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2歲女孩拒養2歲弟弟被父母告上法庭,法院判決女孩敗訴引起熱議
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會敗訴,才畢業就要擔負這樣的責任讓人很難理解。
律師表示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兄姐有責任撫養弟妹,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也規定: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一,兄、姐要「有負擔能力」;如果兄、姐自己生活都困難,或者僅夠維持基本生活,那麼他/她也無力養好弟弟,法律不強人所難;
二,「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如果能證明父母還有撫養能力,年輕的兄、姐當然可以不負擔扶養義務;
三,弟、妹「未成年」;只要是弟、妹已成年了,兄、姐可以不再盡撫養義務。
法律要強制兄、姐扶養弟、妹,就必須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否則兄、姐對弟、妹的扶養義務就不能成立。
而姐姐三個條件都滿足的情況下,可以拒絕扶養嗎?法律具有強制性,不能拒絕,除非有拒絕扶養的合法基礎。
很多網友對此表示,為什麼剛出生2年的弟弟,就需要姐姐來撫養呢?父母在幹嘛?
據了解得知,女孩的父母一直靠低保維持生活,生完二胎後兩年就因為身體和經濟情況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成人,於是讓女兒來撫養。但是22歲的女孩今天才剛畢業,沒有過多的經濟來源,拒絕撫養被父母告上了法庭,法院判決女孩敗訴。很多網友也無法理解,為什麼會敗訴引起了爭議。
其實最本爭議的不是法律,而是女孩父母本身,當父母之前都應該為孩子的未來做一定的規劃和打算。已經為人父母的,生活還需要靠低保維持的,對於二胎連最基本的教育他,養育他都無法滿足,如何讓他過的幸福呢?
新聞中的父母是個什麼樣的父母呢?子不教父之過,養而不教,而把本來父母應盡的責任加給自己的女兒,且不說女兒是怎麼想的,會影響女兒的生活質量這都不談,父母的生下孩子之後,父母的責任體現在何處呢?
生而不養,那為什麼還要生呢?這是現實版的《何以為家》嗎?
國家開放了二孩政策後,有人覺得兒女雙全才最幸福。即使冒風險也要盡力一試,但生二孩真的適合每一個家庭嗎?生二孩對第一個孩子來說真的是陪伴嗎?
小孩是無辜的,但是女孩也很憋屈,如今她22歲,需要把弟弟撫養成人還有16年,16年的時間了給女孩的是無窮的壓力,對於女孩的未來也前路茫然。
現實,沒有多少人願意接受一位需要帶在身邊16年的弟弟,現在才2歲,不是只需要撫養2年,確實對於姐姐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現在事情已經發生,只希望有關部門可以多幫幫這個姐姐,不然真的是毀了一個女孩子的一生。
現在開放二胎政策,對於很多想要二胎的父母一個小建議,二胎對於大孩來說是陪伴還是壓力?你們能否有經濟能力將孩子撫養成人?你們能否和二孩有共同的話題?你們的年齡、身體狀態、經濟情況如何?
希望想要二胎的人,能給自己以及子女的未來都有基本的規劃,最好徵求一下大孩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