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欺負,到底要不要打回去?今天看這篇文章說不要教孩子打回去,明天看那篇文章又說孩子被欺負就是要打回去,不打回去就會一直被欺負……
有一部分父母看著自己孩子「欺負」別人會沾沾自喜,心中得意。嘴上雖然說著「這孩子壞/兇得很嘞」,語氣卻是充滿驕傲的。這部分父母應該是「打回去」的擁護者。
我相信大部分父母都做不到眼睜睜看著孩子被欺負而袖手旁觀。至於到底要不要教孩子打回去,很多父母心中可能仍然有所疑惑,拿捏不準:一方面,不想讓孩子被欺負;另一方面,也不想讓孩子在自己的影響下變成攻擊性強的孩子。
不管是支持打回去的,還是不支持打回去的,都有一個共同的目標,那就是不要讓自己的孩子被「欺負」,或者說讓孩子在被「欺負」的時候可以懂得如何應對。大家主旨是相同的,只是採取的應對方法不同。
選擇採取「打回去」的一方,可能有很多自己的理由,我聽過最多的以下幾種:
自己小時候一直被欺負,突然有一天,自己不再隱忍,選擇了打回去,然後那些欺負自己的人從此就不敢欺負自己了。
從自己的親身經歷得出一定要打回去。
自己小時候大人告訴自己要忍讓,要做好孩子,不可以打人。每次別人欺負自己,大人上來就先說自己,完全不管整件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也不聽自己的解釋。父母潛在的意思是:
你錯了?怪不得別人打你。你沒錯?你狡辯,你肯定錯了自己不知道,不然別人為什麼會打你。
有時候,哪怕父母真的知道自己受委屈了,也會為了維護他人的面子而寧願讓自己繼續委屈,甚至調轉槍頭說自己,
好了,你別哭了,這麼點小事有什麼好哭的,哭起來還沒完了,你肯定也有不對的地方。
對於孩子而言,父母的力量是強大的。慢慢地,當我們被欺負時,我們知道求助沒有用,哭泣沒有用,反抗更是不行,我們要做父母口中的「好孩子」,選擇忍讓,哪怕犧牲自己的權利和需求,最大程度的避免衝突。
現在長大了,回想起自己以前吃過的虧,受過的委屈,暗下決心絕對不能讓孩子再和自己當年一樣。看到孩子被欺負,堅定地讓孩子打回去,一定要反抗到底。
這裡的「打回去」有多少是為了滿足當年不能或者不敢反抗的自己?
有些父母認為如果不教孩子打回去,孩子就會一直被欺負,會懦弱。孩子懦弱,上學後就會被同學欺負。孩子即懦弱,又被同學欺負,又不懂反抗,這種欺負就會升級,孩子就會被霸凌,甚至被毆打致殘致死。
為了避免孩子以後成為社會新聞中被校園霸凌的孩子,被同學毆打致殘致死的孩子,所以必須教孩子打回去。
也許自己小時候確實有過反抗之後就沒人再欺負自己的經歷,但是,
認為「孩子今天被欺負沒有打回去,上學以後就會被霸凌被打殘打死」和認為「孩子今天打人了,以後就會殺人」,其實是一樣的。都犯了邏輯謬誤中的滑坡謬誤。
使用連串的因果推論,卻誇大每個環節中的因果關係,將可能性等於必然性,從而得出不合理的結論。比如,如果A發生了,接著就會導致B,B致C,C致D……X致Y,Y致Z。從A到Z的因果關係就像一個一個坡一樣向下滑。A發生後,Z就會發生,為了避免Z,所以必須避免A。
滑坡謬誤忽略了每一個因果關係的「坡」的強度是不同的,有些關係只是偶然,而非必然,有些因果關係強度非常微弱,甚至有些尚未被證明具有因果關係。所以,即使A發生,Z也並非一定會發生。即使孩子今天沒有打回去,也不代表以後就會一直被欺負,被霸凌,這中間的影響因素還有很多很多。
選擇打回去其實是特別簡單、直接又粗暴的教育方法,你不用動太多的腦子,不用整體全局地看問題,不用考慮很多因素,只有一條準則:別人打你了?打回去啊!
