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夏一男子聚餐飲酒意外死亡!家屬將酒館和同事告上法庭
近年來因為飲酒產生人身損害後果權利人起訴共同飲酒者的糾紛時有發生那麼飲酒出現人身損害共飲者承擔哪些義務?又要承擔什麼責任呢?近日固原一男子和同事結伴喝酒後不料突發意外去世一起喝酒的同事以及酒館要擔責嗎固原市原州區法院依法審理了這起案件具體案情一起來看!
-
河北1男子喝酒死亡!家屬把聚餐7人全告了!法院判...
本文原標題:《河北1男子喝酒死亡!家屬把聚餐7人全告了!法院判決出人意料…》同事聚會本是一件高興事兒沒成想喝酒卻「鬧」出了人命最後還「鬧」上了法庭著實讓人扼腕唏噓石家莊一男子和同事聚餐飲酒後死亡家人要求7名聚餐者賠償22萬聚餐後男子死亡家人要求聚餐者賠償22萬2018年5月28日,在石家莊某公司保安隊上班的李某,接到保安隊長劉某的邀請,邀他在一家川菜館聚餐
-
四川男子聚餐飲酒後死亡,4名「酒友」賠償16萬餘元
近日四川省西充縣法院順利執結一起因聚餐飲酒導致意外死亡的生命權糾紛案件,申請執行人拿到全部賠償款16萬餘元案情回顧:春節聚餐,男子酒後死亡2019年春節飯後,李某安排張某、韓某將程某、王某送回休息地。張某、韓某將王某送回居住地,將程某留置車內後排睡覺,車窗留有縫隙。次日早晨7時許,值班人員看望程某,發現其已死亡,隨即通知李某及程某的父親老程並報警。
-
男子聚餐飲酒後死亡,4名同伴賠償16萬餘元
春節聚餐,男子酒後死亡2019年春節,李某邀請好友程某和同事等人聚餐。席上,大家推杯換盞,開懷暢飲,共喝了3.5斤白酒。飯後,李某安排張某、韓某將程某、王某送回休息地。張某、韓某將王某送回居住地,將程某留置車內後排睡覺,車窗留有縫隙。
-
聚餐飲酒發生交通事故致死 同飲者未盡義務被判擔責
百色新聞網靖西9月16日訊(通訊員農彩美)男子何某與人相聚飲酒,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死。失去兒子的父母將3名共同飲酒者告上法庭。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地州法庭審結了此案,判決3名被告按原告經濟損失的10%的連帶擔責。經調查,2018年2月3日晚上,被告人許某和死者何某相約到靖西市壬莊鄉壬莊街的網吧上網。途中,被告人麻某到網吧找到何某,約何某一起到靖西市區喝酒,何某叫上了被告人許某和黎某。
-
飲酒過量致死,共同聚餐者應承擔責任嗎?
實務文章投至:tougao@askmylawyer.cn聚餐喝酒在老百姓生活中本是家常便飯,然而,令人痛心的是,有人卻因為聚餐時飲酒過量而丟了性命。那麼,一同吃飯的人需要為他負責嗎?聚餐喝酒在老百姓生活中本是家常便飯,然而,令人痛心的是,有人卻因為聚餐時飲酒過量而丟了性命。
-
深圳一男子聚餐醉酒後墜亡!法院判了:3名同伴要擔責,賠償……
深圳一男子李某與朋友在酒吧飲酒、娛樂,在醉酒狀態下不幸墜樓身亡,其家屬要求陪同李某飲酒的友人、涉案酒吧業主、酒吧所在地物業公司及物業公司所有權人承擔賠償責任,並請求法院判令各被告連帶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80萬餘元。近日,龍崗區法院進行了判決。
-
聚餐飲酒,共飲者要盡到這些義務!
年底將至,朋友聚會、單位聚餐多起來了,有時飲酒也在所難免,但要注意了,小酌怡情,多了可不只是傷身了,甚至還會出事兒。日前,惠陽區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共同飲酒死亡,死者親屬起訴同桌飲酒人員賠償的生命權糾紛一案。
-
95後浙江女孩單位聚餐後失蹤,遺體20天後被找到!五一聚會高峰,別再...
