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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3萬多買瑪咖片要求10倍賠償 一審獲支持
3萬多元買380盒崴瑪咖告上法院要求10倍賠償 獲法院一審支持記者 柏立誠雲南網訊 上個月,報導了鄒先生購買3萬多元"崴貨"瑪咖酒要求10倍賠償的訴求得到法院支持。近日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來自河南的陳女士在昆明某超市買了3萬多元的瑪咖片,認為生產廠家沒有按食品要求相關規定進行包裝,要求退貨退款並進行10倍賠償,五華法院一審支持了陳女士訴訟請求。去年3月,陳女士在昆明某知名超市花33820元買了380盒瑪咖片(單價89元)。隨後,陳女士認為,廠家沒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在產品外包裝上進行標註,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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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牧牌牛奶保質期內生蛆蟲 消費者獲超市800元賠償
市民齊女士在大潤發超市花了19.9元,買到一箱特價牛奶,拿回家開箱後卻被噁心到——小盒牛奶包裝上「黏乎乎」,爬滿了黑白兩色的蛆蟲。10月9日,齊女士通過魯中網微信公眾平臺反映她在大潤發買到生蟲牛奶一事,記者就此採訪到淄博大潤發超市相關負責人。截至發稿時記者了解到,齊女士已獲得大潤發超市給出的800元現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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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花3萬多元買瑪咖片要求10倍賠償 一審獲支持
原標題:女子花3萬多元買瑪咖片要求10倍賠償 一審獲支持 3萬多元買380盒崴瑪咖告上法院要求10倍賠償 獲法院一審支持 上個月,報導了鄒先生購買3萬多元「崴貨」瑪咖酒要求10倍賠償的訴求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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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買到發黴麵包獲賠償 保質期內食品變質可維權
原標題:超市買到發黴麵包獲賠償 保質期內食品變質可維權 產品還在保質期內,但是已經變質,消費者能獲得賠償嗎?近日,市民朱女士買麵包就遇到了這樣的事,距離保質期期限還有三天,麵包卻已經黴變,找超市理論,超市只同意更換,不願賠償。後來,朱女士投訴到工商部門,獲得了十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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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的可怕——三問中國食品添加劑
然而麵粉增白劑只是公眾對於食品添加劑安全問題擔憂的冰山一角——食品添加劑濫用、超標,食物中使用非法添加物,有關食品安全的消息再次牽動著消費者的神經。 敏感疑惑:添加劑是否被濫用 關於麵粉增白劑的爭論由來已久,早前我國100家大型麵粉加工企業曾聯名呼籲停止使用增白劑。按規定,麵粉中添加過氧化苯甲醯每千克不得超過0.0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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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網第e時間:生日蛋糕入口發現有活蛆在爬 消費者索取10倍賠償遭...
合肥網第e時間:生日蛋糕入口發現有活蛆在爬 消費者索取10倍賠償遭拒絕 資訊標籤: 合肥網第e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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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買了不合格食品 10倍索賠何其難
2009年6月1日起實施的《食品安全法》規定,買了不合格食品,商家應給予10倍賠償。這一規定曾被認為是維權的有力武器,一度讓消費者振奮不已。然而,3年過去了,《食品安全法》實施的效果怎麼樣,特別是其中被稱為「亮點」的10倍賠償的內容,是否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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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購瑪咖片實為普通糖果?消費者訴誇大食品標註成分,索10倍賠償
認為所購瑪咖片實為普通糖果,食品標籤上故意將「瑪咖」二字用大字號標註,將產品的真實屬性「壓片糖果」用小字體標註,誇大標註成分,王先生遂將商店訴至法院,要求退貨、退還貨款900元並支付10倍賠償。今天記者獲悉,海澱法院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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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果仁餅裡含靈芝成分 消費者起訴要求10倍賠償
認為樂天超市酒仙橋、崇文門、望京等各個分店銷售的果仁餅中加入中藥「靈芝」的成分,其銷售的「巴旦木」和「枸杞」等商品所聲稱的礦物質、維生素和多種胺基酸等微量元素也未在商標中標明,消費者韋先生將樂天超市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樂天超市退還貨款並按照商品十倍價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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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鮑魚無完整中文標籤 永輝超市被判10倍賠償
來自江蘇的吳先生覺得,這樣的中文標籤不符合規範,且違反《食品安全法》,故而將永輝超市合肥祁門路店告上法庭。昨日記者獲悉,蜀山區法院作出宣判,支持吳先生的訴請,判令超市退還全部貨款,還要支付10倍罰金。 進口商品中文標籤不完整 吳先生訴稱,今年8月25日,他到該超市選購了12盒澳洲黑邊凍鮑(大),該商品標價198元/盒,共計花費2376元。但買回家後,吳先生發現這款鮑魚的內外包裝均沒有中文標籤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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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就過期的藥 藥店還在賣 消費者獲10倍賠償
