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情綜述
1、今年至少14名金融系統官員落馬
6月6日晚間,官方通報了一名金融官員落馬。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工商銀行紀檢監察組、上海市紀委監委消息:工商銀行上海分行黨委書記、行長顧國明個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北京青年報發表在其微信公眾號「政知圈」的文章梳理發現,今年以來,至少已有14名金融領域官員落馬,其中中管幹部1人;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國企和金融單位幹部6人;省管幹部7人。
今年5月,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劉士餘涉嫌違紀違法,主動投案。劉士餘此前長期在金融系統任職,任農業銀行董事長、證監會主席等要職。
此外,從簡歷可以看出,上述官員分別來自銀行、保險、信託、擔保、金融監管、投融資等領域,而地方銀行、投資集團領導層呈現出的問題較多。
以落馬的中管幹部趙景文為例,2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顯示,中國中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執行董事趙景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根據中信集團官網,中信集團境內外業務涉及金融、資源能源、製造業、工程承包、房地產、信息產業等領域,其中金融是中信集團的重要業務,涉及銀行、保險、信託、證券等。簡歷顯示,趙景文曾任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監察室副主任,監察部、法律部主任,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協理,中信集團董事、副總經理等職務。事實上,趙景文算得上中信集團的「元老」人物,他28歲也就是1982年進入中信工作,而彼時中信集團前身「中國國際信托投資公司」剛成立3年。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審查調查」——「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國企和金融單位幹部」一欄,民主與法制網輿情梳理顯示,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國企和金融單位幹部落馬的6人分別是:國家開發銀行原行務委員郭林,工商銀行上海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顧國明,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原黨委副書記趙汝林,重慶進出口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蔣斌,交通銀行發展研究部原總經理李楊勇,中國建設銀行渠道與運營管理部原副總經理陳德。
值得注意的是,63歲的國家開發銀行原行務委員郭林今年2月因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調查時,已經退休2年多時間。簡歷顯示,從2003年至2015年,郭林曾任寧夏、江蘇、天津3地國家開發銀行分行黨委書記、行長,2015年1月任國家開發銀行行務委員、巡視組組長。
上述落馬官員中,趙汝林的身份是金融監管幹部。今年5月27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監察組、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監委消息,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黨委副書記趙汝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有媒體稱,趙汝林是自地方銀保監局合併後首位「落馬」的監管幹部。資料顯示,趙汝林今年53歲,生於廣西,大學本科學歷,工商管理碩士學位,高級會計師。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消息,目前已經被「雙開」的是交通銀行發展研究部原總經理李楊勇、中國建設銀行渠道與運營管理部原副總經理陳德。關於李楊勇,「雙開」通報提到其身為中管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不信馬列信鬼神,不信組織信「大師」,生活腐化,道德敗壞等問題,此外還提及其在黨的十八大甚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在對陳德的「雙開」通報中也提到其生活腐化,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等措辭。而關於其所屬金融行業,上述兩人雙開通報中有「靠金融吃金融」,利用手中掌握的金融資源謀取私利,靠山吃山,優親厚友等表述。
重慶進出口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蔣斌今年5月被通報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蔣斌是位60後,擁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此前曾長期在重慶市財政局工作,2007年其擔任中國進出口銀行重慶分行籌建組成員,直至2019年1月,蔣斌一直在進出口銀行系統工作。落馬前他的職務是重慶進出口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總經理,據悉,蔣斌任職的這家公司是2009年由渝富控股集團代表重慶市國資委與中國進出口銀行合資組建的一家全國性擔保機構。
今年以來,至少7名金融領域省管幹部落馬,分別是北方國際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包立傑,農信銀資金清算中心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裁劉永成,人保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總裁劉虹,工商銀行重慶分行原副行長謝明,四川產業振興發展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吳欣榮,四川省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高淳,雲南省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許雷。
上述提及的今年以來金融領域落馬的14名官員,按照具體所在領域不同:銀行系統5人,保險1人,信託2人,擔保1人,金融監管1人,地方投資集團3人,其他領域1人。
2、十八大以後,金融反腐挺進深水區
事實上,金融系統的反腐敗工作一直備受關注。黨的十八大以來,金融反腐力度不斷加碼。