近日,浙江象山20歲出頭的女孩小英在公司聚餐中醉酒結果墜入河中溺水身亡,其父母突遭白髮人送黑髮人的巨大悲痛,於是將召集聚會的老闆夏某訴至法院。95後女孩單位聚餐醉酒獨自回家!不幸身亡!經法院主持調解後,當事人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被告夏某於一個月內支付原告因小英死亡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共計10萬元;此後雙方因小英死亡所產生的所有糾紛全部了結,雙方均不再以此為由向對方主張權利。
-
公司聚餐女子醉酒死亡 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公司聚餐女子醉酒死亡 責任該由誰來承擔 跨年聚餐本是一件喜慶事,而就在去年,四川邛崍一女子在公司組織的元旦飯局上醉酒後死亡。 事發後,其家屬將當日組織聚餐的公司、就餐店家、同桌就餐者一併告上法庭,索賠百萬。
-
律師解讀:聚餐後送朋友回家,為何朋友意外去世後被判賠償7萬元
幾個朋友喝酒後,一個沒有喝酒的朋友送一個喝多了的朋友回家,但是沒有將其送到家裡,卻不想第二天那個喝多了的朋友被發現意外去世,家人悲痛之餘,將幾個一起喝酒的朋友告上了法院。經過法院的審理,那位送死者回家的朋友被判決賠償7萬元,其他人都不需要賠償。
-
男子酒後摔死,家屬起訴要賠償,法院這樣判
聚會喝酒後意外墜樓身亡張某、謝某、胡某與李某系湖南某學院同班同學。李某從外地回長沙後提議聚餐,2019年4月某日晚,四人相約至學校附近的飯店聚餐。聚餐前,謝某、胡某又邀請了羅某、劉某等8人參加上述聚會。而多名受邀者在這次聚會前均不認識李某。酒足飯飽後,張某與謝某一同送酒醉後的李某至居住小區的電梯內。
-
長沙縣法院判了!男子酒後墜亡,家屬起訴飯局同伴
李某從外地回長沙後提議聚餐,2019年4月某日晚,四人相約至學校附近的飯店聚餐。聚餐前,謝某、胡某又邀請了羅某、劉某等8人參加上述聚會。而多名受邀者在這次聚會前均不認識李某。酒足飯飽後,張某與謝某一同送酒醉後的李某至居住小區的電梯內。次日上午八時許,物業工作人員在小區電梯風口井底發現李某屍體。
-
聚餐醉酒身亡?同桌共飲人沒勸酒也要擔責
,包括相互提醒、勸告、通知、協助、照顧等義務,而同一個桌上的共飲人的義務比其他聚餐者的義務更高。最後,法院綜合考慮各種因素,酌情判決與王某同桌的六名聚餐者每人賠償5000餘元,剩下的14名共同聚餐者每人賠償3000餘元。
-
聚餐之後要小心,你該這麼做才能免責
沒想到第二天黃某被發現在路邊自殺身亡了,死者家屬於是將同行者李某告上法庭。李某對法官說,聚餐結束後黃某的意識還是清醒的,下車之後還主動表示自己可以走,而且從來沒有表達過輕生的意思,並且李某並不知道黃某搬家了,他是在得到黃某的肯定之後才把黃某放在了原來住所的附近。
-
公司聚餐8人喝7斤白酒 男子倒地後送醫不治誰來擔責
華聲在線訊(記者 向帥 實習生 李雨恆)1月1日晚,株洲某裝飾工程公司老闆組織7名員工一同在株洲市天元區長江北路一餐館聚餐,結束後,8人各自離開。次日凌晨,有人在餐館附近的路邊,發現一男子倒在地上,身邊卻無人陪同。男子被緊急送醫後,經搶救無效身亡。 事後得知,該男子系裝飾工程公司員工陳青(化名)。
-
過度飲酒死亡 同席者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
散席後,辛某帶著醉狀獨自騎著摩託車回家去,結果在途中不幸跌入水塘內溺水而亡。事發後,死者家屬認為四位同席飲酒者有義務在餐飲過程中制止辛某過量飲酒,尤其是明知辛某在醉酒狀況下,有責任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護送辛某安全抵家,因此辛某死亡結果發生四位同席飲酒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雙方對賠償事宜協商未果,辛某妻子訴至法院,要求他們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
聚餐飲酒過量猝死 組織參加者均被判擔責
,死者父母將聚會的組織者、參與者以及飯店老闆告上法庭。近日,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由聚餐組織者賠償死者父母3萬元,4名參與者則分別賠償5000元,飯店老闆不承擔責任。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10月12日,張某與周某、何某、楊莫、巫某前往江津區玩耍,當晚應葉某邀請與葉某及其父母在「曹老實」羊肉湯鍋館聚餐。聚餐結束後,張某等人由葉某安排至賓館住宿。
-
河南汝南縣一局長聚餐飲酒後死亡 3名官員被撤職
新京報訊(記者曾金秋)近日,有網友爆料稱,河南汝南縣一局長在一次8人聚餐時,飲酒後死亡。昨日河南省汝南縣委宣傳部及汝南縣紀委證實此事,並發布了通報,通報稱,汝南縣食藥監局局長雷明奎在聚餐時因飲酒過量死亡,參與聚餐的另外5名官員和2名司機均受到處分,其中3名官員被撤職。官員集體聚餐致1死11月21日,有網友在網上發帖稱,河南省汝南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雷明奎在18日中午因工作聚餐時飲酒過量,經入院搶救無效致其死亡。
-
這次法院判:共同飲酒者無需擔責
也並不是只要一起喝酒出了事故就要擔責我們就來看看這起例外情形白某於某天晚上在外聚餐喝酒,結束後朋友將其送往酒店後離開。隨後白某獨自離開酒店,經過某湖邊時不幸溺水而亡。其家人認為與白某一起的9名共同聚餐者沒有盡到注意和照顧義務,應當對白某的死亡承擔責任,遂訴至法院。一審法院經審理,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事後,原告提起上訴。廈門中院二審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