教孩子用武力回擊,向孩子傳遞的信息是:你只要夠強大,你就有權利去懲罰那些輕視你的人,你只要夠強大,你就可以讓大家害怕你甚至服從你。
而選擇不打回去的父母,卻要考慮很多因素。我們選擇不教孩子打回去,不等於要孩子一味忍讓,放棄自己的權利,犧牲自己的利益,去討好別人,忍受別人的「欺負」。
不同年齡階段的孩子,對於被「欺負」的應對策略是有所不同的。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身體和認知發展都還處在初級階段,自我行動力量較薄弱,任何時候都離不開養育者的看護。如果有他人在場一起玩耍,更是需要養育者的照顧,而不是指望孩子自己能自我保護。
這個階段的孩子,隨著自我意識的發展,語言交流能力的增強,他們的社交範圍逐漸擴大,從非社交性活動進入平行遊戲,聯合遊戲和合作遊戲。
同伴社交活動增多,社交衝突也比嬰幼兒時期更多。同時,這個時期的兒童同理心、道德觀、情緒調節仍然尚未發展成熟,所以,當社交受挫時,父母的引導應該是有助於孩子掌握更多的社交技巧,形成積極、和諧的同伴交往,而不是簡單的一句「打回去」。
這個年齡階段的孩子遇到被「欺負」的時候,首先我們需要觀察他的情緒。
比如,上次小熙和其他孩子在公園玩耍時,被對方推倒。當時她的情緒並沒有受到很大的影響,而是很快就自己爬起來繼續玩,這個時候,大人不必介入去中斷他們的遊戲。
如果孩子自己不太在意,而大人卻見不得孩子受一丁點的「欺負」,其實是大人在問題區,這個時候或許應該問一下自己是為什麼,而不是去慫恿孩子打回去。(孩子被欺負,媽媽比孩子更激動?)
如果小熙被推倒後,躺在地上哭泣,這個時候大人首先要做的是上前查看她是否受傷,並安撫她的情緒,說出事情的前因後果,幫助孩子理順當下的情緒,
你跑過去跟哥哥玩,沒想到哥哥卻把你推倒了,你肯定摔疼了吧,身上疼,心裡又難過,太難受了。
如果孩子倒地哭泣,而家長一上來就跟孩子說,
你躺在地上哭什麼哭,哭算什麼本事,上去推回來啊,把他也推倒。
從安全環路理論來講,孩子躺地哭泣的時候正是需要父母的安慰和支持,她在外受了挫,需要回到安全港灣,通過父母的安撫來重新獲得向外探索的力量。
如果你不僅沒有支持,反而否認她的感受,並且逼迫她去「推回來」,她非但沒有力量去推倒別人,甚至可能為了避免衝突,避免再次被逼迫,直接拒絕和他人社交。
待孩子情緒穩定後,我們可以鼓勵孩子去和小朋友說,
剛剛你把我推倒了,我不喜歡被推,我覺得很疼,請你跟我說對不起。
如果孩子不願意開口,我們也可以用孩子的口吻替孩子說出來。
但是不建議直接教訓別人的孩子,換位思考一下,這很容易引起對方家長的不滿,導致大人之間的衝突。我們是希望通過示範來讓孩子學習如何處理社交衝突,而不是把戰火引到成人身上,導致衝突升級。
回到真實的場景,鑑於當時小熙的情緒並沒有很受影響,所以我們當下並沒有介入,但是孩子也真真實實被他人推倒在地,並且覺得有點難受。所以回到家後,我跟孩子復盤了一下當時的場景,告訴孩子如果她覺得難受或不舒服,可以直接說出來「我不喜歡你推我」。並和孩子進行了角色扮演,如果別人推她,她可以怎麼做來保護自己不受傷。
我先讓孩子來推我,我立馬後退一步,讓孩子的手觸碰不到我,然後大聲說「不可以推人」。然後,我再假裝推孩子,她也學我,立馬後退一步,說「不要推我」。
雖然不知道她何時能運用自如,但我想讓她知道的是:如果她覺得難受,不舒服,她有權利表達出自己的感受,她要知道別人沒有權利傷害她。
如果她雖然覺得難受,但仍然選擇和他人一起玩耍,那是她選擇的自由,但是,這個前提是她要知道她有拒絕的權利。她是自由的,她可以自己選擇,而不是我要求她必須在意自己,不要顧別人,或者要求她犧牲自己,迎合別人。
如果我的孩子被「欺負」,她選擇用語言表示抗議,我不會認為這是懦弱,我的目標就是讓孩子無須使用暴力就可以保證安全。如果她被欺負後,表情變了變,但很快又繼續和別人玩耍,我也不覺得她是在委屈自己,討好別人。不同的情況,她做出不同的應對,這很正常。
如果每一次別人欺負她後,她都選擇繼續和別人玩,那麼我會考慮其他的原因,是否社交圈過於狹窄,沒有其他的朋友,是否在平時養育中過多地否認或者漠視她的情感,是否親子陪伴出現了問題等等,而不是簡單粗暴地跟孩子說「人家打你呢,你還跟人玩,打回來啊」。