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歲末,很多中小學校都習慣於在這個時候集中統一發放老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一來作為年終獎勵,相當於給老師攢錢發紅包了,也算是一種新年好彩頭吧;二來突出體現了「多勞多得」和「獎勤罰懶」的分配原則,讓老師們體會深刻,激發鬥志。年底獎金發放絕對不是平均分配,其中的差距還是蠻大的,有的老師平時付出很多、教育教學成績突出,獎勵性績效工資足足能夠拿到一萬五六千元;而有的老師平時幹活比較輕鬆且各項成績平平,獎勵性績效工資也就只能拿個五六千元。教育教學實績的多少和取得成績的好壞,在這個時候表現的特別突出,「效率優先」與「獎勤罰懶」原則,在這裡得以充分彰顯,一般這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佔據老師實際工資的30%!
現在,老師的全部工資統稱為績效工資,具體包括兩個部分,即基礎性績效工資(70%)和獎勵性績效工資(30%)。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由崗位工資、職稱工資、教齡工資、和各種補貼構成,老師的這部分工資,同級別、同教齡、同崗位的差不多都是一樣的,例如都是大學本科學歷、都工作了15年、都帶一個班的語文課、都是中學一級教師,他們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就是完全一樣的;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兼顧公平」的按勞分配原則,主要考慮的是平等、公正、和社會和諧等分配因素,並且都是每個月定期足額打卡發放,構成老師的實際月薪。而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是由兩個部分構成,即崗位實績和成績獎勵,平時課務安排多的、負責事情多的,就是工作實績多,在績效考核中,成績比較突出的,就是成績優秀,這些在獎勵性績效工資中都非常顯而易見的會表現出來,差距是很大的;正因為如此,所以在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時,才會出現老師之間存在較大的分配出入,充分體現「多勞多得」與「獎勤罰懶」!
對於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國家有意進一步調整規模,有很大的可能會從目前的30%提升到50%,更加彰顯效率與公平。在今年9月3日的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任友群表示: 「我們還將研究改革和完善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降低職稱在績效工資分配中的權重,單列班主任崗位津貼,推動提高教師教齡津貼標準」。對於教育部的這個想法,筆者持保留意見,因為我們國家目前仍然處於發展中階段,公平和穩定才是社會的重中之重,現在教育部提出「提高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問題,是否恰當,有沒有經過專家論證,有沒有充分考慮民意,筆者感覺有許多地方還是很值得商榷的;調整「獎勵性績效工資比例」,應該更加慎重,充分聽取各方專家和廣大教師的民意,不可隨意「拍腦袋」匆忙決定,否則引發大部分老師集體的反感和嚴重影響到大部分老師的生活穩定,都是教育部的所不能承受之重!
教師職業是一個技術活,更是一個良心活,老師們的教育教學技術水平確實很需要大幅度提高,但是師德師風過硬更為重要。近年來,國家對於教師的「技術」和「良心」兩個方面抓得都比較緊: 一方面是大張旗鼓地整治和厲肅師德師風建設,「師德紅十條」、「一票否決」、違規違紀嚴懲不貸等層出不窮,搞得教育行業差不多就是風聲鶴唳,即便出臺了「教育懲戒權」細則,老師也沒有幾個敢於當真,這可是直接涉及到飯碗的大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還是謹慎為妙啊!另一方面是積極提升教師社會地位和工資待遇水平,努力吸引更多優秀人才教書育人從教當老師,比如彰顯教師尊崇地位的教師節「亮燈」活動,再比如深圳中學高薪引進名校北大清華等優質大學生做老師等,提升教師教育教學能力水平顯而易見!這兩個方面都可謂抓住了教育的要害,體現在工資待遇上,既要突出整體收入的普遍提高,又要適當拉開收入差距,讓真正師德好、水平高、任勞任怨的好老師實現高收入,這也是一種更高層次的公平!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教師績效工資總量上發放70%月薪,扣留30%作為年底獎金」,還是比較科學合理的,既有助於社會安定與和諧,又有利於激發老師的工作熱情和積極上進,充分體現了我國按勞分配製度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和「多勞多得,獎勤罰懶」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