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目標的內涵
廣義的課程目標即教育意圖,包括「教育方針」、「教育目的」、「培養目標」、「課程教學目的」和「教學目標」,而教學目標又包含年級教學目標、單元教學目標和課時教學目標。
狹義的課程目標主要指「教育目標」。在狹義上,課程目標不包含「教育方針」,只包含「教育目的」、「培養目標」、「課程教學目的」和「教學目標」。
課程目標具有整體性、階段性、持續性、層次性和遞進性的特點。
二、課程目標制定的影響因素
(一)學習者的需要
任何課程的最終目標都應指向學習者的身心發展。促進學習者身心發展是課程的基本職能,因此學習者的需要是確定課程目標的重要依據之一。確定學習者需要的過程,本質上是尊重學習者的個性、體現學習者意志的過程。
(二)社會的需求
在任何一個國家,學校總是社會生活的一部分,學生也是社會群體的一部分,教育作為培養人的活動總是存在於一定的現實社會之中。學校教育的一個主要任務就是使學生逐漸社會化,因此在制定課程目標時必須將社會需求作為重要依據之一。
(三)學科的發展
學科知識及其發展也是確定課程目標的重要依據之一。學科知識包含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探究方式以及學科的發展趨勢與相關學科的關係等內容。一般而言,學科知識具有兩方面的功能:一是造就學科專家的功能,也稱學科本身的特殊功能;二是滿足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需要的功能,即一門學科對那些不會成為這個領域專家的人所具有的教育功能,也就是學科的一般功能。
三、課程標準與課程內容
(一)課程標準
2001年我國將教學大綱正式改為課程標準。課程標準是國家關於每一門教學科目的綱領性文件,是國家對課程基本規範和質量的具體要求。課程標準規定了國家對不同階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規定了各門課程的性質、各學科應達到的標準以及內容框架。學科的性質與地位、課程目標、課程內容及各學段安排構成了課程標準的核心內容。另外,對教材編寫、教學要求、教學建議、教學評價等也都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和要求,不再包括教學重點、難點、時間分配等具體內容。這是課程標準與直接指導教學工作的教學大綱的本質區別。
課程標準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前言。結合本門課程的特點,闡述課程改革的背景、理念與本標準的設計思路。
(2)課程目標。按照教育方針以及素質教育的要求,從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闡述本門課程的總體目標與學段目標。
(3)課程內容。根據上述課程目標,結合具體的課程內容,用儘可能清晰的行為動詞來闡述目標。
(4)實施建議。為了確保國家課程標準能夠在全國絕大多數學校的絕大多數學生身上實現,減少中間環節的「落差」,需要在國家課程標準中附帶提供推廣或實施這一標準的建議,主要包括教與學的建議、評價建議、課程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建議,以及教材的編寫建議等。同時要求在易誤解的地方或陳述新出現的重要內容時,提供適當的典型性案例,以便於教師理解,同時也是引導一種新觀念的有效方法。
(5)附錄。對標準中出現的一些重要術語進行解釋與說明,使得教育者能夠更好地理解與實施標準。
(二)課程內容
1.對課程內容的理解
課程內容是指各門學科中特定的事實、觀點、原理和問題,以及處理它們的方式。課程內容的研究主要解決如何選擇和組織某一門課程的內容,即決定應該教什麼和以什麼樣的方式呈現這些需要教的內容。目前,課程內容的意義有以下幾種不同的取向。
(1)課程內容即教材。將課程內容作為要學生習得的知識來對待,這些知識採取事實、原理、體系等形式。
(2)課程內容即學習經驗。學習經驗指學生與外部環境的相互作用。學習是通過學生的主動行為而發生的;學生的學習取決於他自己做了些什麼,而不是教師呈現了些什麼內容或要求做些什麼。學習經驗取向強調的是:決定學習質和量的是學生而不是教材,學生是一個主動的參與者。教師的職責是要構建適合於學生能力與興趣的各種情境,以便為每個學生提供有意義的經驗。
(3)課程內容即學習活動。這是過程設計模式的出發點。這種取向的重點是放在學生做些什麼上,而不是放在教材體現的學科體系上。以活動為取向的課程,特別注意課程與社會生活的聯繫,強調學生在學習中的主動性。
2.課程內容的組織方式
(1)縱向組織與橫向組織。所謂縱向組織,或稱序列組織,就是按照某些準則以先後順序排列課程內容。一般說來,強調學習內容從已知到未知、從具體到抽象,是歷史上教育家們的一貫主張。近年來,一些教育心理學家從心理學的角度提出了新的序列組織原則。20世紀70年代以後,一些教育家開始強調課程內容的橫向組織原則,即要求打破學科的界限和傳統的知識體系,以便讓學生有機會更好地探索社會和個人最關心的問題。然而,這種橫向組織也出現了一些實際問題:任課教師要精通或熟悉各門學科的內容,而目前的教師隊伍尚不具備這一條件;學校課程表難以安排,學校現有的物資設施也跟不上;學生難以應付目前通行的考試方式。綜合課是橫向組織的典範。
(2)邏輯順序與心理順序。所謂邏輯順序,就是指根據學科本身的系統和內在的聯繫來組織課程內容;所謂心理順序,就是指按照學生心理發展的特點來組織課程內容。現在傾向於學科的邏輯順序與學生心理順序的統一。
(3)直線式與螺旋式。直線式就是把一門課程的內容組織成一條在邏輯上前後聯繫的直線,前後內容基本上不重複。螺旋式(或稱圓周式)是指根據某一學科知識結構的「概念結構」,配合學生的「認知結構」,以促進學生的認知能力發展為目的的一種課程發展與設計。一般而言,直線式與螺旋式都有其利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