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文物網 謝西營
窯山窯址位於浙江省杭州市餘杭區瓶窯鎮大橋北路西側。2018年4月在由杭州餘杭苕溪城市建設有限公司負責實施的瓶窯小城鎮窯山公園工程建設過程中,於窯山東入口施工過程中發現若干破損陶片。經國家文物局批准(項目批准號:考執字(2018)第538號)和浙江省文物局批准,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對該區域(編號:1號地點)進行了搶救性考古發掘工作。
本次搶救性考古發掘工作發掘總面積為1000平方米,布設10×10米探方10個,取得了重要收穫。
考古發掘主要收穫
(一)揭露出龍窯窯爐3條、磚砌擋牆1道,為復原窯場布局提供了較為豐富的資料。窯窯爐3條,分別編號為Y1、Y2、Y3,保存情況較好。三條窯爐結構相似,現以Y2為例予以介紹。Y2為依山而建的龍窯。窯壁以窯磚砌成,頭東尾西,方向為91°。窯爐本身僅存窯床部位,窯頭及窯尾均不存,破壞較嚴重。窯爐爐體斜(殘)長12.66米,水平(殘)長約12.2米,殘寬1.44—1.66米。由於窯爐在後期民房建設過程中遭到嚴重破壞,坡度不詳。窯頂已坍塌,塌磚多數雜亂,現已無法復原窯爐頂部結構及投柴孔分布等情況。窯壁內側有堅硬的燒結面,窯床上鋪有沙土。從窯床中部剖面可見窯渣與窯床沙層多層堆積,初步可判斷出存在五個時期的窯爐修整過程,形制較為特殊。磚砌擋牆編號為DQ1。平面形狀為不規則直線形。直線距離長3.06米,水平長2.2米,牆壁不規則,由紅磚和不規則形石塊相接。保存較不完整。磚長約18釐米、寬15釐米、高7釐米。石塊大小不等,邊長15—21釐米、厚9—14釐米。該牆應為窯業生產某時段充當擋牆使用。
(二)本次發掘清理出高達2米的窯業廢品堆積,出土了包括瓷片和窯具在內的大量遺物,為探究窯場產品結構、窯業技術等提供了大量的資料。瓷器產品類型豐富,器類以韓瓶為主,形制多樣,另有罐、四系罐、多系執壺、執壺、虎子、漏鬥、碗、盞、盤、擂缽、燈等。胎質粗糙,多施半釉,釉色以青褐色為主。窯具有墊柱、墊具和軸頂碗等。裝燒方式為裸燒、疊燒,少量器物套燒。窯業生產技術較為經濟。
相關問題與認識
(一)《太平寰宇記》卷93《杭州》在敘錢塘縣山水形勝時提到「亭市山, 《郡國志》云:『杭州亭市山餘石鄉亭市村人悉作大甕,今謂之浙甕』」。《餘杭縣誌》云:「瓶窯鎮原名亭市。唐宋時,居民多以埏埴為業。窯山上『陶穴櫛比』,鎮因以為名。」因而亭市山的甕業可能在宋以前繁榮一時,「浙甕」之名在《郡國志》成書時候應具有較大的影響力,以至於千百年來一直被後世各種方志史料甚至詩賦所引載,直到清朝雍正年間還有錢塘文人沈嘉轍在《南宋雜事詩》中寫下:「野溪亭市列柴門,陶戶家家作酒罇,縱有龍紋白芨碎,新窯青器已無倫」的詩句,並在詩後附註典故時將浙甕與南宋哥窯名品「白芨碎」相提並論。乾隆年間又將「浙甕」作為宋器種類寫入《陶說》。在考古發掘的過程中,我們於原生地層堆積中出土了若干南宋早期龍泉窯青瓷、福建地區青白瓷殘片,因而我們可以大致判定窯業堆積的年代為南宋早期。
(二)該窯址窯爐形制特殊,窯床建造在廢品堆積之上,且採用逐步加高而不清理窯床廢品堆積的方式,有別於以往所見的燒造青瓷的窯址。
(三)該窯場產品的出土為國內外遺址出土的韓瓶類粗瓷產品的產地研究提供了豐富的材料。在以往的研究中,海內外發現的該類韓瓶類粗瓷產品,學界一般將其產地限定為宜興窯。瓶窯窯山窯址的發掘,突破了以往的認識。
(四)在以往的研究中,韓瓶類產品多歸為酒器類。鑑於南宋時期實行榷酒制度,酒類產品為官府專賣,韓瓶作為酒器,似可歸為廣義的「官窯」範疇。
窯山窯址區域性考古調查收穫
為了進一步了解窯山窯址的分布情況,在發掘間隙,我們還對整個窯山進行了主動性考古調查,共發現窯址點12處。通過對調查資料的系統分析,我們發現窯山窯址群之間存在著產品分工,不同窯址點之間產品差異較大,應為適應不同市場需求所致。
瓶窯鎮以瓶窯命名,瓶窯鎮的興起當與韓瓶的燒造存在著莫大關係。該區域內發現的若干瓷窯址地點對於我們復原當時瓶窯鎮的制瓷手工業格局提供了豐富的資料。(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