有書面材料。
(2)雙方責任
①站在學生的角度和學生說話,對學生行為表示一定程度的理解(不是支持);
②嚴肅指出學生的問題,要求當事學生就其錯誤的部分做出檢討,教育學生勇於擔當;
③站在科任教師的角度說話,解釋老師為什麼會這樣,希望學生理解老師;
④站在班主任的角度和學生說話,說明這樣的事件給自己和全班帶來的困擾,對學生表示這樣的事情讓班主任很為難;
⑤指導學生以後如何處理類似的問題;
⑥與科任教師溝通,幫學生說話,對科任教師表示將繼續加強教育。
⑦做通雙方思想工作後,排教師學生見面溝通,班主任陪同。提醒學生,為避免繼續擴大事態,要克制自己情緒,無論教師說什麼都不要衝動。爭取儘快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