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在發展,科技在進步,從古老的貝易物到金屬黃金白銀銅錢,再到貨幣、紙幣交易,發展至今,線上支付已經成為國人的主要交易方式。小到柴米油鹽,大到買房買車,就連企業之間的交易也轉至線上,但是在實際操作當中,一定的便利就會出現一定的弊端。
悟空財稅觀察發現,許多企業在合作中,不通過公對公帳戶轉項目款,而是直接把項目資金通過微信轉帳的方式給到對方,雖然操作方便,其中緣由雙方都心知肚明,但在會計運營稅務方面,不能準確合規表現三流合一和資金往來的法務稅務的真實性,存在相應稅務風險。
1、企業增值稅風險
(1)企業貨物出售微信轉帳資金來往,會造成會計無法做增值稅抵扣:如果企業之間通過微信轉帳支付款項,就會導致款項帳面來往不透明,造成公司來往業務交易資金流不清晰。
企業之間合作,必須符合三流合一,其中發票就是重要一項,稅務局明確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票面信息必須填寫完整,齊全,而公對公轉款開票的話可以完全做到,但是通過微信交易轉帳,對方無法準確填寫發票上的銀行帳號信息,也無法確認是否真實交易(例如兄弟企業之間的倒帳違規操作),從而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導致企業無法進行增值稅抵扣,造成增值稅應納稅額增加,企業利潤降低。
(2)沒有增值稅發票導致企業未能及時申報企業收入的風險:企業來往通過微信轉帳收取的貨款,在記錄當中就會出現公私部分混淆,哪個是個人消費記錄哪個公司貨款,從而就會出現微信收款收入未申報增值稅,偷漏增值稅,被查出來什麼後果相信大家都知道吧,這種存在偷漏稅的風險,涉及後期補稅罰款量刑問題,存在企業安全隱患的操作,杜絕煩請。
2、企業所得稅方面的風險
現在有些企業還在通過微信轉帳給員工發工資或者支付交易款項,這樣做可能導致無法取得合法的進項成本票以列支成本,導致所支付的相關款項不能在企業所得稅申報時進行稅前扣除,從而增加企業稅負,降低利潤。企業主通過微信轉帳收取貨款,企業未體現在對公帳戶收入中,就會存在企業隱瞞收入、少報收入偷稅漏稅的風險。
3、企業內部的風險
一家企業如果存在經常性地微信轉帳支付業務款項,而非對公帳戶進行交易,可能導致企業內部財務混亂,不清晰,公司資金無法受到監管,出現偷稅,中飽私囊的情況,不利於企業的長期發展。如果後期打算上市,在審計這一關都過不去,都是給自己埋雷啊。
4、員工離職給企業帶來的仲裁風險
自從稅務機關代為徵管五險的代扣代繳,要求企業全額給員工繳納社保,發放工資以後,之前存在按最低基數繳納社保,工資實行陰陽發放,明面不交稅等這些簡陋的「避稅」措施,有很多員工離職以後以企業未足額繳納社保或公積金,未從公戶實發工資為由進行仲裁,在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天平偏向下,今年很多企業都吃過類似的賠償補助。
正所謂逃稅一時爽,補稅火葬場,企業在生產經營交易活動過程中,於人、於公司、於貨物交易,必須採用公戶結算,使公司來往帳目清晰,合規操作。最大限度降低稅收風險!企業生存不易,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