該藥包裝上顯示有效期至2016年1月藥品安全2016年1月就過期的藥,居然還在售賣?對於銷售過期藥,藥店老闆表示是管理上出了疏漏,向胡先生道歉,並以原藥品10倍金額(共計270元)進行賠償。昨日,成都市雙桂街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來到該藥店,對藥店的藥品進行抽查,暫未發現有其它過期藥存在,對於過期藥是否是該藥店進的、庫存量有多少,食藥監部門將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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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元市尚未發現食品非法添加和添加劑濫用
廣元市尚未發現食品非法添加和添加劑濫用 2011年06月10日 00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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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潤萬家買到過期大米 消費者索賠10倍遭拒
馬先生從華潤萬家金融街店購買6袋大米,總價408元,發現全部過期,遂依據《食品安全法》索賠10倍,誰料店方只給200元。昨天,北京晨報記者採訪該店,該店負責人拒絕給予回應。律師認為,售賣過期食品已是違法,和消費者「討價還價」更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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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連續十天買2元過期麵粉後起訴 超市被判賠萬元
有多個商家抗辯時稱,孫女士並非消費者,而是以打假謀取非法利益為職業,不能適用關於消費者保護的法律獲得懲罰性賠償,但未獲法院支持。對此,北京一法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向澎湃新聞分析稱,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不再保護「知假買假」,但是食品和藥品「知假買假」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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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柏先生超市購買了7包麵條全過保質期 無法接受超市賠償5百元
2月4日晚,柏先生在蕪湖路沃爾瑪超市購買了7包麵條和一些麵包。還未走出超市,坐下休息時,柏先生發現7包麵條均已過了保質期。昨天上午,記者陪同柏先生來到超市,相關負責人承諾給予500元賠償。不過,柏先生表示無法接受這樣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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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夾心餅乾後要求十倍賠償 職業打假人起訴超市敗訴
法制網記者 潘從武 通訊員 李羚蔚 楊雯雯 我國對進口食品中添加劑種類和含量有著十分嚴格的規定,職業打假人張強瞄準這一點,打了一場官司,可沒想到他失手了。2016年3月,張強在新疆某大型超市觀察數日,購買了進口的某品牌「草莓味夾心餅乾」70盒。一次買這麼多當然不是為了自己吃,他看中的是該「草莓味夾心餅乾」標籤配料欄中標註有「食品添加劑(胭脂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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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一男子買到過期啤酒,索要10倍被拒絕,超市:他是職業打假人
現實生活中,很多消費者在去超市購物的時候,通常都會比較關注食品的保質期,一般情況下,如果食品過了保質期,消費者通常都會放棄購買,不過近日在廣西南寧,有一名男子在超市買到過期的啤酒以後,竟然向商家索賠10倍的賠償,遭到超市拒絕後男子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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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記捲入添加劑風波 糕點濫用添加劑種類最多(圖)
徐福記為自己喊冤 今年8月,深圳一消費者在家樂福超市購買了芒果酥、芝麻香酥沙琪瑪、落花生酥心糖等三款徐福記食品,發現標籤中標註含有食品添加劑「特丁基對苯二酚」(TBHQ)、「二丁基羥基甲苯」(BHT)。而國家規定,糕點或糖果類食品並不允許添加這兩種抗氧化劑。9月底,這名消費者將徐福記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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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買到了過期食品怎麼辦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消費者有權向商家要求賠償損失,並同時要求商家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如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可以要求商家支付一千元。因法律條文都是一大片,為不影響大家閱讀,老律師會把法律法規放在文章末尾,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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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過期兒童溼巾 消費者獲賠10倍
株洲網訊(記者 姚時美 通訊員 劉萱)消費者購買的兒童溼巾,發現已過期,而商家竟只願意退一賠一。市場監督管理執法人員出面,消費者最終獲得10倍賠償。昨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消息,5月我市12315共受理諮詢、投訴、舉報4974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49.3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