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一直是基督教思想的核心。《中國大百科全書》裡解釋「慈善事業」說:「從同情、憐憫或宗教信仰出發對貧弱者以金錢或物品相助,或者提供其他一些實際援助的社會事業……」,又說:「(慈善事業)是最悠久的社會傳統之一,它藉由金錢的捐助和其他服務,來提升人類的福祉,出於對人類的熱愛,為了增進人類的福利所做的努力。」
在耶穌基督降世以前,世界上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冷酷而淡漠的,一位名叫馬蒂諾的學者在翻遍歷史文件後說總結說,古代並沒有留下任何有組織之慈善事業的痕跡,而是當基督和聖經家喻戶曉後,慈善事業才開始盛行。
古代文明的巔峰——羅馬,最早的慈善「慷慨」,也與早期基督徒實行的「博愛」有著相反的意義。羅馬人的「慷慨」意味著施捨以便取悅接受人,接受人會在將來回報給予人。在異教習俗中,人們是廟宇祭祀的觀眾,他們被動地觀看祭司們的表演。有些觀眾會丟些小錢給某些神或女神,或者捐錢豎一個塑像。當時流行的羅馬文化,普遍認為時間精力不應花費在那些不能為羅馬的威武與國家的強大增添光彩的人身上,而一些學者也認為與弱者、窮人、受壓迫者交往時恥辱,因此,向窮人、病人、垂死之人光施善行在異教中並不常見。
而早期基督徒實行「博愛」,施捨以便緩解接受人經濟或身體壓力,不求任何回報。《聖經》路加福音裡記載,耶穌講了一個關於撒瑪利亞人的比喻,當祭司或利未人都不願意停下來照顧這被強盜丟棄的陌生人時,唯有好心的撒瑪利亞人去幫助了他。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40)」,這個教導裡耶穌基督告訴了人們,窮人當被視如耶穌基督自己。
在《基督教對文明的影響》一書中提到,早期基督徒自願地、毫不勉強地建立一個共同的基金會,在每月固定的日子或隨時往裡捐錢。這筆基金用來幫助寡婦、身體殘疾者、貧困孤兒、病人、為基督教信仰深陷牢獄者,以及需要幫助的傳道人;為窮人提供葬禮費用,有時還出資贖買奴隸。
耶穌鼓勵人們要對窮人慷慨:「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太19:21)」,耶穌基督在顧念窮人、幫助窮人的事上,立下了最好的榜樣。因著基督的愛與教導,基督徒在做慈善上與異教徒不同的是,基督徒幫助並施捨給每一個需要的人。聖保羅對腓立比教會的忠告清楚地表明:「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2:4)」,當向眾人行善,基督徒、異教徒一視同仁。
《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也多處講述了耶穌對人的憐憫,尤其是對病人的特別憐憫。例如:耶穌「就憐憫他們,治好了他們的病人(太14:14)」。早期基督徒聽從耶穌的教導,關愛弱者、病人、受壓迫者和垂死之人,表現出極大的同情心,並且在羅馬社會裡營救了很多棄兒,在自己家裡養育他們。當條件允許時,基督徒開始創辦孤兒院、育嬰堂、養老院,自覺自愿地去照料病人和生命垂危的人,餵養窮苦人和饑寒交迫的人。
在《淺談基督教對慈善事業的貢獻》一文中提到,一代代的歷史學家證實了,早期教會在幫助窮人的事上留下了一筆輝煌的記錄,而基督徒們的「慷慨」也為著慈善事業在歷史上寫下了重要的一筆。經過數個世紀,基督徒們對幫助窮人的事跡已形成一個持續不變的見證,影響著社會與人群。羅馬皇帝君士坦丁在接受基督教信仰後,完全贊助教會,扶持窮人、孤兒和寡婦。
在今天,基督教在慈善事業上的影響依舊存在,許多的慈善事業機構都是在基督愛的鼓勵下產生,被譽為「貧民聖人」的特蕾莎修女,也是由於受到基督愛的激勵,在世界各地幫助窮苦、貧困的人。
《基督教對文明的影響》一書也寫了基督教的慈善精神對我國的影響,「19世紀後期至20世紀中期,教會在我國的社會服務工作也涉及這些領域,他們在反對婦女纏腳、倡導女子教育、反對吸食鴉片、提倡戒毒、興辦高等教育、出版介紹新知識書刊等領域的工作十分突出,社會改良的貢獻卓著,受到眾多讚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