民主與法制網輿情梳理十八大以後金融反腐,發現反腐的工作進程一直在緊鑼密鼓地推進:2012年,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要堅持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2013年,在十八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會上,習近平主席強調,要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2014年,中紀委設置第四監察室負責主導金融系統反腐敗工作,這是中紀委首個金融反腐專門機構;2015年,習近平主持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11次會議,重點強調「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強化市場監督」;2016年,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表示,黨中央將堅定不移地地開展金融反腐敗工作;2017年,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第五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指出,對金融腐敗嚴懲不貸,強化金融機構內部控制,保持監管高壓態勢。當年9月末,中央紀委「反腐老將」李欣然出任中央紀委駐銀監會紀檢組組長、銀監會黨委委員,隨後12月,中央紀委組織部原部長周亮出任銀監會副主席。輿論據此判斷金融反腐將會升級;2018年,中央政治局首次學習「金融安全」「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將維護金融安全,打擊金融腐敗提到重要高度。
據媒體統計,從2013年5月到2017年5月,僅中央紀委網站通報的落馬金融監管官員和國有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至少35人。包括原保監會主席項俊波、原證監會副主席姚剛、原證監會主席助理張育軍、原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在內的監管層官員12人;中國農業銀行原副行長楊琨,國開行原監事長姚中民等銀行領域10人;人保集團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裁王銀成,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等保險公司4人,投資機構7人,其他相關政府部門2人。
十九大以來,刮向金融圈的反腐風暴仍在持續:2017年12月,中國建設銀行山東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薛峰落馬;2018年4月,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被查。2018年10月15日,賴小民被「雙開」,通報指其擅權妄為、腐化墮落、道德敗壞、生活奢靡,甘於被「圍獵」,政治問題與經濟問題相互交織,群眾反映特別強烈、腐敗問題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
賴小民、楊家才、項俊波、王銀成、姚中民、姚剛、張育軍、戴春寧、楊琨,近年來金融領域至少已有九名中管幹部落馬,意味著金融領域作為「重點關注對象」已進入反腐深水區,並將繼續縱深發展。
輿情觀察
1、金融領域為何成為反腐工作重點
金融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和血脈,是國家重要的核心競爭力,金融安全事關國家安全。同時,金融業又是經營風險的特殊行業,漣漪效應、外溢效應明顯,具有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特殊性。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金融安全,多次強調「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新華社曾發表評論指出,作為金錢與權力深度糾纏、利益和資源相對集中的「高地」,金融領域腐敗案件「含金量」高,涉案金額大。這類腐敗還具有極強的隱蔽性和複雜性,不僅打擊難度大,而且令市場無法有效發揮配置金融資源的作用,淪為部分資本大鱷巧取豪奪的工具,為資本「脫實向虛」推波助瀾。
從中央巡視和查處案件情況來看,金融領域腐敗問題仍比較突出。一些金融監管機構、金融企業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不力;少數金融領域領導幹部和從業人員「靠金融吃金融」,利用手中掌握的金融資源、權力,大搞幕後交易,大肆侵吞國有金融資產;金融圈子小,同學、師生、同事、親友等裙帶關係交織,廉政風險容易相互傳染,利益板結化突出,監管者與被監管對象之間親而不清、公私不明,容易形成利益團夥等。
因此,「三大攻堅戰」中,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首當其衝,一旦處理不當,必將對國家政治、經濟和大局的穩定發展產生重大影響,必然要求以紀檢監察工作高質量發展來統籌反腐敗和防風險。
誠如中國紀檢監察報的觀點,「對腐敗而言,儘管腐敗形式多種多樣,但其利益輸送多離不開金融這一載體與紐帶。因此,做好金融反腐,不僅是金融行業健康發展的內在需要,也是反腐敗這一系統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
2、銀行業是金融官員落馬的高發區
媒體記者對截至2017年8月1日的金融領域「落馬」官員進行統計,副廳局級及以上的「落馬」(接受紀律審查和黨紀處分)官員共12名,銀行業佔8人,仍是官員「落馬」的高發區。在銀行業中,地方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官員腐敗問題較為突出。例如落馬的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委員、副主任李志剛、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萬仁禮、甘肅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理事長、黨委原副書記雷志強等,或是「系統性腐敗」,或是性質特別惡劣,將集體財產當成了自己家的「後花園」。
在李志剛之前,河南農信系統至少已有5名領導被查,他們分別是張鐵良、羅開明、楊玲、楊清祿、魯軼。從已公開信息來看,他們中至少有4人涉及受賄罪,2人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1人涉濫用職權罪。因此,媒體報導稱河南省農信系統是前腐後繼。
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稱:2015年7月,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副書記、主任羅敏接受組織調查;2017年6月,雲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黨委書記、理事長萬仁禮接受組織審查;2018年5月,一份A級通緝令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通緝的對象是西南林業大學原黨委副書記、校長蔣兆崗,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至2016年蔣兆崗曾任雲南省農信社聯合社黨委書記。
以上被查處的3人,都曾是雲南金融領域的「能人」「名人」,蔣兆崗、萬仁禮、羅敏曾被稱為雲南省農信社聯合社的「三駕馬車」。他們的身後,是資產總額突破1萬億元的雲南省第一大金融機構。曾經意氣風發的3名「當家人」,將公權力私有化,將集體變成「私人領地」和「後花園」,把規章制度當成擺設,企業內部監督制約嚴重缺位缺失;把大肆瓜分企業利益「蛋糕」,作為對上依附權貴、謀取個人政治利益和經濟利益的籌碼。在他們的「示範」效應下,雲南省農信系統內部收送禮金、禮品一度成風,甚至形成「信封文化」,正常的工作環境被玷汙,正常的工作關係遭到破壞,不良風氣「滋養」了貪腐的土壤。
而甘肅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原理事長、黨委原副書記雷志強從上世紀90年代至2017年,利用職務便利,在貸款審批、匯票承兌、授信業務以及幹部選拔等過程中,為他人及近親屬牟取利益,收受薛博仁等42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16億元,另有8198.6058萬元家庭財物不能說明來源。
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雷志強落馬後,甘肅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銀行系統多人接連出事,當地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系統內銀行涉及多起違規放貸問題。
由於銀行業掌握資金放貸,在資金供求關係中往往處於強勢地位,「合法外衣」下的權力尋租不可避免地滋長。
為何銀行業成金融系統高管的落馬高發地,原因還有,我國的銀行多是國有控股或地方政府控股,銀行業高管既是國企高管,也是黨政機關領導。我國以銀行業為主的融資體系和資金的相對稀缺性決定了放貸也是一種很大的權力。因此,銀行業高管成為了渴望資金的民營企業甚至是一些大型企業和地方政府競相追捧、尋租的對象。
3、最嚴的監管下仍有銀行存在違規、違法問題
2017年被金融業稱為「史上最嚴」監管年。監管令密集發布,整治金融亂象重拳出擊,銀監會表示,強監管不僅有效遏制了銀行業脫實向虛的勢頭,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也進一步增強。2017年全系統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3452件,其中處罰機構1877家,罰沒金額29.32億元;處罰責任人員1547名。
銀行從業人士在面對記者採訪時表示,明顯感覺金融領域的反腐力度在加大,首先是反腐倡廉的教育增多,其次制度的建設方面,查漏補缺在增強。但是,由於體制機制等因素,各個銀行之間在內控管理方面仍有較大差距。
為防風險治亂象,在加大處罰力度的同時,補齊制度短板的監管安排也在持續發力。中國銀監會2018年1月5日發布《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健全穿透式監管框架,對主要股東行為、股東資質、信息披露等進行規範。
業內人士稱,《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的穿透式監管方式,被稱為商業銀行史上最嚴的監管。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當前社會資本發起設立、參股或收購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積極性不斷提高,但一些亂象也隨之發生,如違規使用非自有資金入股、代持股份、濫用股東權利等,辦法旨在規範商業銀行股東行為,保護商業銀行、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商業銀行持續健康發展。
辦法將監管重點聚焦主要股東,防止其濫用權利、掏空銀行等行為,要求主要股東披露股權結構直至實際控制人、最終受益人,並限制主要股東入股商業銀行數量,同一投資人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作為主要股東參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2家,或控股商業銀行的數量不得超過1家。
辦法同時要求主要股東自取得股份之日起五年內不得轉讓所持有的股權、不得違規幹預商業銀行經營管理等。
為解決利益輸送等問題,辦法規定商業銀行對主要股東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等單個主體的授信餘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淨額的10%;對單個主要股東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關聯方、一致行動人、最終受益人的合計授信餘額不得超過商業銀行資本淨額的15%。
但是,就是在這種令商業銀行們或「徹夜無眠」的監管之下,一些商業銀行違法違規現象仍然長期存在,甚至還有一些是上市的商業銀行。民主與法制網輿情梳理上市的商業銀行發現,被曝引起極大爭議的「90後女行長掛職副縣長」楊沁所供職的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至今仍然存在多個「老賴」股東。
4、針對金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怎麼辦
金融行業是一個經營貨幣商品的特殊行業,金錢的誘惑更為直接和強烈。金融腐敗這顆毒瘤,就其危害性而言,所帶來的破壞性比一般腐敗行為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針對金融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腐敗問題未來將採取哪些對策?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在接受媒體記者採訪時認為,解決金融領域的腐敗問題,還得靠金融體制的轉型和改革。哪裡的體制不健全造成了腐敗現象蔓延,哪裡就需要運用反腐敗的力量推進改革。
莊德水表示,要重點解決改革過程中遇到的阻礙和困難,要加強對金融信貸領域的監督管理,創新金融和信貸部門的監管體制,強化這些部門的紀檢監察力量。還需要推進金融領域的透明度,包括信息披露、政策公開。需要引進公眾決策機制,讓金融的每一個環節、每一個舉措都能受到社會的監督。
做好金融反腐工作,是金融行業健康發展的需要,是保護群眾切身利益的需要,是保障國家安全的需要。金融領域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必須加大金融反腐力度,強化對關鍵崗位、重要人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同時,要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結算機制,適時動態監管線上線下、國際國內的資金流向流量,使所有資金流動都置於金融監管機構的監督視野之內,讓各路「內鬼」無從下手,讓各種「蛀蟲」無處下嘴。
(來源:中紀委國家監察委網站、北京青年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